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工和劳动合同工的退休年龄是否一样
梅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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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6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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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6 05:03最佳答案
合同制工人与固定工退休的区别如下:
1、作用不同
合同制工人主要是用来存钱、取钱、转账的公司账户;
而固定工用来办理包括提现和发放员工工资福利等在内一切符合法律法规的结算,而一般存款账户只能办理一般的结算业务,不能提取现金和发放员工工资福利。
2、性质不同
合同制工人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不可以办理现金支取。。
固定工可以随时存入或取出资金,但是取出资金必须通过公司转账支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然后再通过公司现金支票支取。
3、目的不同
合同制工人目的是确定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是否能够防止和发现特定财务报表认定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而固定工以应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为证实控制能够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所需获取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对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要求越高,控制测试的范围越大。
4、考核内容不同
合同制工人主要考核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备工作人员应有的道德品质、是否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业务技能,以及必备的文化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而固定工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学习成绩和工作态度,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
5、内容不同
合同制工人分为发票管理、供应商管理、支票管理、账龄分析等。
而固定工分为核算范围、例题核算、审计程序、科目设置、会计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工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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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6 05:06 辛培兵 客户经理
缴纳时间都一样的。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参保人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年老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老有所养”。
扩展资料:
一、一般来说,职工缴费工资如果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工资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
(最高和最低缴费基数的计算比例,各城市可能不同,以各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计算比例和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如今,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4、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5、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6、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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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6 05:00 齐昆明 客户经理
现在没有固定工,都是合同制,只要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女工,退休年龄都是一样的。 -
2021-04-16 04:57 黄盛波 客户经理
从1995年开始实施<<劳动法>>开始就不存在所谓的固定工,统一为合同工,劳动合同分两种,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也不是固定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
2021-04-16 04:54 黄盛木 客户经理
严格讲,所谓的全民工,合同工,集体工等,都属于合同制工人,只不过因其所就职的单位不同而称呼不同罢了。
例如全民工是指国有企业职工,但仍然是合同制工人属性。
至于你提到的退休职工,如果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后签订了劳动合同,学校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为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然后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依法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她就可以按月领取退休金。
如果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其在退休后是无法领取养老金的。
全民工和集体工、合同工在法律上没有区别。
“集体”与“全民”,是单位所有制的概念,成员的身份随之而来,和工资和工作量无关。
全民工”指在全民所有制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集体工”指在集体所有制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在计划经济时代,这两类人在劳动保障、福利等方面都有差异,所以以示区别。现在这两个称呼几乎纯粹变成了概念和历史名词了,因此不做深究。
法律规定,全员合同制以后,都是合同工(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只要不签合同,那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就有可能受到侵害。那么,正式工、临时工、固定工、编内、编外的概念不是也就废除了吗?貌似其他概念我们都不用去看了。可是,事实上是这样的吗?不!因为我们生存关心的是个人的经济利益,那么“同工不同酬”的问题,让我们质疑合同工对我们经济利益的保障作用。首先,我们看一份工作,要先看它是国有企事业的还是非国有企业的。
社会团体按照组织形式分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中介组织、群众团体等。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比如说工商局、税务局、银行、邮局等。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又分为:国有企业、私有企业。国有企业又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有企业又分为:合作经营企业、合资经营企业、独资企业、私营企业。
在我国,很多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多使用编制来管理人员。国家企事业单位只为两种: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而且这两种人员都是聘用制的。所谓编制人员就是具有国家(人事部门)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基本工资和地方性补助都是财政拨款的,现在要进入编制都要经过公开招考的。非编制人员就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包括临时工),就像企业聘用一样,不由财政拨款。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原有的人员不能承担现有的工作,因此很多不能入编的人员被聘用,编外人员一般采用人事代理,这是社会趋势,本无话可说,但是说明白了,编外人员就是社会人,关系不在本单位的人。编制外的人想在单位里得到职务的提升,是根本不可能的,即使你干得再卖命再好。这些人员享受不到入编人员所应有的待遇和福利,如同“打零工”,因此这样的人员就叫“编外人员”。
在很多单位,特别是那些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大量存在,有些单位的“编外人员”甚至比正式员工还要多。这是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起初,这种临时性的“应急”办法对于打破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用人体制的条条框框、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地显现出来。
“编外人员”在政治、经济上的待遇都不及正式员工,属于单位里的“二等公民”。一些“编外人员”即使比“正式员工”干得更好,也享受不到正式员工的相同待遇,这种体制背离了“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等用工法则;而在管理上,“编外人员”则是“防范对象,所以他们总有一种“低人一等”的感觉,这种客观上的身份歧视,与公平公正的现代理念相去甚远。
而实际上,不合理的机制恰恰给单位的管理带来更多的麻烦。“一视同仁”、“认事不认人”是管理制度的内在要求,可是因为管理对象存在不同的地位、不同的身份,所以管理制度很难得到切实的贯彻实施。比如单位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在需要减员增效的时候,可以随时对“编外人员”解聘,可是一部分属于编制内的正式员工还捧着“铁饭碗”,与单位“同生同死”,要将他们精简可就没有那么简单。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区别施用,既影响员工们的工作积极性,也容易造成他们相互间的情绪对立。
同时,“编外人员”因为缺少归宿感、安全感、认同感,所以他们不能安心本职工作,经常跳槽,给单位正常工作造成被动;因为“编外人员”具有很强的临时性,他们往往只注重短期效果,没有长远打算,少数人甚至不惜破坏单位的声誉干一些违规活动。
为什么称“正式工”为“固定工”呢?这应该从“编内”与“编外”之外的另一个角度来看待。现在固定工制度转变为劳动合同制度,“固定工”的说法不存在了,但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来看,“正式工”也即“固定工”与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合同工”与单位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正式工”成了一般意义上的“固定工”。
“临时工”,也被叫做“协议工”、“外地工”。“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严格来讲,现在已经不存在“临时工”这个称谓了。无论国企、民企统称员工。目前劳动用工中已逐渐减少这种称谓,要么合同工、要么劳务工,出现劳动纠纷后往往很难界定。他们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非法的侵害。
