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两个商业保险公司投保,赔偿时票据怎样...
齐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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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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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1 15:23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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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1 15:20 辛国江 客户经理
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被保险人只有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理赔时需提供发票原件。
2.如果被保险人同时再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当医疗费用超出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额,
可以先在一家保险公司理赔完后,让保险公司在理赔清单上盖个公章(分割单),再拿这
张单证及其他医疗资料的复印件,找另一家保险公司理赔。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
2021-08-01 15:17 赵骏凯 客户经理
您好, 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被保险人只有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理赔时需提供发票原件。
2.如果被保险人同时再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当医疗费用超出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额,
可以先在一家保险公司理赔完后,让保险公司在理赔清单上盖个公章(分割单),再拿这
张单证及其他医疗资料的复印件,找另一家保险公司理赔。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
2021-08-01 15:14 赵风英 客户经理
首先要看你在这两个保险公司买的分别是什么产品。
如果都是提前给付型产品(以患合同约定的大病或者身故、残疾等为赔偿条件),那么如果发生的事故两边都符合条件,那么两家公司都要赔给你,比如一家5万另外一家10万,累计可以拿到15万。如果合同约定的总数你都拿走了,保险合同就结束了,再生病或者身故就没有赔偿了。当然有的公司的保险是分类给付的,一次给一部分,下次事故再给。你要是方便可以加我,告诉我你的保险名称等信息,帮你具体查一下。
如果是买的报销类的产品,可以先凭借医院的证明和票据,到一家去申请理赔,然后把剩下没赔的部分和第一家给你开的分割单证明带到另外一家去继续赔偿,但是不能拿双份。 -
2021-08-01 15:11 赵飞虹 客户经理
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被保险人只有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理赔时需提供发票原件。
2.如果被保险人同时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当医疗费用超出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额,可以先在一家保险公司理赔完后,让保险公司在理赔清单上盖个公章(分割单),再拿这张单证及其他医疗资料的复印件,找另一家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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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1 15:08 辛培兵 客户经理
你所说的医疗费用的赔偿,是吗?
首先赔偿是有以下几个情况要先考虑的。
1、各公司的赔付比率、免陪额或免赔率等各不相同,索赔的先后将会影响总的赔偿费用。
2、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全部损失,也就是医疗费用不获利原则,同财产保险的理赔相似。
3、医药费单据只要在一家保险公司没有全额赔偿,可以经盖章,写明赔付金额后,交还索赔人。剩余未赔偿部分可有其他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 -
2021-08-01 15:05 黄盛洁 客户经理
你的问题有点模糊。商业保险公司有寿险和财产险区分,赔偿方式是不一样的。笼统的回答是两家公司都可以赔偿(叫比例赔偿)。
票据分割:有权先行赔偿的保险公司留下原据,出具已赔付金额凭证;你需要向保险公司说明你还要向另一保险公司赔偿,该公司会出具你提交的票据复印件签注说明并加盖赔付印戳。
财产险还分交强险和商业险,情形类似。 -
2021-08-01 15:02 齐晓彬 客户经理
同时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保险责任的事故后,在赔付过程中实行“先强制后商业”的原则,由交强险先行赔付,不足部分如果在商业三责险的保险责任内的,再由商业三责险继续给予赔付。
如果不是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如果损失金额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则应同时向投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商业险公司在赔付时则应在赔付金额内减掉交强险应赔付的赔偿限额部分。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应该向两个保险公司同时报案,并在两个公司索赔。
是否会得到两份赔款,楼上的意思,是否会双倍赔偿吗?当然不是的。如果是两份的话,也只能是两份赔款的合计=损失金额。保险公司是不可能让保户受益的,这个道理应该明白。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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