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中保财险以意外伤害保险,财保公司按照...

购买的中保财险以意外伤害保险,财保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通知银发1998322号内部标准补偿,司法鉴定伤残十级,结果中保财险公司不承认,而322号文件不属于国家标准,因此无人按此标准鉴定,结果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急
龚家贱 来自: 移动端 2021-06-0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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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1 11:16最佳答案

您好:
首先请您先明确一点,就是商业保险的意外伤害条款中的残疾等级是有单独标准的,这个表准一般会附在保险合同中。
1.您因交通事故发生理赔,既然太保已经赔付了住院津贴,我可以视为您的事故是不存在诸如酒后驾驶、无证无照驾驶等免责条款的,假如是这种情况,建议您先向保险公司了解医疗费用及伤残是基于什么原因没有赔付,您本身是否有购买该方面的保险、有这方面的保障?
2.假如已经购买医疗及残疾(即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险并且有效的话,首先是医疗方面的问题,一般医疗保险合同都适用的是补偿原则,即假使你本次的医疗费用通过其他方(如社保、农合、其他保险公司)得到补偿或赔付,那么保险公司一般会对剩余部分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你医疗费用方面通过商业保险公司方面是无法获得额外利益的,无论你购买了多少份保险(比如医疗费用一共花费一万元,社保给你报销了6000元,保险公司最多也只能报4000给你,不会发生你得到的补偿反而比你实际花费还多的情况)。所以,你的情况是不是医疗费用已经通过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全额报销了?如果这样的话,太保就不会支付你医疗费用。
3.其次是残疾方面,你提到的7级伤残应该是交通事故鉴定残疾,由于意外伤害保险的残疾表准是单独的,也就是在你上面提到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条款》中,所以,可能你现有的7级伤残按照保险残疾标准并没有达到最低一等的残疾,假如说是肢体缺失的残疾,保险公司会很容易判断,你自己也可以参照保险条款判断一下;假如是功能性的残疾,一般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重新按照保险条款进行鉴定,然后以鉴定结果为准。

您现在的这种情况,建议先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听一听他们的理由,之后如果你觉得没有道理的话可以通过保监会申诉,或者通过法律部门解决。
希望我的回答会对您有所帮助,祝您好运,谢谢 。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6-01 11:31 齐明杰 客户经理

    1、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6 个月= 15306 元;

    2、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8 个月= 20408 元;

    3、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0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0 个月= 25510 元;

    4、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2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2 个月= 30612 元;

    5、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4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4 个月= 35714 元;

    6、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6 个月= 40816 元;

    7、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8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8 个月= 45918 元;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75%支付至领取养老金。

    8、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20 个月= 51020 元;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80%支付至领取养老金。

    9、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2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22 个月= 56122 元;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85%支付至领取养老金。

    10、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4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24 个月= 61224 元;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90%支付至领取养老金。

    扩展资料:

    伤残等级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

    上一级劳动部门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若伤者超过15日以后再向上一级的社劳动部门申请重新鉴定,则该部门可以不予受理。第二次伤情鉴定为最终鉴定,结果不可诉。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6-01 11:28 赖鹏博 客户经理

    我告知你吧:
    1、为什么只赔津贴?
    产险是个补偿原则。如果车祸对方全责,已赔付你全部医疗费的话,保险公司就不给了,只给津贴和残疾等非补偿型的。但是应该给你说明才对。
    2、如果对方已全部赔给你医药费的话,你去法院打官司也赢不了。补偿原则是写入保险法和保险条款的,你可以看看。
    3、如果对方没有赔你,那你可以到保监会投诉或法院去起诉。
    我的答案绝对正确,因为我就是干这个的。
  • 2021-06-01 11:25 齐敦禹 客户经理

