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是否可以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
黄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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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9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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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9 16:04最佳答案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答案是不能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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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9 16:22 黄睿刚 客户经理
商业银行指:国有、全国性股份、地方性股份。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杭州市商业银行、恒生银行等。
非银行金融机构指:保险公司、邮政储蓄、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
主要区别:
1、银行可以企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的吸收存款,可以面向这些客户发放贷款,办理汇兑、结算等业务。
2、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是都可以,比如财务公司只能吸收集团内部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发放贷款。
3、象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租赁公司根本就不能经办存、贷业务,只是专项业务而已。 -
2021-05-29 16:19 龚尚英 客户经理
金融机构主要有三大部分:银行、证券和保险,当然另外还有一些,如财务公司等。从理论角度看,银行与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最大的区别:非银行金融机构创造信用能力大大低于银行。从业务角度看,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于不以吸收存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而是以某种方式吸收资金,并以某种方式运用资金并从中获利。包括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消费信用机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他们在整个金融机构体系中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是衡量一国金融机构体系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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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9 16:16 齐晓平 客户经理
一、资金主要来源渠道不同
1、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 (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以发行股票和债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险等形式筹集资金,并将所筹资金运用于长期性投资的金融机构。
2、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二、资金运用的主要形式不同
1、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吸引无数债权人债务人从事大规模借贷活动 ,可以用优惠贷款条件的形式分到债务人身上,可以用利息支付和其他利息形式分到债权人身上,也可以用优厚红利的形式分到股东身上以吸引更多的资本。
2、商业银行:商业银行除了作为信用中介,融通货币资本以外,还执行着货币经营业的职能。通过存款在帐户上的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成为工商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
三、经营方式不同
1、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方式有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证券、保险、融资租赁等机构以及财务公司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包括金融控股公司,公募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2、商业银行:中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
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
参考资料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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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9 16:13 齐文清 客户经理
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商业作用和信用业务形式上有所区别。
1、商业作用不同
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非银行金融机构 以发行股票和债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险等形式筹集资金,并将所筹资金运用于长期性投资的金融机构。
2、包括的机构类型不同
银行包括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证券、保险、融资租赁等机构以及财务公司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包括金融控股公司,公募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小额信贷公司等。
扩展资料: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社会资金流动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从最终借款人那里买进初级证券,并为最终贷款人持有资产而发行间接债券。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这种中介活动,可以降低投资的单位成本;可以通过多样化降低投资风险,调整期限结构以最大限度地缩小流动性危机的可能性;
可以正常地预测偿付要求的情况,即使流动性比较小的资产结构也可以应付自如。非银行金融机构吸引无数债权人债务人从事大规模借贷活动 ,可以用优惠贷款条件的形式分到债务人身上,可以用利息支付和其他利息形式分到债权人身上。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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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9 16:10 黄益江 客户经理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一)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二)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四十三条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本法施行前,商业银行已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实施办法。 -
2021-05-29 16:07 赵风蕾 客户经理
商业银行到底能不能投资公司债券,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二)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
(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
(四)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
(五)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
(六)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
(七)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
(八)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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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9 16:01 路要通 客户经理
商业银行不可以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国家另行规定的除外。
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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