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如果辞职了怎么办

我单位己交满一年保险,当中包括生育保险,但我在一年后辞职,如果在辞职后我想要小孩,那辞职后怀孕了,还能享受生育险吗还要通过原单位吗请问个人能办理生育险报销吗具体流程是什么,请帮忙解答,谢谢
边占武 来自: 移动端 2021-04-10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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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0 07:34最佳答案

在社保里面,生育保险是单位全额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辞职生育保险就不存在了。重新找到单位再重新缴纳。
要想报销生育保险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 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
不然你也可以拿钱给你单位,让你们单位代买,然后由你们单位专门办理社保的人员,去帮你办理报销的事情。
了解更多保险相关的知识,请访问养老信息网-保险频道。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10 07:49 连伟杰 客户经理

    生育保险不受理个人申请办理。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险需要将资料交于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帮忙递交才能申领的。

    拓展材料

    第六章 生育保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资料来源社保查询网:第六章 生育保险

  • 2021-04-10 07:46 齐景嘉 客户经理

    1、生育保险是员工小孩儿出生之后,领取的。条件是员工生小孩儿是合法的同时缴纳生育保险金累计一年以上。
    2、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2021-04-10 07:43 齐春春 客户经理

    社会保险类的生育保险不接受个人参保,个人也无缴纳生育保险金的政策依据,社会保险部门是不会接受你的申请的。
  • 2021-04-10 07:40 连保军 客户经理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劳动者离职后,无法以个人名义缴纳生育保险,需找到新的用人单位挂靠缴纳,各地政策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管理中心。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2021-04-10 07:37 齐智娟 客户经理

    安生育保险条例的规定,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所以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
  • 2021-04-10 07:31 齐晗希 客户经理

    一般不支持的。
    是这样的,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
    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如果已经辞职,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
    切记:检查和生产必须到参保地,指定医疗机构.

    扩展资料: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10 07:28 辛培兵 客户经理

    我学保险的。上面的回答都对。现在教你一招。不要辞职,那样就没法报销了。两三个月后要是不想上班了,可以到医院开假条,由于是生育期间,有规定,公司不能随意开除人,所以可以多歇几个月。产后还有产假。如果,公司不同意请病假,可以去劳动执法部门或是去仲裁。这样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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