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厦门参加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在厦门参加了医保,也在老家参加了医疗保险合作社,现在有病要开刀想了解厦门报销比例我的一个朋友是福建人
连会有 来自: 移动端 2021-07-2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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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5 07:24最佳答案

有上限,具体医保异地报销比例如下:
1、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
2、3000-5000元报90%;
3、5000-10000元报92%;
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
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医保异地就医报备流程:
1、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到市医保大厅领取《市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登记表》。
2、按规定填写并到异地医保机构盖章认定。
3、将填好后的申领表拿回参保地医保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
4、住院时请及时拨打市医保中心电话登记。
5、出院一个月内,携带住院收据、费用明细、病例复印件和此表复印件报销住院医疗费。
6、选择就医医院必须是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7、跨年度医疗费必须按年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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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7-25 07:21 连保军 客户经理

    社保必须参保医保才可以。
    医疗保险需要持续交纳达半年或一年时间以上(分地区)就可以享受报销,且到指定医院就医。
    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70%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某人用掉医药费总计9000元,而报销公式是这样的:(9000-800《起付线》-自费药)*70%,如果说自费药占据很大比例,其报销下来是没有多少金额的。
    另外,需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这点很重要。
  • 2021-07-25 07:18 齐敦益 客户经理

    如果是职工医保,或者住院医保,参加时间超过一年,住院报销九成。
  • 2021-07-25 07:15 齐景岳 客户经理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3460.8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组成:缴费基数为M:员工工资性收入+津贴。单位每年交纳8%M;员工个人每年交纳2%M;

    单位缴费8%M:6.6%M至7%M进入统筹账户(1%M至1.4%M进入个人账户)---住院费用;

    个人缴费工资的2%M: 2%M进入个人账户(加上单位缴费1%M至1.4%M)---门诊费用。

    2017年5月2日报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包括: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2、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按8%比例缴纳,个人缴纳2%。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这部分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抢救、急救。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其中个人也要按规定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额,再进入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付段。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3、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高于一般标准,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这些行业的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是通过高费率征收,使企业有风险意识,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使伤亡事故率降低。

    职工上了工伤保险后,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是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无固定工资额的单位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农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5、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及其利息以及滞纳金组成。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都应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参考资料:

  • 2021-07-25 07:12 窦连水 客户经理

    厦门医保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符合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厦门医保卡怎么用?
    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在药店100%自己承担,住院才能享受到报销比例(还得在医保范围内的)。
    厦门医保卡报销比例:
    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将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5%,即分别从原来的40%、50%、60%提高到45%、55%、65%;5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仍执行原规定的报销比例。
    厦门医保卡报销所需资料: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门诊发票原件、医疗费明细清单、门诊(急诊)病历(诊疗记录详尽完整)。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住院发票原件、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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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7-25 07:09 黄盛松 客户经理

