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出意外死亡赔偿金是95万现在我的公...
龚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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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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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10:04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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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10:13 龚安静 客户经理
公公的做法很可能是想抚养孙辈为由扣住赔偿金。可以请求法院在裁定赔偿金分配的同时,强制执行。
但我劝你一句:单身母亲带孩子会拖累你一辈子,你还年轻要懂得放弃。心里有孩子关心的方法很多,不一定要带身边的。 -
2021-04-28 10:10 齐显影 客户经理
老公多大岁数死亡? -
2021-04-28 10:07 黄盛洁 客户经理
一般死亡赔偿金按照继承法规定分割继承,由死亡人的妻子、子女、父母继承。原则上,妻子和未成年的子女要多分一点。所以,请按照人数估算下你应得份额!如果有较大差距,是可以告你公公的! -
2021-04-28 10:01 黄盈椿 客户经理
近亲亲属都有权利分配。如果父母死亡或者父母无力负担孩子抚养的情况下,老人是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的。
主体确定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
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采纳了继承丧失说理论,由于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财产收入的减少而应受到的补偿。
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间接受害人,即死者近亲属。
注: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有明确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条明确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扩展资料
死亡赔偿金分配案例:
家住梅州市平远县的李华与张红原系夫妻关系,张红患有精神残疾,没有劳动能力。
1994年张红生下女儿小兰,但因夫妻感情不和,女儿还未满周岁二人便已分居,小兰一直由父亲李华抚养。
2000年夫妻二人协议离婚,约定小兰归李华抚养,张红不负担抚养的一切费用。之后李华另娶,张红也再嫁,小兰在生父李华、继母王丽的共同抚养下健康成长。
2013年9月的一天下午,小兰乘坐谢某驾驶的一辆摩托车,经过大柘镇兔子岗下坡路段时,摩托车因避让一辆重型货车摔倒在地,小兰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离异多年 因赔偿金打起官司
2014年5月,平远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李华、王丽和张红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21万余元。保险公司将款项划入法院账户,但三人一直就赔偿金的分配无法协商一致,2015年7月,张红遂将李华、王丽夫妇诉至平远法院。
张红起诉认为,其作为小兰的生母,因患有精神残疾没有劳动能力,小兰对其负有扶养义务,故赔偿金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归张红所得,剩余部分扣除开支后应当与小兰生父李华平均分割。
李华、王丽对扶养费用没有异议,但认为张红虽是小兰的生母,既没有负担过小兰的抚养费用,也没有探视过小兰,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与义务。小兰一直在李华、王丽的抚养下成长,关系紧密,小兰的死亡对其一家人的打击是沉重的,死亡赔偿金应当归其所有,张红无权分割。
法院判决 未尽义务不予分配
梅州平远法院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受害者因人身伤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中丧失的收入,该收入用于家庭共同消费或家庭积累,是对死者家庭成员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一种财产性损害赔偿,所以死亡赔偿金性质上不属于遗产,不适用于继承,其赔偿权利人应为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小兰死亡造成的家庭残缺,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与小兰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即李华、王丽两被告。而原告张红与李华协议离婚时已约定其不负担抚养的一切费用,张红亦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有负担小兰抚养费用。且张红自身患有疾病,并无暇顾及小兰的生活。
综合考虑原被告与死者的关系亲疏远近、共同生活亲密程度,尤其是对死者所尽义务多少等情况后,法院判决张红除可分得被扶养人生活费85499.37元外,剩余的赔偿款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均归李华、王丽所有。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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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09:58 齐显峰 客户经理
法院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你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两个孩子应该是你抚养;
你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之后, 你丈夫的伤亡抚恤金应该由你保管两个孩子的份额。 -
2021-04-28 09:55 齐晓强 客户经理
1、你丈夫的配偶(你)、儿女、丈夫的父母均是平等均分这笔95万。
2、但是分配时,可以适当照顾一下未成年,具体分配方案由你们自行协商。
3、个人认为:因为小孩小,抚养长大需要很大笔费用,至少要多分些。(小孩的份额由小孩母亲代领取。)
4、这个是合法权益,与上不上户口没有任何关系,只要确认小孩是丈夫的就行。(户口问题,内部协商解决。)
5、丈夫的个人遗产(如房产、存款等)你们也是有权利 得到分配。(好好协商吧,协商只有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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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伤亡赔偿金:虽不认定为遗产,但是仍是参照继承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2、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没有第一的用第二顺序继承人。
3、婚姻法:规定,人身伤亡赔偿金不能做为夫妻共同财产。
4、所以,赔偿金直接平均分配给死者的各继承人。
5、如果死者生前购买过保险,如:意外保险金或人寿保险金,得看:保险合同有没有明确约定“受益人”,如有明确受益人,则由受益人单独获得。
6、如没有约定受益人的,则参照遗产继承直接分配给继承人,平均分配,有多少个继承人分成多少份,人人平等。
■但在分配时,可以适当照顾未成年人、年老体弱的继承人,适当给他们多分配点,具体分配自行协商。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领取。
■对于赔偿金中:部分个别费用如办理后事费用、交通费等亲人支出的杂费,则可直接支付给实际支出人,具体内部自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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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节选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继承法》节选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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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09:52 黄盛沛 客户经理
如果是你丈夫意外死亡,你就成为你们的孩子唯一监护人,无论户口在哪里,孩子的抚养费应由你保管。
你丈夫的抚恤金,依法由你、你的孩子和孩子的爷爷奶奶所得,除了他们二老后,由你和孩子所提得。
至于户口,你可以迁移出他们家随你落户。
协商不成,到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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