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区退休人员能一次性缴纳城镇职工医保吗

重庆渝北区退休人员能一次性缴纳城镇职工医保吗
符耀精 来自: 网页 2021-06-03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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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 08:46最佳答案

医保在退休后一次性补交,是可以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所以,第二,企业缴费人员,退休前医保缴费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

第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前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只能在退休后继续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在办理退休前,医保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行允许在退休前一次性补缴。而是先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可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而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6-03 08:55 车广义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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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一次性补缴。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必须补足到最低缴费年限,方才可以不缴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者退休,基本养老保险补足最低缴费年限,可以一次性补缴,也可以按月延长缴费。一次性补缴的具体办法,按当地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用政策问答(社会保险)》
    二、社会保险
    (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2、职工符合退休(职)条件办理退休(职)手续时,达不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应该怎么办?
    答: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其中,因单位欠缴造成,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按欠缴年度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其他原因造成,由本人以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补缴。
    补缴所需费用,除因单位欠缴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部分,补缴费用由单位和职工本人按规定比例共同负担外,其它原因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部分,由本人负担。

  • 2021-06-03 08:52 黄益溢 客户经理

    可以一次性补缴。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必须补足到最低缴费年限,方才可以不缴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者退休,基本养老保险补足最低缴费年限,可以一次性补缴,也可以按月延长缴费。一次性补缴的具体办法,按当地规定执行。

    拓展资料: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参考资料

  • 2021-06-03 08:49 齐晓彦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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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女性劳动者退休,医疗保险缴费需要达到满25年才可以不缴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事人仅缴费5年,还需要补缴20年。
    当事人补缴办法如下:补缴金额=办理退休时上年度武汉市职工平均工资5%×20年。
    在个人窗口和单位窗口办理并无区别,单位窗口是单位办理,个人窗口是以个人双方办理。
    依据
    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二十七条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累计满30年、女性累计满25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满本条规定年限的,退休时由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的计算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足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武人社函[2015]360号
    二、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用人单位在职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已按有关规定履行职工医保缴费义务(包括用人单位按月正常缴费和已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在职工退休时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职工缴费年限仍未达到我市规定标准的,职工可选择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足缴费年限,以在退休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也可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职工选择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可自愿为职工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不愿为职工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费用由职工自主承担,社保经办机构不得强制用人单位缴纳。
    三、职工退休时,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都未达到规定标准,职工选择补缴费用以享受退休后职工医保待遇的,则先补缴费用以补足实际缴费年限,并将补足的实际缴费年限计入缴费年限,若缴费年限仍不足,则继续补缴费用以补足缴费年限。
    四、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补足缴费年限的计算公式为:
    缴费金额=年度缴费标准×应补足的缴费年限
    上述公式中,年度缴费标准为补缴费用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应补足的缴费年限中不足一年的月份折算成年,并保留两位小数。
    五、在个人窗口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在个人窗口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参保的人员),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都未达到规定标准,也按本通知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补足缴费年限。

  • 2021-06-03 08:43 龚安静 客户经理

    已办理退休,可一次性补缴医保年限: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已经办理退休的,职工医疗保险则不可以再按月缴费,参保人员可选择一次性补缴职工医疗保险的规定年限,从而办理医疗保险退休,终身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待遇。

    一次性补缴,金额的计算方法:

    如果选择一次性补缴医保缴费年限,补缴的费用须按办理补缴时当地的社平工资60%为缴费基数(各地略有不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之和,一次性补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

    值得注意的是,一次性补缴只能补缴缴费年限,补缴的钱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不划入个人医疗账户,与个人没有任何关系。

    越早补缴,补缴的金额就越少。

    一次性补缴至医保缴费年限的金额与当年执行的社平工资挂钩,按往年的社平工资推算,每年的社平工资都在上涨。所以如果经济能力允许,越早补缴金额就越少,也可以越早享受职工医疗退休待遇。

    医疗退休还能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当地的医保政策而定,各地略有不同,在厦门,办理完职工医疗退休,每年度医保中心还会按其上年度的退休金金额的8%划拨金额到参保人员的医疗账户上,供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使用,其报销比例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比非常高。

    拓展资料:

    退休人员医保政策

    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制度的初衷,是社会医疗保险要体现互助共济。退休职工一般患病较多,而退休后收入低医疗负担较重,考虑到退休人员在以前的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因而不需缴费。同时,这一设计也可以均衡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必须补足到最低缴费年限,方才可以不缴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者退休,基本养老保险补足最低缴费年限,可以一次性补缴,也可以按月延长缴费。一次性补缴的具体办法,按当地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6-03 08:40 龚宇飞 客户经理

    如果重庆市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连续医疗缴费年限不足(男30年,女25年),那么退休后需要继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放弃参保。
    继续缴纳有两种情况,一是从由单位办理退休的人员,由单位继续缴费,退休者个人不需要缴纳费用。二是个人办理退休的人员,由本人自费缴纳不足年份的医保费用,可以逐年缴纳,也可以一次性缴纳。个人缴纳费用需要在办理退休的社保所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社保窗口或者街道社保所缴纳。
    具体缴费流程可以咨询12333社保服务热线。
  • 2021-06-03 08:37 龚崇松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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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职工医保参保指南
    【承办机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
    【办理事项】:个人参加职工医保
    【咨询电话】:023-12333
    【相关业务】:2017年重庆居民医保缴费指南
    参保对象:
    1、重庆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且无用人单位的城乡居民;
    2、非重庆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在重庆市灵活就业的人员;
    3、非重庆户籍,已在重庆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无用人单位退休人员。
    参保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未就业证明;
    4、其它相关材料。
    参保流程: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即可。
    2017年缴费标准:
    1、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46572元(3881元/月);一档全年缴费2328.6元,二档全年缴费5122.92元。
    2、一次性趸缴的缴费基数及趸缴人员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62091元。
    【备注】:
    1、每年由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综合考虑上年度社平工资增长、医保政策规定、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测算后予以公布。
    2、参保人员在办理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相关手续后,本人自愿的,随时可申请一次性缴纳剩余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缴费额度按一次性趸缴当月的缴费标准计算。
    【补充说明】: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2008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最高不超过15年。
    相关问题解答
    一、重庆户籍,属于个体户,可以参加职工医保吗?2017年缴费标准是多少?
    【回答】:可以参加。2017年重庆个人职工医保一档全年缴费2328.6元,二档全年缴费5122.92元。
    二、重庆个人参职工医保怎么办理?到哪里办理?
    【回答】:个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即可。
    三、重庆市民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要买多少年?
    【回答】:一般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

  • 2021-06-03 08:34 黄盛毅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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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要享受退休职工待遇,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2.累计缴费男到达30年,女达到25年。(包括视同缴费年限)3.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0年。(即参加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对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但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参保人,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对于由单位办理退休的人员,由原单位继续缴纳参保费用,退休者从退休之日起人再不缴纳费用、二是对于个人办理退休的人员,由本人继续缴纳职工医保费用,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一挡或者二挡缴费,缴费期间继续享受对应的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次月停止医保待遇,直至累计交满10年为止。如果经济条件容许,也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医保费用,交齐医保费用的次月开始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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