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被对方撞到,无人受伤,对方全责,我除...

我的车被对方撞到,无人受伤,对方全责,我除了向对方索赔汽车修理费,能否申请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和误工费
齐旺梅 来自: 网页 2021-06-26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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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6 13:17最佳答案

1、折损费

汽车市场比较好, 很多司机在购买车车辆之后,感觉车子并不能满足自己的需求,就想将车子卖到二手市场,重新买一辆车子。

不过如果车子有过事故的经历,那作为二手车卖出去的时候,肯定会被商家砍价,因为车辆已经大大贬值。所以车主可以找肇事者补偿贬值的费用,这其中的折损费还是不少的。

2、交通费

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说,之所以选择开车上班,是因为开车可以节省很多时间,这样就不用挤公交和地铁了。

不过如果车子被撞坏了,司机就需要将车子送去修理一段时间,以后上班就只能选择其他的交通工具,这其中的交通费用就得有肇事者补偿。

而且发生事故之后,处理事情都是需要时间的,司机很有可能会因此上班迟到,被扣工资也是很常见的,那这个费用也可以让对方来出。不过要是想让对方支付被耽误的工资费用,司机可能需要准备自己的上班资料和证明,不然对方肯定是不会承认的。

3、保险费

大家都会给自己的爱车买保险,当发生事故的时候,肯定是要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到场之后,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双方的责任,司机只需要说出实际情况就行了。

扩展资料: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6-26 13:20 龚巧云 客户经理

    赔偿相关财产损失和误工费之类的
  • 2021-06-26 13:14 章要在 客户经理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除了修车费对方还需要承担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因车辆贬值费用不能明确计算,所以不予支持。

    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扩展资料: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6-26 13:11 连书纳 客户经理

    可以选择工伤和交通事故的双重赔偿。 1、就是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该立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如果情况紧急时也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与此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应该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3.交通肇事者也应该承担责任与相对的赔偿。
    交通事故一方全责的,伤者赔偿数额应该由侵权人承担,如果侵权车辆投保保险,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限额饿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2021-06-26 13:08 辛培军 客户经理

    不但要有修理费,还要有贬值费,误工费等等,甚至可能会有精神损失费。还是请教一下律师最好。
  • 2021-06-26 13:05 辛培勇 客户经理

    当然不可以
    在你车开不了的情况下你可以选择施救 仅仅是因为你去4S的距离远叫对方赔油费是不现实的 对方的保险公司也不会认这个帐
    再有 误工费 一半情况下保险公司买单的误工费仅仅限于住院期间的以及对伤者进行陪护的人员
    并且要单位出具误工证明以及你的三个月的工资单
  • 2021-06-26 13:02 龚巧丽 客户经理

    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外,如果产生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的,也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应该进行赔偿,而其中的财产损失就包含了交通费和误工费。
    所以,如果因交通事故而产生了交通费和误工费的,可以要求责任方予付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2021-06-26 12:59 齐晓姝 客户经理

    对方撞了你的车,且认定对方全责,如果你因此受伤或者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如果只是轻微的刮碰,那么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主要是赔偿修车费、因此导致的误工费,有受伤的可以主张医疗费以及后续的料理费等,必要时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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