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非深圳户口的职工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2011年非深圳户口的职工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吗5月份公司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申领吗
米大丽 来自: 移动端 2016-08-04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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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4 11:39最佳答案

400块钱左右,很麻烦要开丁法弛盒佾谷崇贪搐楷很多证明,如果你是自动辞职是没有失业保险金拿的。而且今后还要接受社区推荐的工作,去和不去都不能再拿失业保险金了。
 

其他回答(共7条)

  • 2016-08-04 11:42 龙宝霞 客户经理

    1:是否办理了深圳失业证(蓝本),
    2:是否购买了社保失业保俯甫碘晃鄢浩碉彤冬廓险!?
    如果有上述条件,1,办理了失业证的,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失业救济金,
    2,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发放失业保险金!
     
  • 2016-08-04 11:36 宇文献花 客户经理

    如下  申请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原工作单位和您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二)必须是非因您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因辞职、自动离职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三)您必须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所以,您应当及时要求原工作单位在劳动合沪耽高甘薨仿胳湿供溅同期满后7日内将您作为失业人员报您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在劳动合同期满后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您的档案转移到您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且为您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您本人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后40日内,持该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求职证,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您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以委托亲属持上述三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 2016-08-04 11:33 齐显尼 客户经理

    领取条件
      1、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且具有劳动能力;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劳动关系(需要被辞退证明);
      3、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按规定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
      4、失业后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具体登记方法请参阅:失业登记证如何办理。
      申请资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
      2、深圳市失业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4、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希望对你有帮助,请采纳给分,打字不易。
     
  • 2016-08-04 11:30 齐晓彤 客户经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每月领取失业金是当地最低工资的80%。随着最低工资的调整而调整,是按月发放。另外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还享受一下待遇: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担福曹凰丨好查瞳肠困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热心网友  
  • 2016-08-04 11:27 黄皖生 客户经理

      深圳失业保险金办法相关条例
      ●失业保险金按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

      《修订草案》完善了享受失业待遇的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前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对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以下简称领取期限),《修订草案》提出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具体标准根据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后,其未领取期限自行结转至下次失业时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应持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等资料,及时到指定的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可选择直接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手续。失业保险金按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同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等有关规定,享受减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非户籍失业人员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修订草案》,非户籍失业人员,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选择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待遇和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服顶乏侈何侬蛊畴坍川开务。

      如果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可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2016-08-04 11:24 赵风莉 客户经理

    没得申请! 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须知一、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
    (一)申领条件
    深圳市户籍失业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
    2、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3、失业后按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4、原工作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二)待遇项目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活困难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三)提供的材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
    2、深圳市失业员工证复印件(验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4、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5、属市外调入的,须提供调入深圳市前连续工龄的档案材料。
    (四)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
    1、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应到深圳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2、当月申领的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审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0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五)计发标准和停发情形 1、计发标准:
    (1)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为上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的80%;
    (2)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按失业员工失业前连续工作年限每满6个月计发1个月,但最高不超过24个月;
    (3)失业员工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按其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计算;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距退休年龄不足二年的失业员工,可申请延长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至退休时止。
    2、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其失业保险待遇。
    (1)再就业(参加了社会保险视为再就业);
    (2)到国(境)外定居;
    (3)已办理退休手续;
    (4)无正当理由海揣奋废莪肚烽莎甫极,两次不接受劳动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职业;
    (5)劳动教养或被判入监服刑;
    (6)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
    二、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办法
    (一)申领条件
    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行组织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支付余下期限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二)申领程序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申领审核表》;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
    三、申领生活困难补助金办法
    (一)申领条件
    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深圳市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或有其他困难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可以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
    (二)申领程序
    1、填写《深圳市失业员工生活困难补助金申领审核表》;
    2、经社保机构失业保险社保部门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40%计发。
    四、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失业员工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须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在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打印制证单后......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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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4 11:21 龚家贱 客户经理

    没得申请! 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须知一、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 (一)申领条件 深圳市户籍失业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 2、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3、失业后按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4、原工作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二)待遇项目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活困难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三)提供的材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 2、深圳市失业员工证复印件(验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4、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5、属市外调入的,须提供调入深圳市前连续工龄的档案材料。 (四)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 1、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应到深圳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2、当月申领的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审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0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五)计发标准和停发情形 1、计发标准: (1)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为上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的80%; (2)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按失业员工失业前连续工作年限每满6个月计发1个月,但最高不超过24个月; (3)失业员工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按其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计算;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距退休年龄不足二年的失业员工,可申请延长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至退休时止。 2、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其失业保险待遇。 (1)再就业(参加了社会保险视为再就业); (2)到国(境)外定居; (3)已办理退休手续; (4)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职业; (5)劳动教养或被判入监服刑; (6)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 二、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办法 (一)申领条件 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行组织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支付余下期限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二旦筏测禾爻鼓诧态超卡)申领程序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申领审核表》;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 三、申领生活困难补助金办法 (一)申领条件 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深圳市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或有其他困难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可以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 (二)申领程序 1、填写《深圳市失业员工生活困难补助金申领审核表》; 2、经社保机构失业保险社保部门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40%计发。 四、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失业员工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须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在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打印制证单后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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