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保险关系可以转到人才或者职介个人缴...

外地户口,暂时想休假在家,请问保险关系可以转到人才或者职介个人缴费吗?是不是所有区北京都可以?我最后的单位关系是在海淀,或者还可以转到哪里可以继续保持养老医疗关系?
连丽萍 来自: 移动端 2021-04-16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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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6 18:05最佳答案

首先,你需要转移关系之后才可以续交的。
也就是申请转移社保关系手续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按个人方式续交,或者转移到新单位续交社保2种处理方式。
如果说是外地人,是不支持当地按个人方式续交的。
其次,对于转移这块,现目前政策只能转移养老保险,而医保只能在参保地使用。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预计今年7月,国家将施行医保的异地转移了。
国家政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
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的12%,其金额是单位交纳金额的60%;
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16 18:17 黎琼锋 客户经理

    外地人如果是个人缴纳社保必须提供户口本及身份证,且只能在户口本所在地社保局缴纳居民医保,并不能在异地缴纳社保。缴纳的只能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交居民养老保险,可以带上相关的资料到你所在地的社区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就可以了。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任务目标是: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 2021-04-16 18:14 齐春敏 客户经理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摘要) 一、适用范围
    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在跨省流动就业时,按本办法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在省内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办法并备案施行。
    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跨省异地定居的,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二、基本原则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参保人员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参保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除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外,不得提前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三、资金转移
    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具体计算为,1998年1月1日之前个人缴费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同时按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转移养老保险资金。实际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资金。
    解读人力资源保障部养老保险司负责人介绍,这一政策明确了资金转移结构和转移量。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再按本人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转移统筹资金。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转移,基本维持了现行政策规定,以体现政策的连续性。
    统筹基金的转移量,确定为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的12%左右。确定这个时点,主要是因为1997年以后全国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缴费比例归于统一。
    地或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地。这样规定,既使年龄偏大人员异地就业参保不再有后顾之忧,保障他们的累计权益,也可适当减轻中心城市人口承载和养老保险基金压力。
    四、关系接续
    对跨省流动就业以及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参保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转移接续手续。对其中已满50周岁的男性和已满40周岁的女性,且就业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原则上应在流动就业之前的参保地继续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就业地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按新就业地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后再流动就业或在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所在地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将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转移归集到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或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地。
    解读对于年满5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跨地区转移就业,由于按现行退休年龄规定,一般已不可能再在新参保地连续缴费满10年并在该地办理退休手续,因此规定对其在新就业地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便于其继续参保缴费;待其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将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转移归集到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
    休手续,核发基本养老金;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如在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
    五、退休地的确定
    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实际缴费满10年(含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年限,下同)的,在该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养老保险待遇;实际缴费不满10年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的原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没有满10年以上原参保地的,转回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解读这一政策明确了退休办理地点确定原则,以厘清地方养老保险事权,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首先依据其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在最后参保地办理退
    六、缴费工资指数计算
    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时,以本人在各参保地的各年度缴费工资和最后办理退休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
    七、转移接续关系的经办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应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本人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由两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的转移接续手续。
  • 2021-04-16 18:11 赵风蕾 客户经理

    一、将外地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的流程:

    1、申请

    参保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局的自助终端机登录申请打印或者社保经办窗口申请(无需填表)。

    2、受理

    自助终端机自动读取身份证审核或经办窗口人工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1)符合条件的受理并出具转移凭证。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携带的材料。

    3、审核

    申请人携带转保凭证到转入地申请转入,转入地寄送寄送同意接收函到转出地,转出地接到联系函后审核办理。

    4、审批

    审批通过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

    5、办结

    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业务办结。

    二、社保关系转出需要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

    三、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参保人参保所在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停止对外办理业务)

    拓展资料: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3、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16 18:08 赵首永 客户经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九条规定,农村户口在外地打工交的养老保险可以转回老家自己交。
    1、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 2021-04-16 18:02 齐晗希 客户经理

    可以的,但需要一定的条件。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养老保险可以转出,只要在转入地已缴纳最少有一个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


      跨省养老金转移手续如下:(手续比较简单,请放心)
      所需资料:


      ①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办理流程:①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我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②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如下手续两地的社保局自己处理,不用本人办理的,不用担心:即转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给原来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钱汇入现在社保局的账户就完成社保转移手续了)。

  • 2021-04-16 17:59 黄益民 客户经理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些相关常识

    社保分三种,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外地户口在非户籍地就业参保,只有考虑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能,因为其参加对象主要是有单位的劳动力人群,和户口没关系,本地人,外地人都可参保。目前,绝大多数地区对外地户口人士只允许单位出面,才能办理参保手续,不接受个人异地参保。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是法定强制保险,包含基本养老社会保险、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简称五险。用人单位为员工上五险,是其法定义务。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交费,所交费用,政府不提供补贴。

    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保险都只限于有本地户口的人参保,前者主要面向当地无业城镇户口人士,后者主要面向当地无业农业户口人员。两种保险包含的内容只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没有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之说,两者都是面向当地无业人员,以个人身份,自愿办理,不强制。所交养老及医学费用,政府都有人头补贴,其中养老保险,还和缴费标准挂钩,交的多,补的多。

    那么,外地户口如何在异地参保呢?

    我分不同情况来说明一下吧。

    一、如果你在自己的非户籍地有工作单位,如何参保?

    很简单,由单位为你办理参保手续,单位代扣代缴。单位按五险规定的标准和比例交大头儿,个人交小头儿。

    二、如果你在自己的非户籍地无工作单位,如何参保?

    现在在很多城市,对外地户口的人来说,是否在当地参加了社保,连续缴费了多长时间,有没有中断,往往会和很多事情挂钩,否则没有资格。如买房,买车,积分落户,孩子上学,很多流动就业人口,在异地失业期间,或在异地从事个体经济的人,会遭遇如何上社保的各种难题。社保如此重要,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办法呢?

    1.求人 挂靠单位:一般都要人脉关系。

    2.支付佣金,找社会上的专业托管机构代办:人家提供托管服务,挣的是你的佣金。

    以上两种,都可能有节外生枝的事情发生,要注意甄选可靠的人,可靠的单位,避免吃亏上当。

    3.干脆自己注册公司:有能力的人,可以注册自己的公司,这样就不用求人,也不用找托管了。所有的事情,都掌握在自己手中,省得冒风险了。

    上述情况都行不通,在异地无法参保,怎么办?

    既使人在外地流动就业,你也可以在自己的户籍地参加社会保险。一来积累缴费年限,免得多年断缴,将来无法退休。要知道,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二来缴费和待遇挂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如果将来退休地不在户籍地,也可办理跨省市转移接续。

    另外,建议首先选择城镇职工社保,经济困难,将来没有希望以城镇职工的身份退休的人,可选择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

  • 2021-04-16 17:56 龚崇松 客户经理

    所在单位负责办理社保,没有户口限制,受聘于单位,有照个体经营者,外地户口个人不能在本地买社保,社会劳动保障法规定,只要不是本地常住户口,不允许以个人名义购买社保。
    1、个人购买社保只能去户口所在地购买,如果有工作单位由企业购买,是不可以在异地个人购买社保的。
    2、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
    3、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4、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5、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
    可以的,但需要一定的条件。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养老保险可以转出,只要在转入地已缴纳最少有一个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
    跨省养老金转移手续如下:(手续比较简单,请放心)
    所需资料:
    ①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办理流程:①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我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②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如下手续两地的社保局自己处理,不用本人办理的,不用担心:即转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给原来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钱汇入现在社保局的账户就完成社保转移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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