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个月工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3个月工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辛培刚 来自: 网页 2021-04-11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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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1 10:33最佳答案

你提供的文件已经不能执行了,在2006年国家出台了年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征收办法,其内容包括了双薪或者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双薪不能单独做为一个月工资处理,可以和最后一个月工资合并处理,做为同一个月的工资计税,也可以按奖金处理,除以12后按相应档次确认税率,如奖金4800,除以12=400,属于0-500阶段,税率5%,需要缴纳的税金=4800*5%=240元。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11 10:42 齐晓娟 客户经理

    企业的在职职工普遍都会获得第13个月的工资,即第13个月的工资是人人有份的。但是全年一次性奖金主就不可能人人有份的,而且每个人所获得的奖金在数额上差距非常之大。
    纳税人所取得的第13个月的工资在金额上通常都比较接近于其每月的工资,也就是说,每个人第13个月工资的多少,直接与日常每个月的工资相关,而与个人的劳动业绩、工作效率等等没有直接的和必然的联系。相反,全年一次性奖金,则直接与个人的工作成果、工作效率、工作业绩相关,而与个人每月的工资基毫无联系
  • 2021-04-11 10:39 樊扬诗 客户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修订)的规定,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如下: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因此,(1)、12月份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计征个人所得税。

    (2)、13个月工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的规定:
    一、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如果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第一条规定处理。
    所以说,12月份单位(支付人)按正常的规定代扣代缴;
    13个月的工资单独算一个月,依照国税函〔2005〕715号的规定计征。
    比如:12月份工资1800,13个月的工工资3000元,
    12份工资应纳税所得额1800-2000=-200,应交个人所得税为0
    13个月的工资,(1)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3000-(1800-2000)]/12=233.33,因此,税率是5%,速算扣除数为0,
    13个月的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800-200)]×5%-0=140元
  • 2021-04-11 10:36 龚孝雄 客户经理

    “发13月工资,是与平时工资条一致,还是按基本工资或者百分比发放”这个问题根据你们公司的财务规定情况发放,没有统一的标准的。
    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问题:除年终一次性奖金外,其他的12个月工资尽量平均发放。或者拿发票回来报销入帐。别无他法。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 2021-04-11 10:30 齐春春 客户经理

    按税法规定: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8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6年开始,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应为1600元。
  • 2021-04-11 10:27 齐晓威 客户经理

    第十三个月的工资跟正常工资一样按照区间范围缴纳对应的所得税即可。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 2021-04-11 10:24 龙小语 客户经理

    有两种计算方法:
    1、和发放第13个月工资当月的工资合并发放。即5500+1600=7100元,(7100-3500)*10%-105=255元。如果你们单位还有大额的年终奖,建议13个月工资这么计算。
    2、每年税 务允许将其中的一次个人收入按年终奖来计算个税。如果你们单位除了13个月工资以外没有年终奖,那么发放13个月工资的当月,可以将5500当做年终奖来计税,1600当做当月收入来计税,那么,1600不够3500的起征点,无需缴税。5500/12=458,对应税率为3%,需缴税5500*3%=165元,当月需缴纳个税165+0=165元
  • 2021-04-11 10:23 连丽芳 客户经理

    在国税发〔2005〕9号文下,“第13个月工资”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如果企业在年底只发放“第13个月工资”不发放其他性质的一次性奖金:“第13个月工资”应依据国税发〔2005〕9号文的规定,将“第13个月工资”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如果企业在年底既发放“第13个月工资”也发放一次性奖金: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第三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同时结合第五条的规定,我们认为,对于企业既发放“第13个月工资”也发放一次性奖金,由于对“第13个月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关系,法律上也没有明确定义,企业可以在“第13个月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中任选一个,

    三、按国税发〔2005〕9号文规定的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不能选择对“第13个月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都按国税发〔2005〕9号文规定的方法来计算。如果选择一次性奖金按国税发〔2005〕9号文来计算,“第13个月工资”就必须和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选择将“第13个月工资”按国税发〔2005〕9号文计算,则年终一次性奖金就必须和当月发放的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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