要知道“劳务工”是什么意思,就要牵扯到“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概念的区别。
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人事部最早于1995年开始推行,主要是为了降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成本,简单说来就是将“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相分离,用人单位只管使用人,而将与人事相关的管理工作,如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委托给合法设立的人才中介机构处理。人事代理首先是在高校以及事业单位和没有人事权的外资企业中推行,随后慢慢扩展到国有企业和其他单位。根据各个地方性法规综合整理,可以将人事代理定义为:是指依法经批准成立的人事代理机构,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接受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依法代理有关人事管理、服务工作。从对人事代理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人事代理实际上是一个民事代理合同,人事代理的双方为依法成立的人事代理机构和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当事人双方并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平等的民事关系。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起源于欧美,是现今在世界各地都非常普遍的一种新型制度。其产生的原因之一是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了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各企业为了更有竞争力,从而竞相降低成本,人力成本的降低便首当其冲了;其次是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日益严格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的规定,将直接使用劳动者而带来的各种风险和成本降低到最小,比如工伤、社会保险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劳动力市场的供过于求,对于任何一个工作岗位,劳动者都趋之若鹜。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合同,由被派遣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给付劳务,其报酬由用人单位以劳务费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并代发的一种用人方式。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相分离,形成“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形态。
人事代理同劳务派遣的区别
人事代理与劳务派遣从表面上来看都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及其这二者之外的第三方,而且人事代理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都需要给劳动者代缴社会保险费等。在很多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实质上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其具体的区别如下:
1、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或者劳务派遣单位的关系不同。
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他们订立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的调整和规范。而在人事代理关系中,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则要具体分析在劳动者委托进行人事代理的情况下,二者是委托关系,受合同法以及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在单位委托进行人事代理的情况下,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关系。
2、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的关系不同。
在人事代理关系中,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有劳动法规定的义务;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实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和使用是基于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双务合同。
3、调整二者的法律规范不同。
劳务派遣受劳动法以及相关劳动法律规范的调整;而人事代理则是受民法以及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二者分受不同的法律部门调整。
4、人事代理的内容同劳务派遣完全不同。
劳务派遣是以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为基础,其内容是劳动法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人事代理的内容则是委托方与受托方在相关规章规定下由双方协商确定。一些地方的政府规章对人事代理的项目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5、实际用人单位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完全相同。
在人事代理关系下,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不仅负有对劳动者的管理使用权,而且负有劳动法上规定的义务;而在劳务派遣关系下,劳动法上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是由派遣单位来承担的,实际用工单位所承担的义务是基于其与派遣单位之间的双务合同来确定的,只承担劳动法上的特殊义务,只是对劳动者实施管理实用。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人事代理同劳务派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我们不能因为其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而否认二者的区别,如果把劳务派遣当作人事代理进行调整势必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社会的稳定构成威胁。 -
2021-04-16 04:51 齐智国 客户经理
固定工退休金和合同制工退休金没有任何区别。
不论固定工、合同工、自由职业者,只要按规定参加社保退休后均可领取养老金,不同的是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资金的多少决定其领取养老金的数量,没有正式工,都是合同制,都需要交纳养老保险才能办理退休,合同工也是一样,不缴纳养老保险,都不能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
固定工是解放后国营和集体企业编制招收固定工,合同制工是用工制度改革后的企业单位职工,也就说打破铁饭碗由原来的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固工改制的用工形式。
如果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越长,退休养老金越多,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个人和企业共同缴纳养老保险,退休时养老金的计算,当地上年的平均工资,个人缴费指数,工资年限和个人账户总额有关于什么合同没有关系。
扩展资料:
退休金注意事项:
1、退休后养老保险不能转移,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可以办理转移,但职工已经退休,已经确认退休金的领取和领取标准,就无法再进行养老保险转移,但可以通过金融系统实现退休金异地支付。
2、个人缴费满15年后不继续缴费,退休时会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基本退休金水平,个人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退休金的一个基本条件,只要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中断缴费,将会直接影响到个人退休时的基本退休金水平。
3、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二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4、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当年开始参与基本退休保险待遇调整,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下一年开始参与基本退休金保险待遇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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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6 04:48 黄盛林 客户经理
固定工在退休后,他们退休金按照工龄,本人工资,技术职称,计算发放,他们没有缴纳养老保险。
合同制职工,他们按照缴纳的养老保险计算退休养老金,他们退休金的计算方法与固定工完全不同。
合同制职工是通过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有使用的职工采用聘用制,在用人制度改革之后,我们的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所获得,确定之后签订合同。而固定工不同,固定工时期,我国对劳动者就业实行统分配,固定工长期固定在一个单位,是铁饭碗。长期固定在一个职位上,不用离职,使得固定工没有任何工作压力,最终使企业丧失了活力。
1994年,我国实行劳动法之后,企业招用工作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随着员工制作的改革,打破了原来都是固定工的铁饭碗用工模式,在退休福利方面,无论固定工,合同工,自由职业者都需要缴纳保险费,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时间越长,退休所获得的养老金变越多,无论是固定工,合同工,自由职业者,参与社保缴费就可以领取养老金,
他们获得养老金需要满足这三个条件
一,退休年龄达到法定年龄,已经办理好了退休手续。
二,退休人的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至少有15年记录。
三,退休人所在的单位和退休人依法参与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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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6 04:45 符胜忠 客户经理
固定工和劳动合同工的退休年龄完全一样,都是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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