    这个赔付有问题,首先你要确定你的意外伤害医疗是5000吗?
    如果确定的话,这个赔付就有很大问题了
    意外医疗赔付条款:100以下是免赔的,100以上是100%赔付的,
    但是护理费是不赔付的,除非有意外日额补贴。
    那赔付的费用是(2000-100-护理费)
    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登陆我的主页留言,我的地址是
  • 2021-06-01 11:22 米国超 客户经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 P&C,简称“中国人保”,下同)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3年7月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的、亚洲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122.5598亿元。其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世界500强企业。
    中国人保财险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PICC)旗下标志性主业,在国内外同业市场享有卓著声誉。2003年11月6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中国内地大型国有金融企业海外上市“第一股”。
    凭借综合实力,中国人保财险相继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保险合作伙伴,为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服务。
    重大承保
    1. 1986年,承保大亚湾核电站建安工一切险,保险金额近20亿美元
    重大承保事件
    2. 1990年4月,承保“亚洲一号”卫星发射项目,这是我国首次发射国际商用卫星
    3. 1996年,为东海平湖气田海上工程提供2.7亿美元的保险保障
    4. 1997年12月,承保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
    5. 1997年,承保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机电安装保险
    6. 从2002年开始,连续7年为秦山三期核电站提供超过12亿美元的核物质损失险保障
    7. 2005年4月,独家承保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工险,保额50亿元
    8. 2006年6月17日,首席承保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主体建设工程,总保险金额分别为95亿、70亿人民币
    9. 2006年12月27日,签发北京奥运保险中保额最大、份量最重的一张保单——综合责任险保单
    10. 2007年2月28日,为国家海事局船舶及海上浮动标志提供保险保障
    11. 2007年6月,独家承保南通中远集团海洋石油钻井平台保险项目
    12. 2007年8月,首席承保我国最大核电站建设项目辽宁红沿河工程,保额超过40亿美元
    13. 2007年9月,首席承保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保额达100亿人民币
    14. 2007年,首席承保北京、杭州、成都、深圳等8个城市的12个地铁项目
    15. 2008年,为奥运火炬传递提供全程保险保障,在境外5大洲21个传递城市和境内113个传递城市,全程24小时守护火炬传递。独家承保中国体育代表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参加北京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的1700余名代表团成员,提供高达17亿元的保险保障
    16. 2010年,独家承保或主承保岭东核电站、鑫诺6号和5号卫星、中远航务深水平台、港珠澳大桥、巴基斯坦通信卫星发射等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人保财险为世博、亚运提供了完美的保险保障。
    17. 从1974年开始,连续35年承保民航联合机队大、中型民航客机,2008年,承保飞机数量超过1000架,保额超过450亿美元
    18. 近20年来,中国人保独家承保或首席承保的卫星发射项目近40个,首席承保鑫诺2号、鑫诺3号、尼星1号、中星6B、中星9号五颗卫星,总保额超过7亿美元
  • 2021-06-01 11:19 米增奇 客户经理

    你好。
    看到你的帖子,你已经不是第一次因为这个问题来发帖子了吧?
    我是中国太平洋的代理人,团体意外方面我有很多客户投保,可以给你详细的讲一讲。
    首先,和你说一下医疗费用的问题,国家有一个规定,叫做不可获利原则,简单点就是说,如果这个人住院,无论他有多少保险,医药和治疗费用的报销最多不超过医药和治疗的总花费。说的再俗一点,国家不会让这个人因为住了一次院,结果不仅没花钱,还赚钱了。
    举个例子,假设一个人因为车祸住院全部使用公费药治疗,共花费医疗费用10000元,社保、商业保险加在一起,最多赔付10000元。
    但是如果这个人身故了,那么,他有多少保额的保险,就赔付多少保额的保险,还是举例子说,同样上面那个人,假设他有10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他因为车祸比较严重,最后不治身亡,那么,保险公司赔付100万元。
    以你的实际情况来说,你已经社保赔付了55000元,这说明你在治疗过程中肯定是用了自费药,而商业保险和社保使用的是同一个药品报销名录,也就是说,社保不予报销的部分,商业保险也不予报销,个别药品除外,比如说进口狂犬疫苗,这个在社保和其他保险公司都是不予报销的药品,但是,太平洋的意外和医疗保险四负责报销这一药品的。并且,剩余的部分由法院已经判决由肇事方负责,所以,保险公司就没有赔付你医疗费用的责任了。至于法院判决不能执行,那是另外一回事了就。
    这一点我相信我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
    然后,在和你说说残疾比例这部分:
    交通事故认证残疾比例是按照2006年颁布的工伤残疾比例来认定的,而保险公司现在沿用的是中国人民银行为了规范保险市场于1998年下发的“七级三十四项”的残疾比例表。所以,交通事故里认定的七级伤残,在保险行业通用的“七级三十四项”伤残比例表中,未必达到了伤残赔付标准,这个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会认真核实的。


    这两个是相关的法律条文,你可以参考了解下。
    另外,说实话,从我的专业的角度来说,即便是起诉,应该也不会得到赔偿,中国太平洋的信誉和服务都还是不错的,说句不该说的话,太平洋集团将进4000亿的总资产,不差这点钱,团体意外伤害最高保额50万,一般的公司也就保个10万的意外身故,加上1万的意外医疗,再加上一点住院补贴,就得了,您觉得作为中国保险市场前三甲的老牌公司,会做出这样因小失大的事情么?
    如果你觉得不服,可以走法律诉讼的途径,但是,胜诉的概率不大,因为从你的描述里,保险公司基本上不存在不合理的行为,唯一你没描述清楚的,就是你的具体伤残情况,这一点,可能是个变数。
    你可以结合楼上几位的回答,再仔细的思考下,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 2021-06-01 11:13 车小霞 客户经理

    人寿保险伤残鉴定下来理赔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
    中国人寿2014年执行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是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法医学会共同研究制定,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给付的个人保险可使用本标准,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给付的团体保险可参考使用。
    一直以来,保险公司都按照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发布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进行伤残等级评定。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主要用于对发生约定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的伤残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根据程度不同的伤残情况确定不同的理赔给付标准。
    经初步评估,新伤残评定标准的执行不仅将增加理赔案件的处理量,而且对公司的理赔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更多具有医务背景的专业人士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扩展阅读:

  • 2021-06-01 11:10 龚崇栋 客户经理

    一共有两个标准,一个是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里面没有10级标准。另外一个是《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标准修订办法》,你可以参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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