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拒不调整岗位的解除...

工伤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拒不调整岗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怎样赔偿
赵顺贵 来自: 移动端 2021-04-22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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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2 12:20最佳答案

工伤之后无法从事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先调岗,调岗之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劳动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和经济补偿金。有劳动争议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去用人单位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22 12:29 连丽艳 客户经理

    你好,首先,公司调动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即使你受了工伤公司也应当和你协商,在你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变动你的工作岗位。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用人单位因为你受伤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该条第3项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但是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根据“举重以明轻”的道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尚且有如此严格的规定,那么要变动职工原来的工作岗位的话,就更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证明你确实无法胜任原来的工作岗位。
    最后,如果你受伤确实不影响原先的本职工作,你可以拒绝公司的调岗要求。建议你和公司先坐下协商,和领导或者其他上级部门好好沟通,如果协商不成的,建议你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或者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以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6个月以上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补偿。
  • 2021-04-22 12:26 龚小花 客户经理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另一种办法,就是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直接接触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形,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合格的,直接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但是,仅仅不符合一个岗位要求,并不是接触合同的法定理由。在没有调整岗位或经过培训而直接解除的,需要根据劳动年限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 2021-04-22 12:23 黄盈椿 客户经理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2021-04-22 12:17 赖鹏举 客户经理

    1.你所受的伤害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 关于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补充回答
    关于医疗期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 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 2021-04-22 12:14 黄相森 客户经理

    1、如果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期间单位是不得辞退该员工的,否则将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如果该员工没有处于医疗期内,不能胜任公司刚,应该调整岗位,调整岗位后任然无法胜任,可以辞退该员工,同时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2021-04-22 12:11 齐敬磊 客户经理

    因工伤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单位有权为你调换工作岗位,按新岗位核定工资,没有额外补助。工伤职工医疗期满后如果不能从事原工作,经员工请求后,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调岗,对员工本人也是负责的态度,但不能调整到更繁重的工作岗位。
    依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依约变更,一种是依法变更。因此,调岗也相应地包括依约调岗和依法调岗两种形式。依约调岗是调岗的一般原则、普遍情形,具体指企业调岗一般情况下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体现在《劳动法》第17条《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相关规定。
  • 2021-04-22 12:08 赵骥万 客户经理

    工伤职工医疗期满后如果不能从事原工作,经员工请求后,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调岗,对员工本人也是负责的态度,但不能调整到更繁重的工作岗位。
    依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依约变更,一种是依法变更。因此,调岗也相应地包括依约调岗和依法调岗两种形式。依约调岗是调岗的一般原则、普遍情形,具体指企业调岗一般情况下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体现在《劳动法》第17条《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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