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大病统筹为主。什么...

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大病统筹为主。什么是大病统筹?答对给分
齐晓威 来自: 移动端 2021-08-06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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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6 07:48最佳答案

什么是“大病统筹”
大病统筹是我国医疗保险的一种模式,由于条件所限,目前只能做到市级统筹,各地对此项制度有不同的做法,例如北京的大病统筹、上海的住院医疗保险统筹;但其制定都是遵循“小病分流,大病统筹”的原则,即规定一个起付线,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完全根据当地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待遇水平而定,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比例支付。
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对这一概念的理解要把握三点: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必须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二是必须是提供给参保人员的才有可能是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提供给非参保人的不可能是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三是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必须是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其他一些非必需的如娱乐设施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8-06 08:00 齐敬甲 客户经理

    不是的,门诊统筹是指你看门诊时候进行报销。大病统筹是指你看重大疾病时候医保进行保险,大病医疗是指你得了重大疾病然后进行补助
  • 2021-08-06 07:57 齐明星 客户经理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它是按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来确定大家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采取“互助互济,风险共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实行基金制度。大病医疗统筹费由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员共同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医疗保险的区别:
    1、大病统筹只针对自然疾病,保障范围狭小,免赔责任较多。如工伤、职业病、意外事故均不在保障范围内。
    2、自费项目较多。大病统筹的自费项目包括:劳保医疗公费医疗规定的自费药品费用;挂号费、出诊费、伙食费、特别营养费、佳院保护费、特护费、婴儿费、空调费、急救车费、会诊费等;医疗咨询费、医疗保险费、优质优价费;出国探亲、考察、培训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器官移植时器官移植源所需要费用;特种检查、特种治疗费用;超过10元的床位费;试验性、科研性的药品和医疗费用。
    3、大病统筹合同医院限两家,有一定的局限性。
    4、后期报销费用压力较大。商业医疗保险是由个人缴纳保费,依照个人风险情况一体裁衣,自由选择的一种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在合同规定范围内承担赔偿与给付责任的一种合同行为。
  • 2021-08-06 07:54 黄相柏 客户经理

    社保医疗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统筹。
    一、门诊费用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友谊、宣武、广安门中医、同仁、协和、北医三院、北大人民、北大第一、积水潭、朝阳、健宫、良乡)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在职人员累计超过1800元,18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1300元以上的部分布满70周岁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70周岁以上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三)就医管理:普通门诊,急诊费用个人现金支付,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外购药品时要先在定点医院开具专用处方并加盖医疗保险外购专用章,再到定点药店购药。
    (四)报销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将单据交到单位或社保所,单位或社保所将单据录入企业版,将电子信息及单据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五)申报材料:普通门诊、急诊收据,医疗保险处方(处方双划价),检查治疗的费用明细。
    (六)申报日期:每月1-20日,当月费用次月申报,当年费用需再次年1月20日前申报。
    二、住院费用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三)就医管理: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三、门诊特殊病
    (一)报销范围: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的参保人员,在办理了特殊病审批手续后,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用药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
    (二)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同住院。门诊特殊病的结算周期是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三)就医管理: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家医院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个人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四)报销流程:参保人员将单据交到单位或社保所,单位将单据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 2021-08-06 07:51 赵飞行 客户经理

    大病统筹是我国医疗保险的一种模式,由于条件所限,目前只能做到市级统筹,各地对此项制度有不同的做法。
    根据国家关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则,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我公司为员工统一参加了大病医疗费统筹(以下简称统筹),保证本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患大病时得到基本医疗,均衡企业医疗费用负担。
    大病统筹的原则是:互助互济,风险共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合理负担。
    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属于统筹范围。
  • 2021-08-06 07:45 边华涛 客户经理

    医保中的“门诊统筹”和“大病统筹”不是一个概念,没有“大病医疗”的概念,而是“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

    门诊统筹:基本医疗保险中把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的范围。

    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也称大病医疗基金统筹,是指一定区域或一个行业范围内建立一个大病医疗基金制度,对企业的职工患各类大病开支的医疗费用实行社会统筹,主要是为了解决企业职工患大病医疗费负担过重的问题,实行统一筹集、支付及管理等等。

    大病医疗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扩展资料: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内容

    (一)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二)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

    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三)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衔接,建立大病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大病患者医保支付情况,强化政策联动,切实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城乡医疗救助的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和诊疗范围分别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

    中央政府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 2021-08-06 07:42 车广东 客户经理

    不包含。基本医疗保险不包含大病医疗和大病统筹,大病是另外交钱的,可以使你的报销额度增加。
  • 2021-08-06 07:39 粱俊芳 客户经理

    都包含在内的,下面是最新的宁波医保的政策文件您可以看一下。另外您可以去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里面查询以往的一些政策文件和您目前的医保信息,或者拨打12333询问当地现行政策。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甬人社发〔2013〕166号
    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加快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宁波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12〕66 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0〕86号)文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
    (一)调整筹资标准
    市区提高部分人员的筹资标准。
    1. 老年居民的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调整为24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由500元调整为600元,财政补助由1300元调整为1800元;
    2. 非从业人员的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750元调整为10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由550元调整为600元,财政补助由200元调整为400元;
    3. 婴幼儿的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800元调整为9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由300元调整为400元,财政补助500元不变。
    4.中小学学生和未入学未成年人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250元调整为3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不变,财政补助由150元调整为200元;
    5.大学生缴费标准不变。
    各县市按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调整待遇标准
    1.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和和特殊病种治疗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
    2.调整部分人员住院医疗待遇
    将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上调3个百分点,即:
    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按年度累计计算,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至2万元(含)以下的,基金支付68%,个人承担32%;2万元以上4万元(含)以下的,基金支付73%,个人承担27%;4万元以上25万元(含)以下的,基金支付78%,个人承担22%。
    其中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基金支付比例在上述基础上分别再上调5个百分点。
    3.提高部分人员特殊病种治疗项目医疗费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将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特殊病种治疗项目医疗费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提高3个百分点,调整后老年居民与非从业人员特殊病种治疗项目医疗费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3%。
    4.市区取消门诊起付标准
    市区取消原门诊起付标准100元,即:参保人员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按年度累计计算,累计在3000元(含)以下部分,按就医的医疗机构级别,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三级医疗机构3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0%,其他医疗机构45%,其余由个人承担。累计超过3000元的,超过部分基金不再支付。
    各县市按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
    (一)调整个体工商户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时间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体工商户雇主及雇工),自地方税务部门向其征缴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三、其它
    (一)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注射疫苗所发生的相关医疗费,自2012年医保年度起由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按服务项目付费办法结算。
    (二)政策调整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居民医保待遇政策的调整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城镇医疗保险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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