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生育前检查费医保给报销吗

我想请问一下,我单位给我上了医疗保险,没有生育险,现在我怀孕了,如果我去我的定点医院做检查和买药,可以给报销吗?如果可以流程是什么啊?谢谢了
齐昆明 来自: 网页 2021-04-06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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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6 15:26最佳答案

已经怀孕的准妈妈,参加医保满一年并且在下个月办理相关登记之后,就可以享受产检报销待遇了。

1、医疗保险有两种: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2、如果你参保缴纳了综合医疗保险,有部分产检是可以免费的,去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如果你参保缴纳了住院医疗保险,你只能在生病住院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则无法使用。

3、如果你参保缴纳了生育保险,则产检和生育宝宝时才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大部分必要的产检项目都能记账或报销。而没有参保缴纳生育保险,则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是一个地方法规,因此相关费用报销流程各个地区也有区别,大家可以咨询下当地有关部门。

哪些产检项目可以报销

第一次产检报销项目: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产检报销项目:(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产检报销项目:(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产检报销项目:(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产检报销项目:(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产检报销需要哪些注意事项,如上所述,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很有地方特色,因此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尽相,还是建议各位咨询下当地有关部门。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06 15:23 齐智娟 客户经理

    对于生育保险的不同保障项目有不一定标准,所以在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能够快速的得到补偿。当然各地方性政策可能会有差异,所以报销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在报销过程中应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
    产检的费用可以在生育保险里面报销,但是前提是不要使用医保卡支付,如果用你的医保支付了,那么在生育保险里面就报不到了。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内的标准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 2021-04-06 15:20 黎皇兴 客户经理

    看你保了哪种医保,普通的新农合医保是不报销的。

    医疗保险分为有2种: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1、如果宝妈参保了综合医保:部分产检是可以免费的,去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

    2、如果宝妈参保缴纳了住院医保:那么只能在生病住院时享受到医疗保险。

    3、如果你参保缴纳了生育保险:产检和生育宝宝时才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大部分必要的产检项目都能记账或报销。

    扩展资料:

    综合医疗保险对各种住院和门诊费用都提供了广泛的保障,其保险责任一般包括:住院床位费、检查检验费、手术费、诊疗费。此外,综合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还包括对门诊医疗费用,某些康复治疗的费用,如假肢、人工关节和轮椅及救护车费用等的补偿。

    对上述医疗费用项目,综合医疗保险的给付限额相对较高,甚至只有一个总的保险金额给付限额,这与基本医疗保险是不同的。综合医疗的除外责任也比基本医疗保险要少得多。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06 15:17 梅金荣 客户经理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规定:
    1、医保中心负责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费用统筹,生育医疗统筹基金支出范围是: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续费、住院费和药费。文件规定: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后到医保中心按医保规定范围项目结算。
    2、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人员)生育费用属于生育保险支付范畴,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畴,生育或产前检查不能用医保卡结算。
    若参加的是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相关生育费用报销由市社保中心受理。
    产前检查费是指分娩住院后的产前检查,在分娩期间的医疗费用发票可以作为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您指的“产前检查费”可能是指住院前每次产检所产生的费用,这是“围产期检查费”。而对于分娩前的围产期检查费用是不符合支付规定的。

    扩展阅读:

  • 2021-04-06 15:14 龚小芝 客户经理

    不可以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是因病治疗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医院妇产科的孕妇产检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社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余额也只能是支付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孕妇产检费用应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目前生育保险的医疗补助在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时实行定额支付。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目前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门诊)、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具体以参保人实际参加的社保险种为准。
  • 2021-04-06 15:11 樊振清 客户经理

    可以报销800元。

    以合肥市为例,合肥市成功获批国家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生育保险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产前检查费用定额支付800元,职工生育津贴增发一个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生活津贴(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应休产假天数)、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超过限额部分,可以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

    扩展资料: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相关医疗及符合生育政策的证明资料等;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在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0日内,到原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关系转移手续,对其终止劳动关系之月起3个月内接续参保缴费的,其原单位的生育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超过3个月的,其原实际缴费年限不再累计计算,并按新参保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06 15:08 龚宇飞 客户经理

    分析如下:

    有生育保险产检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前提是不要使用医保卡支付,如果用你的医保支付了,那么在生育保险里面就报不到了。

    对于生育保险的不同保障项目有不一定标准,所以在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能够快速的得到补偿。当然各地方性政策可能会有差异,所以报销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在报销过程中应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

    生育保险中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是:

    1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参考资料:

  • 2021-04-06 15:05 齐敦禹 客户经理

    医保卡只可以报销孕妇本人户口所在地,指定对医院内指定项目的检查费用,剩下的产检费用需要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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