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酒后驾车意外死亡,给孩子入的保险能豁...
龙展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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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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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18:18最佳答案
当孩子或爸爸发生意外如生病或死亡可以不交保费了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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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18:36 黄益汉 客户经理
投保人在投保时,并没有将自己患有乙肝的情况向保险公司告知,是否违反了告知义务? 需要对投保当时,投保人所患的疾病和投保人死亡的原因进行分析,寻找其中是否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如果其中有足够的因果关系,可以认为投保人违反了告知义务。如果其中没有足够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投保时的疾病,不是死亡时的疾病时,其中的因果关系则无法成立。 一审法院认为,“投保人在1997年签订保险合同时曾患乙肝,1998年才罹患导致其于2000年身故的肝癌。虽然投保人未在投保单中填写其患有乙肝,但乙肝并不属于导致其身故的原因。故投保人虽存在未如实告知的行为,却并不属于保险条款‘除外责任条款’中约定的因投保人对投保条件隐瞒之情事致身故的事由,乙肝也不属于 ‘除外责任条款’中约定的三项重大疾病的范围。故保险公司不得因此而拒绝承担豁免保险费的保险责任”。笔者认为还是比较合理的。 另外,本案的保险条款中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已患有癌症、脑中风、心脏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以致身故,保险人不负免缴保险费责任”。如上所述,投保人在投保时,身患乙肝,并非条款中所列的疾病。但是,该条款规定中还有“其他严重疾病”的说法,那么,乙肝是否属于其中的范畴,在保险条款中找不到答案,应当由保险公司负责举证。 是否可援引不可抗辩原则 在欧美的保险实务和保险合同法中,有“不可抗争”(不可抗辩)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如果保险人事先知道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的事实,或因自己过失而不知道该事实的情况下,不能解除保险合同。另外,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如果保险人在知情之后的一个月以内不实行,该项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则失效。如果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历时5年,而没有被保险人察觉,该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同样失效。 在我国,《保险法》中没有对“不可抗辩”的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但是,从目前我国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实务中,可以找到不少公司已经主动引进“不可抗辩”的内容,而且,基本上与国际保险行业中的规定同步,多数规定以两年为期。如果对不实告知或不告知的事实没有发现或发现后没有采取一定的措施,那么时效达成之日起,将无法行使该项保险合同的解除权。 根据本案的事实以及诉讼的背景,笔者认为,既然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正式做出规定,那么在本案中还是不采用比较合理。 -
2021-06-29 18:33 黄相森 客户经理
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某些特定的情况(如身故、残疾、重疾或轻症疾病等),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豁免功能包括2种:
重大疾病保费豁免,就是说投保人得了保险公司规定的重大疾病之后,可以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障依然有效。
豁免保费定期寿险,是指投保人在身故或者高度残疾之后,可以免缴以后各期保费,保障继续有效。附加豁免的缴费年限和主险的缴费期一样。
拓展资料:
豁免一般分为两类:“身故类”豁免和“疾病类”豁免。先说“身故类”豁免。
1、最常见的就是“定期寿险”豁免,保险产品的名称一般叫做“××人寿××产品投保人豁免保费定期寿险”
①
产品名称中“××人寿××产品”的意思就是,这个定期寿险是和引号里的产品搭配卖的。
②
后面的“投保人”表示这个保险保障的对象是投保人,而不是默认的被保险人。
③
“豁免保费”的意思就是一旦这个保险理赔了,同一张保单的其他保险就不用再交保费了。
④
定期的意思就是,这个“豁免保险”是“一个确定的期限”。一般这个年期是整个缴费期的年数(n)减掉第一年的“1年”,也就是(n-1)年。因为第一年的保费您已经交了,你和保险公司都没有风险。
⑤ 寿险的意思就是,这个保险是保“生死”的,说白了就是“死了给钱”。具体到不同公司的不同产品,我们还需要看具体条款,看看是不是也包括“全残”或者“高残”责任。
⑥ 需要说明一下的就是,⑤里面提到的“死了给钱”的责任需要和另外一种责任做个区分,也就是“意外豁免”。如果一个保险是“意外豁免”而非“定期寿险豁免”,那么,投保人发生意外导致身故的情况才可以不交保费,而疾病身故是不包括在保险责任里的,保费仍旧需要继续交纳。这个专门提出来,以便引起大家注意。
2.另外一类“豁免保险”是重大疾病豁免,产品名称一般叫做“××人寿××产品投保人豁免保费(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①
前面不解释了,跟1里面一样,“定期”俩字,有的产品名称里有,有的没有,但意义没区别,都是(n-1)年间投保人失去交费能力的保障。
②
这类保险里豁免保费的条件变成了“重大疾病”了,也就是说,投保人因为罹患了条款中的重大疾病,就不用再交保费了,同一个保单里的其他保障不受影响。
③ 近段时间市面上有几家公司推出了“轻症”也可以豁免保费的“豁免险”,大大提高了投保人的“重疾风险”的保障,费用却没怎么加。这类保险目前仅在泰康、华夏、天安有售,天安的还可以返还“豁免险”的保费。
④ 特别提醒,在投保重疾险的时候需要同时关注保障被保险人的“重大疾病保险”和保障投保人的“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条款里面关于重大疾病、轻症疾病的定义和理赔范围在各家公司的产品中不一定完全相同。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既然都保大病,那么投、被保险人的保障一定相同。 -
2021-06-29 18:30 齐明柱 客户经理
保费豁免该给谁买?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要分情况的。
1.给子女买保险
宝爸宝妈给孩子买少儿保险,一般选择投保人豁免就行了。
2.给自己买保险
如果是给自己投保,即投保人和被保人是同一人,那么就选更易触发豁免责任的一项,即投保人豁免和被保人豁免二选一。
3.给父母或配偶买保险
如果给他人买保险,即被保人和投保人不是同一人,最好投保人豁免和被保人豁免一起附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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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18:27 龚安静 客户经理
这种情况当初买保险时买了附加豁免投保人重大疾病、意外伤残、身故险,才能不用交保费!你看一下你的保险合同有没有这一附加险。 -
2021-06-29 18:24 龙小芳 客户经理
你这保单有保费豁免功能,就是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全残,以后没有经济能力支付保费的以后每年交保费的时候你就不用交了,视同已交。保险的保障作用,原来规定的一些利益都还是有效的 -
2021-06-29 18:21 赵顺贵 客户经理
太平洋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3.0版)除外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太平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太平洋保险公司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身故或全残的,太平洋保险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1)投保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2)投保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投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3)投保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4)投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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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18:18 齐春春 客户经理
保险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指的是当投保人因为意外事故死亡,保险公司豁免剩余的保费,继续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
举个小例子——
假定30岁的父亲给未成年的女儿投保,缴费期是20年。
在交过了4年保费后,父亲不幸去世。
承保公司依据“豁免条款”,从应缴保费的第五年开始,到第二十年缴费期结束,这十六年的保费不用交了,保单合同依然有效。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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