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职工医疗保险单统个人账户一年有多少。统...
辛培勇
来自:
移动端
2021-07-02 08:58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7-02 08:41最佳答案
医疗保险每月划拨到个人帐户上面的金额是根据工资总额来决定的,个人部分是全部划入帐户,单位交纳的部分不满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划入。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三条职工个人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不同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一)不满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划入;
(二)年满45岁尚未退休(退职)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划入;
(三)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5%划入。
剩余部分作为统筹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和支付。
扩展资料:
《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六条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但不得提取现金和挪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参保人员工作单位变动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随同转移。不具备转移条件的,可以一次性发给本人。参保人员死亡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终止,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转给合法继承人。没有合法继承人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入统筹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7-02 08:47 黄益溢 客户经理
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用人单位职工参保,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合理分担。
在职期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计算: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个人按工资总额的2%共同缴纳,单位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记入其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入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的具体比例是:
1、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工资的0.8%划入个人帐户;
2、41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按本人月工资的1.5%划入个人帐户。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和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就医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住院不分病种。
职工连续参保时间(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6个月的,在该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万元;
满6个月不满2年的,在该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参保时间(含视同缴费年限)二年以上的住院就医、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就医的医疗费用,达到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职工基本医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8万,大病补充医疗保险15万。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800元—600元,支付比例在85%-90%,年度内多次住院每次递减200元,直至降至零止。扩展阅读:
-
2021-07-02 08:44 齐明柱 客户经理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九蜂巢人力资源·9HHR -
2021-07-02 08:38 连书耀 客户经理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钱是从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划入的,职工个人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不同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三条职工个人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不同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一)不满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划入;
(二)年满45岁尚未退休(退职)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划入;
(三)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5%划入。
剩余部分作为统筹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和支付。
扩展资料:
《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六条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但不得提取现金和挪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参保人员工作单位变动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随同转移。不具备转移条件的,可以一次性发给本人。参保人员死亡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终止,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转给合法继承人。没有合法继承人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入统筹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7-02 08:35 米塞林 客户经理
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是根据医保缴纳的费用来确定的,其中个人缴纳部分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部分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即个人交纳50元的医保费,这50元全部都会划入个人账户。
以郑州职工医保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不同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一)不满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划入;
(二)年满45岁尚未退休(退职)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划入;
(三)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5%划入。
剩余部分作为统筹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和支付。
扩展资料:
《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五条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挪用。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7-02 08:32 管火金 客户经理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小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大部分划入统筹基金账户,用于医保患者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其中,用人单位统一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缴纳。 -
2021-07-02 08:29 齐显影 客户经理
1、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2、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扩展资料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期限
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医疗期主要有以下几条规定: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2)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4)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中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 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 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6)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7-02 08:26 米增奇 客户经理
医疗保险单位以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以本人缴费基数的
2%缴费。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