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社会保险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管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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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0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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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0 09:15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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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沟通学生毕业论文专业名称:人力资源管理:190113302201指导老师:黄世林:叶紫珊论文题目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评 语:| 评分 指导老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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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联系电话: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作者:叶紫珊
指导老师:黄世林
摘要: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和保证,为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充分理解和把握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方针和立法原则,加快我国社会保障法的立法进程,尽快建立起一套完备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关键词:社会保障体系;现状;对策;发展趋势
目录
一、前言1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含义和内容1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含义1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1
三、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2
(一)人口老龄化2
(二)就业与增长矛盾2
(三)区域间差异4
(四)贫富差距扩大4
四、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4
(一)社会保障覆盖面小,实施范围窄 5
(二)责任不清、财政支持不够 6
(三)有效性不足、保障水平低6
(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7五、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因此,本文主要分析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所存在的问题、将来的发展趋势,最后有针对性的提出将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该如何完善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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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0 09:30 黄皖生 客户经理
目前,我国正在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其中,全民医保早已基本实现。截至2013年末,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22亿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98亿人,有1.41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人都已领取基本养老金。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分别覆盖了1.99亿、1.64亿和1.64亿职工。社会保障水平正逐年提高,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了“十连调”。社保基金收支结余规模不断扩大,抗风险能力增强,截至2013年底,五项社保基金收、支和累计结余分别达到3.52万亿元、2.79万亿元和4.51万亿元。此外,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总额突破1万亿元。可以说,我国已初步建成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并在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当前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主要表现在:一是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失业率稳定在较低水平。
其次是产业升级转型中的劳动力技能素质结构问题。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为主要特点的转型升级,必然会对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具有较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短缺的矛盾在短期内将进一步加剧。
再次是青年就业问题日益突出,数据显示,青年人口的失业率比其他各年龄组明显偏高,青年经济活动人口比例明显下降,将对劳动力市场构成深刻影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难问题突出,目前转型升级创造高端岗位的速度还难以跟上毕业生数量的增加,适合毕业生的有效岗位相对不足,毕业生教育结构、就业观念与市场需求脱节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另一个青年劳动者群体——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问题也不容忽视。
另外还有一点是就业质量是就业之“忧”。目前部分劳动者就业质量还处在相对较低的水平,主要是:脆弱就业群体和不稳定就业群体占比大;总体劳动报酬水平仍然偏低,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问题仍然突出。
当前,社保制度建设还存在的比较突出问题有:一是尚有部分人群没有参保,其中私营企业、小微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各项保险的比率偏低;二是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还不够顺畅,适应流动性不够;三是待遇差距较大,公平性有待提高;四是基金难以保值增值;五是经办管理体制仍然存在部门分割的状况。
未来社保制度发展面临较大挑战:一是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参保和政府投入带来影响;二是人口老龄化加速,可持续发展问题凸显;三是城镇化加快,对制度适应流动性提出更高要求;四是人民群众对公平享有社会保障的诉求日益增强。
完善社保体系的对策建议有: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享有社会保障。包括完善养老保险参保激励机制和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尽快出台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深化支付制度改革,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完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
二是继续深化改革,促使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包括整合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实现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增强基金统筹调剂功能。
三是建立健全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包括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基本支撑和保障。
四是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通过落实和完善税收支持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同时,鼓励商业保险发挥补充性作用。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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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0 09:27 齐智善 客户经理
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窄且难以扩大。
目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单位绝大多数仍为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从人员构成看,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只占总数的8%。
大量现的个体、民营经济不参保或参保不缴费的现象突出。一些已参保单位采取尽可能少报工资总额的手段偷、漏社会保险费。部分企业停产、改制、破产等无力缴费,造成大量参保人员的流失。
(二)社保基金难以维持。
自上世纪 90 年代后期以来,全国企业养老保险金收入,即使在“空账运行”下都无法满足支出需要,且年度赤字规模呈逐步扩大之势。在失业保险方面,随着下岗与失业并轨,失业保险体系在财务方面呈现难以持续的情况,部分省份的失业保险金出现收不抵支现象。
当前我国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正处于增速换档期、转型阵痛期和改革攻坚期三期叠加的关键历史阶段,就业压力巨大,现行失业保险体系难以保持长期的收支平衡。
虽然目前“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收支平衡,但由于受益范围有限、部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不足、个人负担过重等因素影响,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运行存在隐患。
(三)社保基金管理漏洞多。
在医疗保险方面,部分参保人、非参保人、医疗服务机构采取非法手段侵蚀医疗基金,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由于信息不对称、权限不足等因素,难以进行有效管理。
在失业保险方面,缺乏有效的方式甄别参保人员尤其是登记失业人员的实际就业状态,存在部分已经重新就业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现象。在养老保险方面,不合规的提前退休以及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家属继续领取养老金等问题难以根治。
(四)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健全。
我国人口众多,农业人口比重相当高,占总人口的 80%以上,但是农业人口所享受的社会保障支出占比较少。
目前,我国公共医疗卫生投入的 80%在城市,世界卫生组织将中国卫生资源配置的公平性排在191个成员国的188 位。另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最小,待遇标准很低,有的地方陷入停顿状态,有的地方已形同虚设。
(五)社会保障法制滞后。
