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取得保险代理资格证书的个人代理人...

您好,请问取得保险代理资格证书的个人代理人能否在两家保险代理机构(专业或兼业代理机构)从业或代理销售,并取得两份工资或佣金?如不行,请问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樊旭艳 来自: 移动端 2015-06-18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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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8 14:42最佳答案

感谢您的来信。一直以来,为了维护公平有效的交易秩序,保监会不鼓励保险销售人员在不同机构兼职。 2006年《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展业证》是保险营销员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表其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证明。已经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或者《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领取《展业证》。第三十五条,保险营销员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不得同时与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保险公司签订委托协议。这两条在禁止保险公司营销员在保险公司之间以及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公司之间兼职方面,体现了这一原则。 保监会正在制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建立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登记制度,监管保险公司营销员、保险专兼业代理机构的销售从业人员,其中不允许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两家及以上机构登记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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