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世的老人不注销户口,继续领养老保险工资,...

老人在非户口所在地去世了,如果不回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继续领工资,算违法吗?
连佩忠 来自: 网页 2021-05-05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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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5 17:53最佳答案

退休职工死亡未及时销户可以继续领取退休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扩展资料:

退休金的领取、继承注意事项:

1、个人账户余额领取

退休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金会发放到死亡当月止。近亲属要在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死亡,办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2、近亲属能继承养老金金额

如果人还没领就不幸去世,那近亲属继承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那部分再加上利息。

3、除养老金之外,近亲属还可以领取两笔钱!

根据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是为减轻家属负担再职工死亡后给予的一次性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

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直系家属的基本生活费和抚慰金。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5-05 17:56 龚小芝 客户经理

    如果领取养老金的人死亡,家人不去注销死者户口,继续领取养老金,那是会按“贪污罪”处罚的
  • 2021-05-05 17:50 米塞林 客户经理

    老人去世了社保没及时注销,打到卡里退休金可以先注销户口,在注销户口的同时,让派出所出具一份死亡证明‍,交予社保部门办理丧亡补助费,以及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退费手续。
    一、一般在人去世以后,社保里的钱是可以由死者的直系亲属继承的。
    不可以领了。养老金规定只有投保者本人享受,不能继承,养老金享受者过世,养老金也就跟随他一同驾鹤西去了,到那边他还得用不是吗。
    二、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 2021-05-05 17:47 樊成钢 客户经理

    老人去世了社保没及时注销,打到卡里退休金可以先注销户口,在注销户口的同时,让派出所出具一份死亡证明‍,交予社保部门办理丧亡补助费,以及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退费手续。
    一、一般在人去世以后,社保里的钱是可以由死者的直系亲属继承的。
    二、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 2021-05-05 17:44 赵马元 客户经理

    退休职工死亡未及时销户,能继续发放退休金。但死亡后继续领取退休金需要负法律责任。户口注销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退休金是可以继承的,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扩展资料:

    以青岛为例,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退休职工丧葬补助金:

    《关于提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提高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确保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保资金安全,省社保局决定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工作,从2010年11月起按着以下办法执行:

    一、凡是7月1日以后死亡的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统一由省局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在拨付到企业。企业负责申报,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中。

    二、对目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已销户的,为确保能及时让遗属领到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原渠道划入企业,暂由企业负责发放。

    三、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需要有一个宣传的过程,才能确保发放。从2010年10月起由各参保单位要对离退休人员做宣传工作,即死亡后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暂不能销户,领取完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再作处里。

    请各企业用3个月的时间通过宣传将此要求让全体离退休人员知道,从2011年1月起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不在拨入企业,由我局实行社会化发放。(注:各省市可能略有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5-05 17:41 齐敦禹 客户经理

    人去世按照户口登记条例,必须进行销户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六条的规定:

    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者家属冒领退休金是不可以的,这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

    扩展资料

    人去世了不注销户口的影响:

    1、不按规定及时注销户口,将造成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影响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政府的宏观决策,不利于社会管理。 公民死亡后。

    2、如其家人不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将影响到诸如保险金领取、遗产继承、银行取款之类一些事务的正常办理,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5-05 17:38 龚安静 客户经理

    退休职工死亡未及时销户,能继续发放退休金。如果没有办理及时销户手续,养老金还会继续发放的。一般会等到第二年退休待遇资格认证,无人认证时才进行停发。如果我们在停发后去办理销户手续的话,一般会将以前发放的养老金待遇扣除,再加剩余部分发放的。

    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

    退休费用已经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但各地规定不一,且差距较大。

    涉及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退休金是可以继承的,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扩展资料

    丧葬补助金领取流程

    1、如实填写丧葬补助费申请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2、提供由所在街道开具的去世人员无工作单位的证明信,(未成年子女去世不需此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死亡证明等材料。

    3、职工去世父母如是多子女的,由公认的主要扶养人单位发放丧葬补助费,并提供由街道及多子女签字的证明材料。

    4、到人力资源处办理有关手续。

    需要的材料

    参保人员去世后,由所在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管理局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科办理领取手续。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2、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死者的身份证或销户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5、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2021-05-05 17:35 龚巧云 客户经理

    1、这种情况,应该是办理户口注销时办事人员弄错了,造成去世的老人没被注销户口、还在领养老金,但还活着的老人却被注销户口、领不到养老金。想解决,首先要纠正错误的户口注销登记。
    2、建议家人带上去世老人的死亡证明,还在世老人的身份证(户口注销之前一般有,如果没有只用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去世老人的养老金领取证明等,与还在世的老人一起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更正,将过世老人的户口注销,恢复在世老人的户口。
    3、户口恢复、注销办理完毕后,可以到社保机构将去世老人死亡后3年多领的养老金退回,补领在世老人 的养老金。
    如果多领的养老金不退,即使领取的当事人不知情,也构成不当得利,社保机构追究起来会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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