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保定点医院不对医保卡怎么办?

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说不对医保用户,那我在那里看病用了的钱怎么办啊?他是武汉医疗保险定点机构gt定点医院。我该怎么报销啊?请好心人的帮忙解答。
辛培军 来自: 网页 2021-04-29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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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9 08:57最佳答案

医保卡上选定的定点医院更改方式:

1、登记处更改。

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拟选定医院的指定办理部门(社保中心或者社保所),填写登记表办理改点手续。

参保人员选择个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满1年后要求变更的,可在每年5月提交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填写《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一年就只能改一次,而且必须有社区 医院,三级医院一般只能选两家。

2、由单位办理更改更改。

职工由单位进行变更,把需要取消、增加的医院名告诉单位社保方面的负责人,由单位在网上进行变更。改医院的流程在你的单位可以直接操作,找到你单位的社保专管人员,他当时就可以操作,第二天更改的医院就生效了。

3、自行登录官网更改。

可登陆当地官网,到用户管理界面修改。登录社保网上办公大厅,个人查询点击个人登录,点“查询管理”中的“个人信息查询” 单位经办人点单位登录,点“查询管理”中“申报信息状态查询”中的“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扩展资料:

个人医保定点医院一般会在次年元旦自动取消。此时可直接去要办定点的医院变更。若还没到期,须个人进行网上变更申请或直接去经办机构变更。网上变更须看当地有无该项服务。一般是登录社保服务平台,在基础信息进行变更申请。若无此项,须带上个人资料去变更。

需携带资料为个人身份证、医保卡或社保卡、《门诊病历》、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不同地方证明材料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确认。

当持卡人符合医疗退休、转换险种、定点医院更换、特殊病种审批等条件时,参保单位须携带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信息变更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29 08:57 辛培刚 客户经理

    个人可以变更的。在定点医院上班时间,将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也一并提供到要最终邦定的定点医院,次月就可以在该医院使用。
    社保定点医院即是政府各级社保中心在当地指定的能够享受医保待遇的医院,已经办理了社保关系的人,持医保卡去该医院看病可以享受医疗费报销或适时结算的医保待遇,医保定点医院名单一般在当地社保网上每年公布一次。
    一般情况下是只有去定点医院才能报销,如果要去别的医院就诊就能提供申请了。到所属的社区门诊或经过社区门诊转诊到社区中心或上级医院规定的门诊部就诊,是可以在现场凭身份证、社保卡办理报销的。

    扩展阅读:

  • 2021-04-29 08:54 齐新海 客户经理

    医保卡上选定的定点医院更改方式:
    1、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拟选定医院的指定办理部门(社保中心或者社保所),填写登记表办理改点手续。
    2、职工由单位进行变更,把需要取消、增加的医院名告诉单位社保方面的负责人,由单位在网上进行变更。
  • 2021-04-29 08:54 赵颖辉 客户经理

    你所说的选定医院应该是你的医疗保险申请的重症慢性病定点医院。只有在指定的定点医院购买你重症慢性病所需要的药品,才可以报销,这并不妨碍你医保。账户中个人余额在别的定点药店或者医院消费。只是专职重症慢性病所需要的,要在这个医院才能报销。
  • 2021-04-29 08:51 赵顺财 客户经理

    到你办卡的地方去咨询,农合和城合有一定区别,
    所谓医保住院报销——不是你垫付现金以后凭票据报销,而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时,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统筹支付部分。
    居民医疗保险: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在100元(含)以内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0%,个人支付70%; 100元以上的由个人自理。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单位参保的参保人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不全都是自己个人缴纳部分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上从去年开始也有每月15元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就相当于门诊报销了(参保人属于公务员或单位另有报销政策除外)。
    医保住院,出示医保卡,读卡进医保系统,交押金(一般都是门槛费),发生费用录入系统,系统自动分类为自费、甲类、乙类等,乙类先自付10%,再进入基本医疗,按照年度住院次数(大于1次门槛费减半)、医院级别(门槛费不同、统筹比例不同),由电脑计算因该自己付多少钱,医院再向社保的医保中心结算多少钱。
    可以在当地社保网站网上查询呀。比如武汉——武汉金保网,任何参保人,以身份证号在该网址首页“个人查询”处,输入身份证号,按要求输入身份证号第12~17的密码,进入后,点“个人查询”——点“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或“医保定点药店”查询。该网址还可以查询持卡人缴费情况、个人账户余额情况、历史消费情况
  • 2021-04-29 08:51 连丽红 客户经理

    有的医院就是这样的,就换家医院撒。。武汉的医院多的很
    1医院,2医院,3医院,4医院。。。多的很,都是医保定点医院
    那个小破医院我在武汉过了十几年都没听说过
  • 2021-04-29 08:48 贾麒麟 客户经理

    不会吧?
    武汉医保定点医院,就是武汉市一医院,是医保定点三级医院呀?!
    不会是全部是自费项目吧?!
    若是正常医保基本医疗费用,医院拒绝使用医保,你可以选另外的医保定点医院,不然费用有可能不能报销的。
    你可以向医院辖区的社保管理处投诉,他们一定会管的,说不定还会给你报销。
    或者,你办理的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院不是两定单位?不对居保?
    或者,你办理的是居保,你年度门诊消费已经在30元以上?!!
  • 2021-04-29 08:48 龙宝霞 客户经理

    按照《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职工、退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由个人帐户支付,超支的自理”,同时根据该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管理规定。。。”,因此,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就是武汉市一医院)作为医保定点机构,无权拒绝你在医保范围内使用医保卡就医的行为(不在医保范围内另当别论),如果你的门诊就医行为的确在医保范围内,院方所谓“不对医保用户”的说法绝对是错误的。
    建议你首先找医院的医保办去反映,弄清楚你的情况是不是属于医保范围,是否符合用医保账户来报销的规定,如果得到的答复是肯定的,那么医保办肯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解决,如果医院的医保办不受理你的咨询和请求,或者你对医院医保办的答复和处理仍存有疑问,对结果不满意,可向武汉市医保中心投诉,请求他们来帮助解决。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办公地址:江汉区建设大道418号中奇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85733922
    总之,不论属于什么情况,事情总会弄清楚,更能有相应的解决办法。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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