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在上海缴的社会保险,退休后能在户籍...

假如能是按照什么地区的待遇如当地没有社保机构那就不能拿吗缴费的金额会全部退回吗
齐文玉 来自: 移动端 2021-05-09 07:32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5-09 07:56最佳答案

如果到龄时,你的养老保险关系在上海,你在上海缴费至少有10年,外地交的+上海交的养老保险至少满15年,你就在上海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或者到龄时你的养老保险关系不在上海,而是在非户籍地A城市,但是你在A城市的缴费不满10年,而上海是你最近一个缴费满10年的城市,你就要将养老保险转到上海,然后在上海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5-09 07:53 黄盛林 客户经理

    只要到龄时你的养老保险关系在上海,并且在上海缴费满10年,其它城市交的+在上海交的养老保险至少满15年,户籍不在上海,同样可以在上海退休,按照上海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养老金。在上海,养老金计发办法只有一个,不分户籍性质。关键是能否满足在上海退休的条件。
  • 2021-05-09 07:50 齐晓彦 客户经理

    退休金应该在上海领。

    根据国办发(2009)66号文规定:若您在沪首次参保时年龄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那么在沪参保建立的是基本帐户。当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目前是男60周岁/女50周岁),若您的基本帐户仍在沪,且最后一个缴费累计满十年的地方也在沪,那么您的养老金申领地就在上海,您可在上海申领养老金。当您到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含其他参保地转入本市的缴费年限及92年底前连续工龄,下同),那么您申领并按上海标准被核定后,即可从次月起享受按月养老金(此与您其时户籍所在无关);当您到龄且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您可在沪申请延续缴费至年满十五年后再申领养老金。

    外地户籍如需在上海办理退休手续,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其一,在上海缴纳社保累计满10年。

    其二,在上海和外地总共缴纳社保累计满15年。

    其三,到达退休年龄时社保关系在上海。

  • 2021-05-09 07:47 齐明松 客户经理

    只要到龄时你在上海缴纳城保,并且在上海累计缴费至少满10年,其他城市+在上海交的养老保险累计至少满15年,你就可以在上海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跟是否有居住证无关。
  • 2021-05-09 07:44 车广侠 客户经理

    上海交了7年,到其它城市干1年又来上海交了3年,到退休时可以拿上海
    退休金
    吗?加一起10年?
  • 2021-05-09 07:41 黄盛沛 客户经理

    社保现在各地还没有联网通用,所以,只能是在哪里缴纳,退休后就在哪里领取退休金和享受医保
  • 2021-05-09 07:38 赵飞船 客户经理

    退休金在你所生活的城市领取。如果继续生活在上海,退休金可在上海领取。如果更换生活地址,可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上海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拓展资料: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2021-05-09 07:35 赵马元 客户经理

    户口不在上海的要在上海交满10年才能拿到。外地户口跟上海本地户口所办理的保险是不同的。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相关百科精选

  • 美亚万国游... 美亚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基本条款

  • 信用保险 信用保险是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具体的说,它是权利人要求保险人承保对方信用的一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