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办理失业金的领取,当月可以接着上保险吗?

外地城镇户口,当月被公司辞退办理失业金的领取,同时有新的工作,可以办理人员增加吗?为了不影响保险连续性的情况下,可否这么操作呢?谢谢
樊扬诗 来自: 移动端 2021-04-13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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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3 12:26最佳答案

每交6个月的失业保险,就可以领取1个月的补助金,社保是随时都能够补交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13 12:23 龚峰景 客户经理

    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参加职工社保,否则就被视为已经重新就业,失业待遇应按照规定暂停。
    但是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城乡居民社保。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 2021-04-13 12:20 黎皇兴 客户经理

    在你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结束后,失业的那段时间的其它社险可以补缴的,跨年度补缴的需要交一些利息而已。很早以前是必须连续缴费不能中断的,近几年的政策都是可以补缴的,也可以打电话问一下当地的社保机构。
  • 2021-04-13 12:17 黄盛沛 客户经理

    失业后领取失业金的同时可以自己继续缴纳保险。

    领取了失业金证明现在是无业状态,可以居民的身份缴纳保险,但是缴纳的只能是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参考资料:


  • 2021-04-13 12:14 赵颖轶 客户经理

    可以补缴保险的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身份证等。
    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 2021-04-13 12:11 黄盛楠 客户经理

    失业保险不能补,只能按实际交纳年限计算领取时间,只要持续交纳满一年以上,就可以继续在失业状态下申领的。
    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身份证等。
    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 2021-04-13 12:08 黎皇兴 客户经理

    按现有的规定,职工在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不必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也不计算中断缴费的年限。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妥善保存。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移交其档案等有关手续,按照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及有关待遇停止发给。失业人员未就业期间中断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原则上不再补缴。
    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又未重新就业,本人自愿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继续缴纳。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根据就业方式和收入的不同情况,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手续。
    ①失业人员进入各类企业就业的,要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新单位在15日内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手续,以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从第二年起,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②进入个体经济组织再就业的,由个体经济组织在15日内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手续。
    ③从事自由职业,本人自愿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比照个体工商户参保办法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 2021-04-13 12:05 连丽芳 客户经理

    按现有的规定,职工在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不必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也不计算中断缴费的年限。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妥善保存。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失业人员。

    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移交其档案等有关手续,按照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及有关待遇停止发给。

    失业人员未就业期间中断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原则上不再补缴。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又未重新就业,本人自愿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继续缴纳。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根据就业方式和收入的不同情况,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手续。
    ①失业人员进入各类企业就业的,要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新单位在15日内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手续。

    以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从第二年起,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②进入个体经济组织再就业的,由个体经济组织在15日内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手续。

    ③从事自由职业,本人自愿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比照个体工商户参保办法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扩展资料:

    各地失业保险的申领流程不太一样,具体请以当地最新政策法规规定为准。

    以石家庄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工作流程为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与待遇审核流程为: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

    (1)失业人员持本人本人证明以及原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等材料自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2)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根据个人缴费记录情况,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期限等;

    (3)将审核结果通知失业人员,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

    (4)失业人员持《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和求职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培训;

    (5)失业人员按月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

    (6)失业人员每月持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1)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按月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制定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按月将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划入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失业保险个人账户;

    (2)一次性支付失业保险办理程序:失业人员持申报材料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一次性申领手续;

    (3)住院医疗补助金办理手续: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

    (4)失业人员生育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

    (5)医疗保险费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向市失业保险处提出书面申请;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管理处开具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凭缴费证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6)死亡丧葬费、抚恤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贴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处据实核定。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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