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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月华 (1)

  • Q:哪里看一个股票某个股东所有持股状况16回答

    最佳答案: 您好,“十大流通股东”持股情况按规定是公司发布财务报告的时候公布的,一个季度公布一次,所以目前一般只能看到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为止的“十大流通股东”持股信息。除非公司发生重大股权变动情况,必须提交最新的十大股东,才会有个别9月30号以后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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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元 (1)

  • Q:邮政储蓄银行基金定投时间有一年的么16回答

    最佳答案: 基金定投没有时间限制,你可以每周定投或者每月定投都可以。就定投金额来说,不同基金的规定有所不同,有些是十块起步,有些是五十块起步。
    基金定投被视为懒人投资的利器。就一年的定投来说,要看你是准备投多少,没有说一定要投多少钱。但是,基金定投要坚持下去,不要说半年后你就放弃了,而且基金定投一年的时间还是比较短的,建议继续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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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娜 (1)

  • Q:邮政储蓄银行基金定投时间有一年的么16回答

    最佳答案: 定投时间有几年不是银行决定的,是基金公司方面决定的,因为这相当于他们的产品。
    你不用管它几年,你想定投多久就多久,反正手续费什么的又没任何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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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雪梅 (1)

  • Q:ltlt货币战争gtgt中永久国债真的不用还吗16回答

    最佳答案: 货币战争是一本小说,不是一本金融学书籍。这本书中YY了一些国际炒家的事情,如果你真的想看这类书籍,我推荐金融炼金术。
    这一点我先为你扫盲一下,这是一本小说,把他当金融学看,害人不浅,荼毒自己!!!下面我的解释很长...
    还要为你扫盲一下,他说美联储是私有中央银行,但请注意私人机构执行公共职能,那么它就象政府机构那样,代表着公众的利益在行事。如果因一个机构是私人机构而就认为私人完全可以说了算,那就大大荒谬了。美国国会还是私人的呢。。。
    如果你认为在美国,私人掌握了中央银行,掌控了这个国家,那你错得更肤浅无知了。你没有能力理解,不是私人掌握中央银行,更不是某些私人掌控一个国家,而是国家将中央银行的职能赋予给某些私人银行,但先决条件是这些银行在执行中央银行职能时,必须忘记自己,必须没有任何私自利益,必须完全纯粹地从公共利益出发。
    所谓的私营只是按照大陆法系原则,所有组织和机构均应注册为法人,而法人只分为两大类:一是公法人,指所有政府机构;二是私法人,是指所有除政府等公法人之外的所有组织机构。美联储是按照美国会的一个专门法案成立的,因此它不过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金融管理机构而已,丝毫不影响它对美全国金融业的管理和控制。说它是所谓"私营公司",不过是因为它不是政府组成部分而只能注册成为一个私法人而不是公法人罢了。
    接着赤字问题很正常,属于财务杠杆,倒数第二段话是笑话,请你无视,解释需要漫长的话,我懒得打字了。
    元,欧元,日元是本国流通货币,但不是国际通用货币,我们中国政府前段时间向世界货币基金组织注资是为了丰富外汇储备。
    货币战争扔掉吧,害人的书啊,忽悠人的小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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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燕 (1)

  • Q:ltlt货币战争gtgt中永久国债真的不用还吗16回答

    最佳答案: 货币战争是一本小说,不是一本金融学书籍。这本书中YY了一些国际炒家的事情,如果你真的想看这类书籍,我推荐金融炼金术。
    这一点我先为你扫盲一下,这是一本小说,把他当金融学看,害人不浅,荼毒自己!!!下面我的解释很长...
    还要为你扫盲一下,他说美联储是私有中央银行,但请注意私人机构执行公共职能,那么它就象政府机构那样,代表着公众的利益在行事。如果因一个机构是私人机构而就认为私人完全可以说了算,那就大大荒谬了。美国国会还是私人的呢。。。
    如果你认为在美国,私人掌握了中央银行,掌控了这个国家,那你错得更肤浅无知了。你没有能力理解,不是私人掌握中央银行,更不是某些私人掌控一个国家,而是国家将中央银行的职能赋予给某些私人银行,但先决条件是这些银行在执行中央银行职能时,必须忘记自己,必须没有任何私自利益,必须完全纯粹地从公共利益出发。
    所谓的私营只是按照大陆法系原则,所有组织和机构均应注册为法人,而法人只分为两大类:一是公法人,指所有政府机构;二是私法人,是指所有除政府等公法人之外的所有组织机构。美联储是按照美国会的一个专门法案成立的,因此它不过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金融管理机构而已,丝毫不影响它对美全国金融业的管理和控制。说它是所谓"私营公司",不过是因为它不是政府组成部分而只能注册成为一个私法人而不是公法人罢了。
    接着赤字问题很正常,属于财务杠杆,倒数第二段话是笑话,请你无视,解释需要漫长的话,我懒得打字了。
    元,欧元,日元是本国流通货币,但不是国际通用货币,我们中国政府前段时间向世界货币基金组织注资是为了丰富外汇储备。
    货币战争扔掉吧,害人的书啊,忽悠人的小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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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小琳 (1)

