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新开的公司,我想知道单位能不能单独给...

我们是新开的公司,我想知道单位能不能单独给员工买工伤保险,流程是怎样??我们的公司在广州
龙宝霞 来自: 网页 2021-06-29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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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07:18最佳答案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本市工伤保险费缴费率按行业风险程度分为0.6%、1.2%、2.4%三个档次。缴费费率根据企业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定期进行调整。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总额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
单位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重庆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我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为三类六等,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确定。

(1)一类行业为低风险行业,费率为0.5%,不实行费率浮动。

(2)二类行业为中等风险行业,费率为0.8%、1.0%、1.5%,费率实行浮动。

(3)三类行业为高风险行业,费率2.8%、3.3%,费率实行浮动。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即:

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纳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纳数额。

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的形式全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不得减免。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工伤保险基金。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6-29 07:36 黄盛杨 客户经理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重庆工伤保险费缴费率按行业风险程度分别分为0.6%、1.2%、2.4%三个档次。缴费费率根据企业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定期会进行调整。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的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总额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来计算。
    单位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的基数。

    扩展资料:

    第四章 工伤保险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参考资料:


  • 2021-06-29 07:33 米国超 客户经理

    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程序
    一、新参单位 ( 包括个体工商户 ) 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注册登记参保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
    所需资料:
    ( 1 )用人单位 ( 包括个体工商户 ) 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2 )工伤保险费率审批表 ( 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尉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 ;
    ( 3 )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 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 ;
    ( 4 )本人一张一寸照片; 办理程序: 新参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直接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填写《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登记表》 , 加盖公章后办理参保手续。 服务承诺:业务申报服务承诺。接待受理、审核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凡业务资料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因资料手续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二次办结。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 。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续保服务承诺 。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2021-06-29 07:30 黄相明 客户经理

    一、企业工伤保险参保开户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工伤保险费费率核定表。

    办理程序:办理参保登记后,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工伤保险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按照营业执照确定单位行业类别和缴费费率。

    二、企业缴费申报

    申报材料:

    1、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基本情况表;

    2、职工原始工资发放明细表;

    3、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减少报告表;

    4、参保职工工资收入月报表;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每月10日至月底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总额,参保单位须按月申报缴费。缴费基数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至300%核定。

    三、办公地址:市社保局工伤保险处。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针对欠缴社保费的现象,法律也规定了极有操作性的刚性应对措施: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同时,未提供担保的,还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扣押、查封、拍卖措施,抵缴社会保险费。

    针对工伤保险欠费,法律还专门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不偿还的可依法追偿。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6-29 07:27 龚家逵 客户经理

    1. 社保开户

    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开户,社保开户后会拿到《社保登记证》。

    2. 增员

    单位每月都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单位的社保账户中,社保账户是一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的操作必须要在账户中进行。

    确认缴费基数单位每月需要为员工申报正确的社保缴费基数,以确保社保的正常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入职首月工资为准。

    3. 社保缴费

    如果企业、银行、社保管理机构三方签订了银行代缴协议,则社保费用将在每月固定时间从企业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通过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现场缴费。

    扩展资料:

    社保缴费比例

    1. 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 医疗保险

    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

    3. 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

    4. 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 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6. 公积金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以北京为例,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6-29 07:24 龚孝雄 客户经理

    1.社会保险登记制度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

    缴费单位的分支机构一般应作为一个独立的缴费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办理手续

    缴费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时须如实填写《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除外);

    (3)税务登记证(地税)及其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3.目前城镇企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比例: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比例为21%,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比例为8%; 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比例为2%,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比例为1%; 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比例为9%,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比例为2%;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差别费率,比例为0.5%、0.8%、1.2%(全部由单位缴纳); 生育保险0.8%(全部由单位缴纳)。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劳动者个人和所在单位都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待遇项目、 保险金的给付标准等, 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 法规统一规定。劳动者个人作为被保险人一方,对于是否参加社会保险、 参加的项目和待遇标准等, 均无权任意选择和更改。强制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只有这样, 才能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有可靠的来源。而商业保险的投保是自愿的,它遵循的是谁投保,谁受保;不投保、 不受保的原则。其险种的设计、 保费的缴纳、 保险期限的长短、 保险责任的大小、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等均按保险合同的规定实施。一旦合同履行终止, 保险责任即自行消除。

  • 2021-06-29 07:21 赵风茹 客户经理

    公司社保开户
    单位新参保需提供的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法人身份证;
    3) 申请报告一份;
    4) 上个月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原件一本和工资明细表;
    5) 参保人员二代身份证(原、复印件各一份);
    6) 《网上办事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7) 用人单位应同时为全部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8) 当月递交资料并审核合格的单位,应于次月到所属地税局(所)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属地税局大厅递交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法人身份证、《社会保险登记表》(原、复印件各一份)、财务负责人和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公章;
    单位增员:
    5) 在“增员(续保)”录入相关资料,网上提交审核;
    6) 下载打印《单位增减员异动表》;
    7) 参保人员二代身份证;
    8) 送到社保局审核。
  • 2021-06-29 07:15 黄盛昌 客户经理

    1、社会保险登记制度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
    缴费单位的分支机构一般应作为一个独立的缴费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办理手续
    缴费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时须如实填写《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除外);
    (3)税务登记证(地税)及其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3、目前城镇企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比例: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比例为21%,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比例为8%; 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比例为2%,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比例为1%; 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比例为9%,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比例为2%;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差别费率,比例为0.5%、0.8%、1.2%(全部由单位缴纳); 生育保险0.8%(全部由单位缴纳)。
    4、目前,医疗保险正在逐步覆盖各类用人单位,当您所在的单位纳入医疗保险时,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有关参保手续,履行缴费义务后,领取《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IC卡),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中心按规定给职工建立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参保人员发生的一般门诊费用应直接和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可用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由个人用现金支付。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发生的费用,直接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目前,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4万元以内的费用按规定扣除部分外,其余费用根据不同的费用段按比例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具体规定可查阅网站);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费用,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15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费用,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95%,个人自付5%。
    5、有关住房公积金事宜,请咨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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