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愿接受调职被辞退应如何计算赔偿金

因不愿接受调职被辞退应如何计算赔偿金
黄睿哲 来自: 网页 2021-07-06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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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6 11:52最佳答案

1、不服从公司安排被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3、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 (2012修正)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7-06 12:01 黄益溢 客户经理

    不服从公司安排被辞退能得到补偿。
    1、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2、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因为迟到被辞退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吗
    因为迟到被辞退的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迟到不属于可以无经济补偿辞退员工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无经济补偿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别是: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全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显然,迟到不应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2021-07-06 11:58 边占武 客户经理

    什么安排?如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如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有权不服从公司的安排,用人单位按不服从安排为由辞退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部分为一个月工资,假如你工作1年3个月,那么赔偿金就是3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新闻:


  • 2021-07-06 11:55 连伟杰 客户经理

    我来给你点评一下其他人员的回答,实在不忍心看到不懂法的人在这胡乱聒噪:

    工作岗位调动,需企业与员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如果你本人不同意,企业是无权强制执行的。【这句话总体是对的,说得有一定道理。但是得看劳动合同对于“工作内容”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已经约定明确,适用此话。如果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你能说单位随便调整你岗位?】
    如果因此你个人提出辞职,那是没有任何赔偿的【自己主动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关键看你辞职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未缴纳社保、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等,有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和赔偿是两回事情。只有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才叫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开除你,需要支付N(工作年限)+1的赔偿金【狗屁不通:所谓的“N+1”只有符合以下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其余面谈。“N+1”在你的身上无法律依据。】,建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援助。【找他们是对的,但不是援助,是申请仲裁,免费的】

    点评完毕,回到正题:

    1、领导让我走人:可以啊,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我走人。前提是你的岗位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得很清楚,单位调整你岗位,单方面变更合同,你不同意,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拿赔偿金: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拿多少赔偿金?2008.1.1劳动合同法才实施。法不既往。08.1.1-至今6年,换算成经济补偿金是半年,再换算成赔偿金就是1年工资。

  • 2021-07-06 11:49 车广义 客户经理

    需要具体看案情,不可一概而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实践中,劳动者岗位调整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就用人单位有权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了约定;

    2、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作岗位是否可以由用人单位进行变更;

    3、劳动合同中无岗位内容的约定;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无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问题,劳动者为了生活和生存以及家庭的生活与生存愿意接受用人单位的岗位职责并充实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工作,这本身就昭示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与其生活和生存以及家庭的生活与生存之间所具有的不可割断的联系,所以用人单位需要单方调整劳动者岗位时首先考虑的是是否合法。

    当然并不因为调整行为合法,就认为用人单位的权利没有滥用,这里还存在一个合理性的问题,有时不符合合理性的要求,用人单位的调整行为将被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认定为无效。如果用人单位调岗具有合理性,而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辞退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调岗不合理不合法,则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金。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参考资料:

  • 2021-07-06 11:46 车小霞 客户经理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拓展资料:

    劳动者权利:

    1.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拥有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的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推动了基础。

    2.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既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

    3.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薪酬。获取劳动薪酬的权利是劳动者持续行使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对劳动者在劳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享受劳动权利的最直接的保护。

    5.享有休息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为此,国家规定了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

    6.享有社会保险的福利的权利。为了给劳动者患疾病时和年老时提供保障,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在内的劳动保险和福利。社会保险和福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

    7.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谓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基础条件,因为劳动者要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必须拥有一定的职业技能,而要获得这些职业技能,就必须获得专门的职业培训。

    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的权利。其中,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9.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依法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依法享有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举报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参考资料:


  • 2021-07-06 11:43 符腾丹 客户经理

    1、没有哪个公司会养闲人,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盈利,如果公司要做出调整,或者降低用人成本,肯定要先裁掉业绩差的,这是毋庸置疑的。至于怎么界定,是否可以重新学习,每个公司的政策和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细节应该向所在公司咨询。

    2、具体情况要看员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了。按照问题里的描述,合同写的很清楚了,公司会如果判定你无法胜任工作,酌情考虑给你调岗,你也不愿意,那么根据合同,你是没有补偿金的。

    3、具体补偿金要看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

    相关法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所以,变更工作岗位属劳动合同的变更,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你有权利拒绝调岗。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

    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参考资料 :

  • 2021-07-06 11:40 赵顺财 客户经理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用工合同中,用人单位通常都附有单方调整员工工作岗位的权利。而劳动者为了获得工作机会,通常都会默认该条款。那么,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意调岗,拒绝调岗被辞有赔偿金吗?

    网友咨询:

    因业绩较差,公司要取消该部门,将部门全部人员调至其他部门或其他城市分公司,岗位和薪资都降低,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教:

    1、业绩较差,是否能界定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可做重学习再上岗?

    2、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a如不能胜任工作,员工必须接受公司调岗和调薪,b员工拒不接受公司调岗的情况可辞退员工且不做任何补偿。基于这两个条款,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岗,公司辞退员工后,是否还需要付补偿金?

    3、如果需要付补偿金,员工工作1年3个月,是按1个月工资补还是按1.5个月工资补?如没有提前1个月的书面通知,是否还要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天津洪文律师事务所李羿楠律师解答: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岗位,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可以拿着相关工作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工作岗位属劳动合同的变更,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你有权利拒绝调岗。

    对于公司能否单方调整岗位问题,有三种情况是可以的:第一,员工不胜任工作时,即公司要有员工不胜任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依据,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单方调岗或者培训;第二,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还有一种情况是企业因生产需要而作出的临时的岗位调动或者安排。由于这是暂时、短时间的,公司要有足够的理由证明此安排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而且事先要有约定。除此之外,企业只能和员工协商调岗。

    用人单位也不得在未经协商也无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即便是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变化,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也应当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做出说明,如劳动者工作能力不胜任该岗位的要求,公司想调整工作岗位,就要拿出不胜任工作的事实证明,在这里建议公司的管理者,对于一些关键岗位,如销售、技术人员等应在入职工作时明确其录用要求及岗位标准,定期进行工作能力考核,约定连续或累计几次达不到要求,公司可以进行工作调整,这样会避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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