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单位要我办理失业证,我有原来保险的基本养...

新单位要我办理失业证,我有原来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还需要办失业证吗?
黄盛洁 来自: 网页 2021-07-25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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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5 07:00最佳答案

1,失业证是在原公司离职后,凭原工作的单位的离职证明到劳动局办理的。如果没有原单位的离职证明,自己到劳动局去办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接受劳动局工作的安排,如果不接受劳动局工作安排的,劳动局认为你已经就业,所以不会给你办理失业证。
2.招收失业人员的单位不存在避税的问题,对单位的好处是没有脱离劳动监管部门私自招工,因为单位会将失业证交回劳动局,劳动局就知道单位增加了用人,可以监管单位社保的缴费情况。对单位的诚信建设有帮助。
3.对个人没有任何坏处。如果你现在领取失业金,那么失业金就会停发,单位也拿不到这个钱。对个人的诚信建设很有意义,因为你不出示失业证,就不会停发失业金,而你诚实守信,就业就是就业,出示了失业证,不冒领失业金,就是对政府的诚信,对社会的诚信。目前诚信对于很多人并不在意,其实对一个人终身都是受用无穷的。对上保险没有任何影响。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7-25 06:57 黄瞩信 客户经理

    估计你的新单位有个目的,他们招用失业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后会有一笔“招用失业人员”的就业扶持政策补助,这你就要去办《就业失业登记证》了。去办证还需要带原单位与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 2021-07-25 06:54 米大丽 客户经理

    公司交保险为什么要办失业证?我在保险行业已经十几年了,就没听说过。公司可以直接为你办理社保,如果以前办过,公司可以给你转过来,也不用重新办理。
    失业证是你失业的时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办理,原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你又没失业是不能办理的。
  • 2021-07-25 06:51 黎皇兴 客户经理

    需要办理社保和档案的转移和登记。
    一般还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但是因为有失业证,所以通常单位会认可。
    新单位要求当事人出具原来单位的离职证明,主要原因是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当事人离职证明已经丢失,原来公司又不肯补办,建议当事人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一、继续与原单位协商沟通,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说,出具该证明是单位的义务。但是如果单位已经出具,当事人不慎丢失,那么是当事人的责任,单位没有义务再次出具。本来,再次出具对单位也没有什么损失,单位之所以不肯再出具,可能是当事人在之前的工作过程中,与单位不是很愉快,或者在离职时有不妥之处,因此建议当事人考虑是否自己有不妥之处,必要时给予补救,取得单位谅解,以顺利解决该难题。
    二、如果经过沟通协商,原单位依然不肯补充出具的,属于单位恶意或者有过错的,甚至违法的,可以通过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的方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协调或者处理,或者到社保咨询是否已经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备案,通过备案来解决该情况证明。
    三、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可以与目前单位说明情况,或者当事人自己书面提出声明,由现在准备接纳的单位来处理,声明可以按照如下范文提出:
    声明书(范文)
    本人与X年X月X日在XXX单位离职,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一切相关离职手续,XXX单位已经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但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现已不慎丢失。
    本人目前处于无业状态,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XXX 年月日
    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2021-07-25 06:48 齐晓娟 客户经理

    不是必须要有就业失业证。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社会保险是一种为失去工作能力、暂时失去工作或健康的人提供收入或补偿的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组织。它迫使某一群体以其部分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税(费)组成社会保险基金。在一定条件下,被保险人可以从基金中获得固定收入或损失赔偿。

    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扩展资料:

    如何计算保费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7-25 06:45 连丽芳 客户经理

    不是必须要有就业失业证。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扩展资料

    降低社保缴费率。眼下,我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保的缴费比例,企业为36.6%,个人为11%左右,合计超过个人工资的40%,在国际上属于偏高水平。在社保缴费率一直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再来大幅提高社保缴费基数,无疑将进一步加重缴费负担,影响参保热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社保缴费基数和费率的调整必须同步进行,合理调整不同收入群体水平,减轻低收入者负担。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7-25 06:42 赵顺财 客户经理

    不需要。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九条: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二)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三)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

    (四)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

    2、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扩展资料:

    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7-25 06:39 黄睿多 客户经理

    根据《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各地也相应出台了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新的失业证整合了过去的多证,一证多用:
    1、在失业期间作失业证用;
    2、就业时,代替原先的就业证;
    3、失业金缴费证;
    4、养老金缴费证;
    5、医保缴费证;
    6、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凭证享受失业金,办理社保转移,享受各项优惠政策(代替优惠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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