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档社保含生育险生产费用也可刷医保卡吗...

深圳二档社保含生育险生产费用也可刷医保卡吗还是自费后报销?
赵顺铃 来自: 移动端 2021-06-19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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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9 17:19最佳答案

嗯,各个城市有各个城市的生育规定,就算你买第二档的话也有相对的保险金额,嗯贵妇所以可以去民政局那里查一查或者了解多一点,看看能拿多少。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6-19 17:31 贾麒麟 客户经理

    当然能报,大概是报百分之七八十,你准备身份证,医保卡,出院小结和医院缴费发票到当地劳动保障所去办就可以了。
  • 2021-06-19 17:28 龚小英 客户经理

    你想办就去社保局咨询一下,再说,去医院生小孩,他们会问你保险的问题,你不懂他们可以叫你去社保办理,去了就知道了你想办就去社保局咨询一下,再说,去医院生小孩,他们会问你保险的问题,你不懂他们可以叫你去社保办理,去了就知道了你想办就去社保局咨询一下,再说,去医院生小孩,他们会问你保险的问题,你不懂他们可以叫你去社保办理,去了就知道了
  • 2021-06-19 17:25 齐敬磊 客户经理

    是的,二档医疗就是原来的住院医疗,要绑定社康使用,如果要转到上级医院,需要社康给你开转诊单。每个转诊单有效期3天。
  • 2021-06-19 17:22 黄盛洁 客户经理

    之前听说只能用女方的社保卡来办。具体得去社保局问,那些项目能报那些项目不能报都有规定的。
  • 2021-06-19 17:16 辛培刚 客户经理

    可以刷医保卡,自费以后,可以用票据进行报销,
    1.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2.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3.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 2021-06-19 17:13 米大丽 客户经理

    你好 生育保险报销类别里面有一项叫做产前检查费,这一项费用是实行包干费用报销,简单点说就是不管你用或者不用,只要你报销生育保险,他都会给你的。各地实施不一样,有些地方都不用提供产检发票的,直接给生育发票就可以
  • 2021-06-19 17:10 齐明柱 客户经理

    参保人群

    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费用缴纳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0%缴纳生育保险费;

    广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5%缴纳生育保险费。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范围

    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广东省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产假计算: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4制度

    编辑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和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上述规定说明我国生育保险的范围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并且扩大到了用人单位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但是,我国各个地区的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也是有所区别的,具体覆盖范围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信息为准。

    5申报办理

    编辑

    申报缴费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保险待遇

    1、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2、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6结算办法

    编辑

    生育保险费用结算办法

    生育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系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发生费用的方式。目前,国际上采用的结算办法有: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等。青岛市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采取的办法是女职工到定点医院生育,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实行定额结算。这种结算办法的主要步骤是:

    7保险待遇

    编辑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营养补助

    生育保险宣传①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②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男性职工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30 (天)× 10 (天)。

    注: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 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生育保险金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座谈会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2个月计发 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8报销流程

    编辑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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