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很多保险公司在销售网上自助激活的意...

现在,有很多保险公司在销售网上自助激活的意外伤害保险卡单,从保险公司(或代理公司)卖到卡后,由客户自己(有时是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的网站上激活生效。因投保时没有被保险人的书面签名认可,受益人均为法定,请问这样的保单是否有效?是否合法合规?
车建候 来自: 移动端 2015-06-18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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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8 14:42最佳答案

您好!原《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新《保险法》已对其进行了修改,被保险人只要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即可,删掉了书面同意的规定。据我们了解您所反映的网上自主激活的卡单式业务大多为短期的意外伤害险,且被保险人为投保人自己,因此不存在道德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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