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意外死亡,养老保险赔付吗

职工意外死亡,养老保险赔付吗
黄睿君 来自: 移动端 2021-04-09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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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9 08:50最佳答案

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这几个保险,各有各的功能,养老保险是职工到达退休年龄,作为计算退休费的,医疗保险是参保人有病,可以得到部分报销的,失业保险是职工职业,得到生活补助,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时得到补助,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时,费用有工伤保险部门承担的保险,所以,职工意外死亡,公司没有过错,谈不上赔偿,这几个保险,也不存在赔偿的义务,因此,职工死亡,只能是个人账户全部余额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领取,并发给丧葬费,如果有供养人口的,可以发给抚恤金,是没有赔偿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09 09:08 齐斯琴 客户经理

    养老保险金中个人帐户的部分可以继承。
  • 2021-04-09 09:05 黄相森 客户经理

    公司给缴纳了社保,员工意外死亡,社保会给丧葬费等,公司没过错没义务给什么补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09 09:02 黄生龙 客户经理

    在职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部分应该退还法定继承人。按社保法规定,应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死亡相关待遇,但目前国家没有统一标准和文件,可向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咨询,当地是否出台相关规定,或拨打12333咨询。
  • 2021-04-09 08:59 龙小语 客户经理

    在职员工死亡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 2021-04-09 08:56 龙小语 客户经理

    在我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 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也就是说社会养老保险只是对在职时履行缴费义务,办理退休后才支付相关的待遇,如退休费、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在退休前死亡的只退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没有什么“赔偿”一说。所以,您朋友在死亡之前还有缴纳养老费用的话,是可以领取一定的丧葬费的,费用的多少要咨询当地的社保中心
  • 2021-04-09 08:53 米增奇 客户经理

    养老保险只管以后退休领钱,不管意外,那是意外险的事情。
    得不到什么赔偿的,但可以返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家属还可以一次性领取一笔丧葬费,不多。一共就这些。
  • 2021-04-09 08:47 齐斯琴 客户经理

    社会养老保险交了十年后,缴纳职工意外死亡的,可以由第一继承人将员工养老保险中的个人金额提取出来。具体流程请咨询当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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