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是签订合同当日...
赵马元
来自:
移动端
2021-05-21 16:52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5-21 17:04最佳答案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医保费的次月起,职工开始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医保费的次月起,职工停止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应当缴纳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医保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按规定足额补缴医保费的次月起,职工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保待遇(补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补结算)。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医保费的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5-21 17:16 黄皖生 客户经理
购买医疗保险有三个月的观察期超过三个月以后看病才可以用社保进行报销。 -
2021-05-21 17:13 齐斯琴 客户经理
当月参保,下月开始享受,即12月1日生效,医保要连续交,中途不要断,交够所在地最高年限,就可终身享受 -
2021-05-21 17:10 黄睿多 客户经理
保险生效时间指的是保险合同开始生效的日期,很多人以为保险合同签字以后就立即生效,但其实不然,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合同生效的时间有不同规定。
相信我,读完这篇保险科普并且吃透彻,你将比80%的保险业务员都专业→
以寿险来看,寿险的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是保险公司审核过后,并同意承保的次日零点。
以医疗保险和重疾险这类健康保险来看,即使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了协议,但被保险人还需要进行体检,保险公司再进行核保,此后的次日零点为保险生效时间。但也要关注到等待期这个条款,就算合同已经生效,在等待期期间,被保险人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意外险来看,普通的意外险产品的保险生效时间为投保人付款的次日零点。但旅游意外险的保险生效时间却不一定,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旅程安排自由选择保险生效时间。
保险生效和保险合同成立是合同关系存续状态的重要界点。在保险以外的方面,一般合同成立就是合同生效。但《合同法》中也有规定,如果合同中对生效时间设置了条件或者期限,那么在达到生效时间和条件以后,合同才开始生效。也就是说,保险合同成立不代表保险生效,保险生效滞后于保险合同成立。
薄荷保是一个第三方保险服务平台,基于人工智能技术,为用户提供移动端的智能保险咨询服务与保险方案定制。
-
2021-05-21 17:07 齐晓威 客户经理
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生效时间的规定
(一)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1、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从办理参保手续的次月起,向地税部门缴纳了该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地税部门征收到医疗保险费的当月1日起生效,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录用员工之日起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效前,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录用员工逾期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其补缴生效前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
3、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暂停该单位在职参保人员享受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待遇,暂停期间所发生的本属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
参保人员从用人单位办理减退手续后,在次月内被新用人单位录用并办理了续保手续,或在次月内以个人身份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同时向地税部门缴纳了自续保当月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予中断;中断缴费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地税部门征收到该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当月1日起生效。
(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生效后特殊情况的处理
由于登记录入、保费托收延迟等原因使参保人员就医时未能刷卡支付的医疗费用,凭地税部门签字盖章后的缴费到款凭证;由于社会保障(医保IC)卡制作延误的,凭地税部门的缴费到款凭证和个人缴费证明,经社保机构制卡部门签字盖章后,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医保规定结算待遇生效后的医疗费用。 -
2021-05-21 17:01 连亚琴 客户经理
医保参保时间是从生效日期开始算起的。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办理程序:
单位新参保:
1、参保单位在医保中心征集室领取并填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2、医保中心在收到单位参保资料后,15日内对参保资料进行审核,核定缴费基数。审核合格的,进行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3、参保单位缴纳首次医疗保险费,收集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白底彩色1寸标准照片1张,办理社会保障卡;
4、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单位参保人员变动:
1、单位参保后发生人员增减、在职转退休等变动的,由单位在每月10日前填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变动情况表》,并持相关资料(退休证、死亡证明、录用或调动通知等复印件)到医保中心征集室办理人员变动手续;
2、对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由用人单位告知职工在60天内持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个体人员新参保:
1、每月25日前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白底彩色1寸标准照片2张,到医保中心征集室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体参保登记表》;
2、医保中心审核办理参保登记,出具医疗保险费《缴款单》;
3、参保人持《缴款单》到协作银行柜台缴纳当年参保月至12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参保人签订《银行代扣缴纳医疗保险费协议书》,今后每年度医疗保险费需在上年度11-12月底期间通过协作银行代扣缴费;
5、三个月后到选定银行营业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6、参保六个月后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2021-05-21 16:58 赖鹏华 客户经理
医疗保险应该当年入,当年就可以生效。如果你的医疗保险断交过,那就肯定有时间限制了。 -
2021-05-21 16:55 赵骏凯 客户经理
医保参保时间是从生效日期开始算起的。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办理程序:
单位新参保:
1、参保单位在医保中心征集室领取并填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2、医保中心在收到单位参保资料后,15日内对参保资料进行审核,核定缴费基数。审核合格的,进行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3、参保单位缴纳首次医疗保险费,收集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白底彩色1寸标准照片1张,办理社会保障卡;
4、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人寿保险责... 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也称人身保...
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 国寿鑫如意(白金版)组合计划采用即交即领年金保险捆绑万能保险,生存保险金、年金、满期保险金免费转入万能账户。强强联合,实现财富稳步增长,让您畅享高品质的金色人生!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