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深户,一直自已买社保,最近没工作,可以...

我是深户,一直自已买社保,最近没工作,可以申请失业救济金吗
龚安静 来自: 移动端 2021-07-09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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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9 12:39最佳答案

可以自己缴纳,最好还是赶紧找到工作。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7-09 12:51 符育明 客户经理

    深户是可以自己缴纳社保的,你可以直接到你所在地的社保局去交,但是交的金额是全数(意思是以前公司交的和个人交的现在都要你一个人交),建议你最好还是赶紧找个工作,因为深户的缴费很高的,一个月大概要500块左右呢!
  • 2021-07-09 12:48 黄相柏 客户经理

    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
    第十条 拟引进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
    (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
    (三)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
    (四)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六)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人员,正在被执行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第十一条 已婚的拟引进人员,其配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但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或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条件的人员除外;
    (二)不得超过拟引进人员本人所对应申报条件规定的最高年龄;
    (三)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四)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申请引进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事部门按照核准方式予以办理:
    (一)两院院士;
    (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三)广东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四)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在任期内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且不超过其对应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的;
    (五)具有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六)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8周岁以下的;
    (七)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八)具有国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九)留学人员直接来深创业和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十)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的;
    (十一)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的;
    (十二)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24万元以上的;
    (十三)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
    (十四)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规定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十)项至第(十三)项所规定人员,须连续3年以上在同一单位,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一倍以上的,其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九)项、第(十四)项属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第(十)项至第(十三)项属投资纳税引进入户条件。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申请引进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事部门根据我市年度人口机械增长计划执行情况按照审批方式予以办理: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持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布目录范围内的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四)具有大专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五)具有大专学历,持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六)具有大专学历,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七)具有大专学历,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4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八)具有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技术技能,用人单位急需引进的人员。
    (我市去年调干约1.8万人,接收毕业生约3.7万人,招调工约3.8万人。今年引进人才的数量将根据全市年度人口机械增长计划执行情况实行总量控制,还有待市人大通过后公布...)
  • 2021-07-09 12:45 龙小语 客户经理

    第十条 拟引进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
    (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
    (三)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
    (四)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六)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人员,正在被执行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第十一条 已婚的拟引进人员,其配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但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或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条件的人员除外;
    (二)不得超过拟引进人员本人所对应申报条件规定的最高年龄;
    (三)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四)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申请引进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事部门按照核准方式予以办理:
    (一)两院院士;
    (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三)广东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四)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在任期内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且不超过其对应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的;
    (五)具有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六)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8周岁以下的;
    (七)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八)具有国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九)留学人员直接来深创业和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十)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的;
    (十一)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的;
    (十二)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24万元以上的;
    (十三)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
    (十四)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规定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十)项至第(十三)项所规定人员,须连续3年以上在同一单位,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一倍以上的,其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九)项、第(十四)项属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第(十)项至第(十三)项属投资纳税引进入户条件。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申请引进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事部门根据我市年度人口机械增长计划执行情况按照审批方式予以办理: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持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布目录范围内的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四)具有大专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五)具有大专学历,持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六)具有大专学历,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七)具有大专学历,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4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八)具有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技术技能,用人单位急需引进的人员
  • 2021-07-09 12:42 齐明松 客户经理

    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具体如下:
    1, 能不能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 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领取月标准不同,要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3,怎么领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一般在劳动关系解除后60日内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
  • 2021-07-09 12:36 黄盛润 客户经理

    一、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
    (一)申领条件
    深圳市户籍失业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
    2、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3、失业后按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4、原工作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二)待遇项目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活困难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三)提供的材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
    2、深圳市失业员工证复印件(验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4、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5、属市外调入的,须提供调入深圳市前连续工龄的档案材料。
    (四)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
    1、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应到深圳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2、当月申领的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审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0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五)计发标准和停发情形
    1、计发标准:
    (1)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为上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的80%;
    (2)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按失业员工失业前连续工作年限每满6个月计发1个月,但最高不超过24个月;
    (3)失业员工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按其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计算;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距退休年龄不足二年的失业员工,可申请延长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至退休时止。
    2、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其失业保险待遇。
    (1)再就业(参加了社会保险视为再就业);
    (2)到国(境)外定居;
    (3)已办理退休手续;
    (4)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职业;
    (5)劳动教养或被判入监服刑;
    (6)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
    二、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办法
    (一)申领条件
    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行组织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支付余下期限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二)申领程序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申领审核表》;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
    三、申领生活困难补助金办法
    (一)申领条件
    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深圳市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或有其他困难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可以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
    (二)申领程序
    1、填写《深圳市失业员工生活困难补助金申领审核表》;
    2、经社保机构失业保险社保部门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40%计发。
    四、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失业员工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须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在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打印制证单后制卡
  • 2021-07-09 12:33 黄益汉 客户经理

    可以。

    申领条件: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本次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再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申领通过的,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失业人员每月15日左右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领的原因。

    申请时所需材料:劳动手册;失业保险登记表(首次申领时用);失业保险金申领表;身份证;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并非失业了就可以一直领下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 2021-07-09 12:30 龙子鹏 客户经理

    自己购买的社保能申请失业金吗?我觉得不能申请失业金,正失业金是单位给你申请的,所以说你都保险都是你自己买的,你的单位都不给你交保险,他能给你十斤吗?所以说不要异想天开的,哪有什么失业金?谁让你失业的?又不是人家让你事业的,是你自己主动辞职的,所以说你还要什么赔偿,肯定是那赔偿都没有,所以说你就认命自在好了,所以说你不要相信这,不要相信,那现在骗子很多的,所以说你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为顾自己的利益,如果你想知道有没有你可以自己去社保局问吧,问一下?自己购买的社保,能不能申请事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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