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江苏无锡的一名基层地税干部,现有...

你好,我是江苏无锡的一名基层地税干部,现有有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想要请教。 无锡目前已经成立多家外资寿险公司(基本都是营销服务部),即所谓的三级保险机构。我们在与这些外资保险公司办理比如营业税减免等各项涉税事项时,发现一个问题。很多外资寿险公司,比如中意、中宏等在无锡的营销服务部没有设置财务一职。经过了解,这些公司营销服务部没有财务人员,而是由省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或者设置了财务人员但是在南京省公司上班,而不是在无锡本地工作。在处理各项税务事宜时,由于无锡本地没有财务人员在现场工作,给我们税务工作带来了很大麻烦,诸如联系不上、联系不及时、各种税务报表无法及时提交、各种涉税培训无...[展开全部]
边复兴 来自: 网页 2015-06-18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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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8 14:42最佳答案

您好!《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2]1号)规定,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根据税收征管法规,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应当进行税务登记,办理纳税事项。目前一些外资保险公司采取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主要由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完成,基层分支机构未设会计岗位,这种模式有利于加强内控,但同时也对基层税务工作造成一些不便。保监会将针对此问题积极进行研究,依法规范营销服务部的有关行为,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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