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发生碰擦事故,保险公司不肯上来勘查,...

我在高速上撞了人家车子,打了高速交警,交警认定我全责,但是我联系平安之后,当地的保险勘查人员不肯上高速来拍照察看现场,导致交警那边的手续无法完成,最后只能自己掏腰包赔偿了对方几千块钱。我想问保险公司有这样的规定吗高速上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会上高速来解决问题?
米增强 来自: 网页 2021-06-08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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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8 07:08最佳答案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如果不提出就过了诉讼时效了,你可以让他们起诉。

如果他们不起诉一直叫你拿钱的话,律师建议不再理会,否则可能没完没了,你多赔偿的保险公司也不会给你报销。

交通事故没有造成重伤、死亡、没有逃逸都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就是民事赔偿的问题,法律也没有规定你必须垫付费用,所以那你完全可以不用在垫付,不再给钱。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

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

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

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参考资料: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6-08 07:14 黄盛木 客户经理

    1、建议问清楚对方为什么不起诉,如果对方不起诉,可以告知对方诉讼时效为一年,一年过后你将不赔偿,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保证金也会退还。

    2、带上相关材料,先去保险公司把你垫付的费用报销了,如果伤者还不起诉,对你影响也不大。

    《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一项规定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问为一年。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如果不提出就过了诉讼时效了,你可以让他们起诉。如果他们不起诉一直叫你拿钱的话,建议你不再理会,否则可能没完没了,你多赔偿的保险公司也不会给你报销。

    交通事故没有造成重伤、死亡、没有逃逸都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就是民事赔偿的问题,法律也没有规定你必须垫付费用,所以那你完全可以不用再垫付。

    扩展资料:

    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

    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

    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诉讼要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起诉的时间超过一定的期间,在法院打官司就不会胜诉。

    参考资料:

  • 2021-06-08 07:11 连丽芳 客户经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不去定损不会影响到理赔。

    受害方可以直接去4S店进行维修,并由维修单位出具修理 发票,维修清单,或者申请法院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就车辆的维修费用进行鉴定。

    事实上,保险条款中有这样一条明文规定:“保险人自收到索赔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金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所以,毋须担心无责方拖延定损。在这种情况下,全责方完全可以让保险公司先赔偿自己的损失部分,如果保险公司拒赔,可采取诉讼措施。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参考资料:

  • 2021-06-08 07:05 齐晓强 客户经理

    有交警在
    就不需要保险公司去现场
    保险公司上高速的情况几乎没有
    再说就算保险公司上了高速
    对方如果不把修理发票给你
    保险公司来了也没有用的
    遇到这样的情况
    你可以拒不承认交警的责任认定
    那交警没有办法就只好把双方的车拖至最近的出口下
    当然拖车费是要自己出的,几百块吧
    然后再叫保险公司来
    他们就愿意来了
    而且你要拒绝私了
    然后再承认交警的责任认定
    对方就只能在附近修,或者平安或给他定损单叫他去自己那里修
  • 2021-06-08 07:02 黄皖疆 客户经理

    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一直不来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你全责,对方不来处理,你可以上交警队让交警队联系对方来处理这件事。
  • 2021-06-08 06:59 符胜忠 客户经理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 2021-06-08 06:56 龚崇栋 客户经理

    1、让交警与对方沟通。或者等待达到处理时限。

    2、在达到处理时限的时候出具事故认定书,这样你方的车损维修才能得到保险公司赔付。另外一般保险公司也会要求此类双方事故同时提供对方损失索赔清单才能一起处理理赔手续,否则也会要求你签署放弃索赔对方损失的声明。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在调查事实的基础上,依据职权所作出的认定。事故当事人不到场的,不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2021-06-08 06:53 赵飞蓉 客户经理

    首先对您表示同情
    你有没有保车上司机?如果没有,保险公司是有充分的理由对你拒赔的,即使你和保险公司打官司也不会胜诉。
    原因很明确,下车后被撞死根本就不属于保险责任,因此你的保险公司是根本不可能给你赔付的。
    这件事情你可以这么试试
    1.起诉,但是是起诉交通队,因为你这次事故从一定角度上说可以按照两起事故处理,因为甲车撞死丙车的司机和乙丙车相蹭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前提是乙丙两车停车时是停在高速上允许停车的地方,而且丙车司机并不是一下车就被撞死了)
    2.起诉乙车和甲车,因为交警的责任已经判定,但是根据这个判定,甲乙两车的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肯定不会让你满意,而且赔偿不足的部分甲乙两个车主肯定也会想方设法不给你,最后会演变成你和甲乙两车车主和甲乙两车保险公司这五方扯来扯去的局面,因此,直接起诉让法院宣判,不仅可以多得到一些赔偿,从时间上来说也可以避免扯来扯去浪费的时间。
    所以说,你还是不要起诉你的保险公司,因为他们有充足的理由拒赔你,而且条款法规都有明确的规定,你肯定输,因此,你可以考虑一下我上面给的两条意见,不过我个人认为,第2条比第1条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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