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医疗保险问题?

是有文件说,工资总额的4作为计提补充医疗保险依据,职工报销的药费可以直接进费用吗
赵骥万 来自: 移动端 2021-04-11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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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1 18:32最佳答案

按照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规定,一般在六月底前办理的补充医疗保险协议生效日可以在当年1月1日,若是下半年签订的补充医疗保险协议生效日就为7月1日了。按照你的情况年末可以报销但报销的比例是多少就看你公司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了。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11 18:29 边友康 客户经理

    这个报销方式是合理的
    只负责未报销部分
    举个简单的例子
    你买了两家公司的报销90%的保险
    你花了100块钱
    每家公司报销你90块
    一共180块
    你还赚了80块
    这样的话
    谁还上班啊!都去买一大堆保险
    刷钱玩了..
    至于最后一个问题
    商业补充医疗费
    指的是什么
    住院医疗报销吗?
    我印象中没有专门报销门诊和买药的保险
    只有住院医疗
    可以报销住院前后隔一段时间内的
    门诊买药(中英的是前15天
    后30天)
  • 2021-04-11 18:26 齐晓强 客户经理

    补充医疗保险是和社保无缝对接的,也就是说不管补充医疗保险是6月还是几月生效,可以报销的医药费用都是从当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止。
    报销时可以随时报,也可以年累计报销。后者多见。
  • 2021-04-11 18:23 赵飞虎 客户经理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文,应付福利费不足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直接列入成本(费用)。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
  • 2021-04-11 18:20 黄白燕 客户经理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医疗保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2021-04-11 18:17 米国连 客户经理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搭配社保来办理的,办理比较灵活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商定理赔范围。一般包括门诊和住院两大块儿。
    门诊理赔范围是你们单位和保险公司商定的结果,比如规定100免陪,90%赔付,那么这个保险就能报销你社保起付线一下以及起付线以上直至公司规定的一个封顶线。(比如你花了1000元,减去100元乘以90%就是保险公司给你报销的部分);至于理赔的药品一般是社保规定用药,但也可以和保险公司协商开放乙类药;
    至于你的关于报销发票的问题,一般门诊部分年度累计如果超过起付线,要先拿去社保分割报销,再拿分割单就可以到保险公司报销。当然有的保险公司也可以先报销再在你的发票后边盖章后返还给你,你可以就剩余的部分拿到社保报销。
    就你的社保卡本来就是负责门诊的一般费用的,和商业补充医疗不冲突也就是说即使是你拿社保卡花钱买的药可以再次通过补充医疗来报销,关键看你们单位和保险公司的补充医疗是怎么规定的。
    不知可明白些?希望对你有些帮助。
  • 2021-04-11 18:14 辛培剐 客户经理

    哈尔滨市劳动局、哈尔滨市民政局、哈尔滨市财政局、
    哈尔滨市总工会关于对建国前老工人、市以上劳动
    模范实行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

    文件地址
  • 2021-04-11 18:11 符育明 客户经理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5.21 财社[2002]18号
    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可在按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用于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以外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进行的适当补助,减轻参保职工的医药费负担。
    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企业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应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药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
    四、财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管理的监督和财务监管,防止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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