    22017年厦门市医保报销比例,厦门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政策【新规】
    厦门市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厦门市农村医疗保险问答
    问:我父母现在都住在安徽农村,参加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请问这种保险报销金额有没有封顶,最多能报多少?另外,我现在想给他们再买一份大病医疗保险,请问将来这这个险种报销时会不会有冲突?
    如果在本省内的医院看病,报销比例能不能达到50%,另外,医疗票据就一份,如果报了农村医疗保险,还有没有办法再去保险公司报大病医疗保险?
    答:新农合最高封顶为四万元每年,报销比例为除起付线以后镇级医院为最高80%依次为县级60%级和省级45%,和其它商业保险不冲突。请保留各项资料复印件并让收你材料的新农合办公室盖他们的公章去报销商业保险。
    厦门市农村医疗保险温馨提示
    与2007年制度启动时相比,2010年发布的新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甲、乙类药品已达2422个品种,比上一版《药品目录》增加了300多种药品。同时,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逐步扩大,门诊特大病、慢性病规定病种的范围不断增加。
    另外,厦门市通过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重点解决在城乡之间流动的安徽省农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进而实现医保关系在不同制度与不同地区之间顺畅地转移接续。通过与“长三角”地区开展医保管理协作与经办服务的对接,不断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方便我省参保人员能更好地享受异地医保待遇。
    2015年,厦门市继续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项民生工程,并提高了医保的报销待遇。为帮助广大参保居民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政策,掌握如何参保、就诊、报销等相关程序,从而更好地享受政府惠民政策,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了居民医保2015-2016年度待遇及报销政策。
    厦门市参保人员待遇
    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自本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期间,凭医保卡、社会保障卡、身份证(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可凭户口簿,以下简称:有效证件),可享受下列待遇:
    ①住院报销待遇②特殊病门诊待遇③普通门诊待遇④生育费用补助待遇⑤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待遇
    ●1.厦门市住院报销待遇
    一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2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90%;
    二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4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80%;
    三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70%;
    异地(转院及异地急诊)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
    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详见下表:
    医疗机构普通居民起付标准(门槛费)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60030070%
    二级医院40020080%
    一级医院20010090%
    异地就医60030050%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门诊特殊病和普通门诊的累计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2、使用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需个人先自付一定费用。
    ●2.厦门市特殊病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肝硬化、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丙型肝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膀胱肿瘤(灌注治疗)、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康复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小儿脑瘫等27个病种,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3.厦门市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50%(在其他居民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不享受此待遇)。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普通门诊的报销不设病种限制,医疗费用直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
    ●4.厦门市生育费用补助待遇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生育,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
    ●5.厦门市参保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待遇
    参保居民中持有残疾证的下肢残疾人、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在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定点机构装配下肢假肢、配备助听器给予补助。每5年对持证下肢残疾人装配的普通大腿假肢每具补助2000元,小腿假肢每具补助1000元,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补助2400元。
    厦门市医保报销办理须知
    ●1.本地住院就医
    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有效证件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不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特殊病门诊待遇的申请办理
    参保人员填写《厦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并附近期相关病历、医学检查报告单,报厦门市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由厦门市医保中心组织医疗保险专家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发放《门诊特殊病治疗卡》,凭卡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鉴定每三个月组织一次。
    ●3.异地就医办理手续
    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三级医院(含专科医院)难以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异地转院须填写《异地转院申请表》,经厦门市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后,报厦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
    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医疗的,应当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医保中心电话备案。
    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和有效证件到医保中心报销结算。
    ●4.生育费用补助待遇办理
    生育出院后一月内,凭有效证件、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
    ●5.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报销办理
    新生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等先天性疾病,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的,从其出生之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因先天性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凭有效证件、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于出院后30日内,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
    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个人承担在政策范围内超起付线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按照50%-80%比例报销。具体分段比例为:
    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2万元以上分段报销比例
    0~5万元(含)50%
    5万元~10万元(含)60%
    10万元~30万元(含)70%
    30万元(不含)以上80%
    2017年厦门医保新政解读,厦门医保报销比例
    厦门医保出新政在京沪12家医院住院可当场报销新年伊始,厦门即出台首个医保新政。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人社局获悉,从现在起,厦门医保参保人如果需要到省外就医,只要先报备,且住院医院是北京、上海的12家试点医院之一,就可在就医地实现医保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一站式报销的服务,不必等到返回厦门再报销。此举走在全国前列,将大大减轻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垫付压力。据介绍,人社部门还将在不久的将来逐步扩大厦门医保省外结算试点地区和试点医院的规模,进展状况将及时予以公布。以前须25个工作日..…[详情]
    厦门农民居民医保同标准
    农民居民医保同标准福建省厦门市通过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医保体系,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实现医保同标准、无差别,一样享受充分全面的医疗保障,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农村居民“新农合”医疗与城镇居民医保分属不同体系,缴纳费用不同,保障水平差异大。2008年,厦门就开始探索农村城镇医疗保障均等化。一方面,加大各级政府财政补贴的力度;另一方面,把原本由卫生部门主管的“新农合”移交给劳动保障部门,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经办、管理城乡医保,避免多头管理,重复投资..…[详情]
    福建厦门医保报销流程
    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该医保惠民新政是今年市委、市政府24项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通知》通过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门诊医疗费报销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负担,实现全体市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提升市民的幸福指数。医保新政实施后,每年可减轻参保人员1500多万元门诊医疗费负担。医保门诊医疗费报销水平将达到55%据统计,一个社保年度内,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绝大多数发生在5000元以内。为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详情]
    厦门医保卡余额查询方式2015
    2015厦门医保卡余额查询,厦门医保卡余额查询在线使用:说明:打开页面后,请输入社会保障号进行查询厦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厦门医保卡余额查询数据由厦门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提供]厦门医保卡余额查询电话:厦门市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592)12333,同时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短信查询:手机用户发送短信:11#社保登记的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发送到106219009客服电话:0592-8798794厦门医保卡余额上门查询:厦..…[详情]
    2015厦门城乡居民医保新惠民政策
    7月起,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又有新惠民政策。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召开新闻通气会透露,厦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90元提高到430元,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医保新政实施后,每年可减轻参保人员1500多万元门诊医疗费负担。医保财政补助增40元7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55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90元提高到430元,比国家提出“今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达到人均320元..…[详情]

    扩展阅读:

  • 2021-07-25 07:06 车庆云 客户经理

    2017-2018年厦门外来人员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2、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3460.8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3、失业保险。参加失业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4、生育保险。参加生育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5、工伤保险。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公司保险办法》规定缴费。

    2017-2018年厦门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公司缴12%,个人缴8%;

    2、失业保险。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1%,个人不缴。

    3、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7%,个人0.7%;

    5、医疗保险。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3%,个人缴2%。

    扩展资料:

    自己缴纳社保方式:

    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个人缴纳社保两种形式:

    1、由单位代交。

    【说明】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共同缴费,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

    2、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交纳社会保险。

    【说明】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缴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参考资料:

  • 2021-07-25 07:03 齐晓彤 客户经理

    2017-2018年厦门外来人员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2、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3460.8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3、失业保险。参加失业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4、生育保险。参加生育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5、工伤保险。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公司保险办法》规定缴费。

    2017-2018年厦门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公司缴12%,个人缴8%;

    2、失业保险。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1%,个人不缴。

    3、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7%,个人0.7%;

    5、医疗保险。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3%,个人缴2%。

    扩展资料:

    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办理城乡医保的条件

    在本市随父或母居住,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其父亲或母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暂住证》一年以上的,方可办理全民医保。 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人到暂住证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学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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