  • Q:我想在建行每月定投基金500元,请推荐几只适合的基金16回答

    最佳答案: 推荐混合型基金:富国天瑞,广发核心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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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子文 (1)

  • Q:信用社股权转让适用公司法吗?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16回答

    最佳答案: 你是国商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定人数、发起人、资本、章程等条件。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业务执行机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聘任经理,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另外还有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在英美称为公开公司或公众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者之间的异同(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于它们都是以许多股东共同投资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为基本特征的。由于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重在资本的稳定,以维持对外信用,实现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表现在:1.实行了资本三原则。一是“资本确定原则”。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固定的资本总额,并全部认足,即使增加资本额,也必须全部加以认购。二是“资本维持原则”。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使公司确保正常的业务运行。三是“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非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就会使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作为股东拥有转让股权的权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实行增资或减资,必须严格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2.实行了“两个所有权分离”原则。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投资的财产权的分离,第一,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第二,“两权分离”不是两者的互相否定。因为股东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即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并且股东该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化成为公司中的股权。但是,股东不会因此丧失自己投资的财产权,其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收益权、分权和重大事项决策表决权以及管理者的选择权,同时可以依法自由转让股权,在公司终止时,依法享有行使分配剩余财产的终极所有权。3.实行了“有限责任”原则。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4.公司都具有法人地位。依照法律或企业章程的规定,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称之为法定代表。企业法人是指取得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和主体的社会组织。(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股份公司作为法人和市场的主体,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决定了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司盈亏自负的经营机制。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其主要差异是:1.股东的数量不同。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规定3O人的)。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2.注册的资本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2)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额高于上述规定者,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对允许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00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人数较多而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用的权限受到一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股票。8.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无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设立程度复杂,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难于操作和难于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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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凤英 (1)

  • Q:我想在建行每月定投基金500元,请推荐几只适合的基金16回答

    最佳答案: 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到银行去办理基金开户后就可以买基金了。基金有一次性买入,最低投资1000元,有定时定额投资(定投)基金,每月最低200元,定投基金就象银行里的零存整取,每月都要买入的。
    定投适合长期投资,最好选择有后端收费的基金。
    有后端收费的基金较多,如:大成300、南方500、融通100、兴业趋势、德盛优势、广发聚丰等等。定投基金也可以随时赎回。
    基金有两种收费方式:一是前端收费,默认的就是这种,就是在每月买入时就要按比例交手续费的,增加了定投的成本。如果在银行柜台买,手续费是1.5%,在网上银行买,手续费,是六-八折,在基金公司网站上买,手续费最低是四折。赎回时还有0.25-0.5%不等的赎回费。还有一种是后端收费,就是在每月买入时没有手续费,但持有时间要达到基金公司所规定的时间(3-10年不等)后再赎回,也没有手续费,长期下来可以省去一笔不少的手续费。
    所以,定投基金最好选择有后端收费的基金。不是所有的基金都有后端的。
    二是,把现金分红更改为红利再投资,这样如果基金公司分红,所是的现金会自动再买入该基金,买入的这部分基金也没有手续费。
    三是,如果你这个月没有钱定投或者大盘涨的很高,基金价格也很高,你也可以停投一到两个月,不影响以后定投,但不要连续停投三个月,如果是连续停投三个月,定投就会自动停止。
    四是,股市在牛市时,基金也涨的多,这时可以适当减少投资,若股市在熊市,可以适当增加投资,以增加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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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治强 (1)

  • Q:信用社股权转让适用公司法吗?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16回答

    最佳答案: 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的规定如下: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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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治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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