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滞后,地方立法分散,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社会保障的法律规范。群众在社会保障方面发生争议,进行仲裁或提起诉讼时,由于立法滞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无法大多是根据劳动法、民法或其他相关法律进行仲裁或判决,法律有效性相对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扩展资料:
(一)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重要的经济社会制度,必须纳入法治轨道,并依靠法制来保证实施。只有体制、机制、法制“三制”健全完善,才能保证社会保障事业的顺利发展。
为了加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力度,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程,确保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在我国早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关部门应当在积极进行改革实践的同时,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
目前,由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在我国已经制定出来的社会保障法规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着缺乏法律责任的现象,无法发挥法律规范的强制功能,无法确保社会保障措施的有效实施。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快研究制定《社会保险法》。
(二)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
社会统筹必须具有较大的范围,不能过窄。“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广覆盖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互济,互济功能的发挥取决于社会统筹的层次,而社会统筹的层次又取决于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
社会保险遵循“大数法则”,即参加保险的人数越多(覆盖面越大),互济功能就越大,抗御风险 的能力就越强,人数的广覆盖是做大做强社会保险的坚实基础。所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要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
社会保险应该是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的,所有在统筹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和单位都要无一例外地参加社会保险。为了调动了民营企业参保的积极性,笔者认为对于非公有企业,可以采取“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养老保险参保办法。
在降低缴费标准的同时,调低基础养老金的待遇标准。同时,社会保障必须实行多层次,不能“单打一”。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 保障的标准不可能高,只能保基本。
但是为了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为了满足不同企业、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多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为了调动家庭及社会各界的力量,必须通过大力发展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积极开展社会救助、鼓励进行个人储蓄性积累保障等多种形式,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如果不发展补充保险等多种保障形式、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保障也难以巩固和发展。
(三)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
社会保险的制度运行有赖于资金的支撑,社会保险远期基金支付压力很大,若要缓冲压力,填补缺口,必须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真正实现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的模式转换,同时要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增收节支。
一是各级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必须提高比例,探索从国有资产收益、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等预算外收入中提取社会保障资金,以实现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二是将日益增大的社会保障基金基金投入资本市场,把保值增值的压力转变为良好的投资回报。
但要坚持如下的原则:始终把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实现社会保障积累基金和国家经济建设的良性循环;严格监管,确保完好。
三是建议在全国推行厦门等地已实行多年的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的办法,以强化征缴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四是降低待遇,减少替代率。五是参照日本等国家的先行先试,适当推迟退休年龄,减轻养老资金支出压力。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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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0 09:24 龙山红 客户经理
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从无到有,保障范围由小到大,保障项目由少到多,保障水平由低到高不断发展。
我国社会保障目前存在的问题:覆盖面小,实施范围窄;社会化程度低,企业负担过重;管理体制分散,政出多门,缺乏完整的立法和统一的管理;等等。
总的来看,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不统一。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以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发放为基础、以部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居民生活救济为辅助而形成的一套制度。可以说,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1999年1月我国颁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但由于此《条例》在征费率等方面没作具体规定,在此前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制定或修订了本地区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或规定。由此往下,不少地市也制定了本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一些县或县级市也制定了本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或办法。每一个地区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在具体规定上都有别于其他地区,例如,就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来看,有的地方规定为企业的职工,有的地方规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企业所有职工,有的地方规定为行政机关及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所有职工,有的地方把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个体户、临时工、农民工及自由职业者。就征收费率看,有的地方高,有的地方低。一般来说,发达地区征收费率低,不发达地区征收费率高,新兴城市征收费率低,老工业城市征收费率高。征收费率低的地区,如珠海市,基本养老保险仅为15%,其中企业缴费部分为10个百分点;高的地区如沈阳市则达31.5%,其中企业缴费部分为23.5个百分点,后者是前者的两倍多。其他社会保险科目也同样存在这种趋势的差异。形成这种巨大差异的原因是由于发达地区工资水平高、新兴城市老龄人口比例小,以较低比例的保险费征收即可满足当地当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需要;相反,不发达地区以较高比例的保险费征收也不能满足当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需要。从制度上来解释,是由于当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发放等各项具体措施规定还是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区的经济状况、人口结构等因素来制定。从本质上看,这是发达地区保障发达地区,不发达地区保障不发达地区,富裕地区保障富裕地区,穷困地区保障穷困地区。
2.统筹层次低。
统筹层次决定动员社会保障资金的伸缩能力,从一个侧面也能反映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程度。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的统筹层次很低,虽然国家也要求各地区尽快实现省级统筹,但大部分地区落实到地市级统筹,还存在不少的县级统筹。我国各地区的自然资源、天然环境各不相同,经济基础也不一样,管理水平和人才条件也存在着一定差异,这些都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而也决定着一个地区的资金筹措能力。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决定了动员社会保障资金的伸缩能力,统筹层次越高,动员社会保障资金的伸缩力越强;相反,统筹层次越低,动员社会保障资金的伸缩能力越弱。所以,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应尽可能地高,即实现国家级的统收统支,形成全国一盘棋。目前,我国过低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直接影响了社会保障的良好运行,表现为:条件好的地方,较低的收费率即可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条件差的地方,较高的收费率也无法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
3.覆盖范围小。
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覆盖全体公民,这里的“覆盖全体公民”并不是说全体公民在同一时间内都在享用社会保障资金,而是说社会保障制度对任何一个公民都有制度意义,制度没有排他性,全体公民都能“享用”社会保障制度。目前,作为我国保障非主体的社会救济应该说具备这种特性。但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主体的社会保险则不具备这种非排他性,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专职人员;失业保险的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可见,目前社会保险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参加范围,社会保险的三项内容有三个范围,最大的范围(基本医疗保险)也仅局限于国有企业、城镇各类企业、事业职工,社会团体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城镇非单位从业人员和广大农村从业人员及失业人员和非从业人员都不在制度规定的范会保险的制度覆盖面(制度规定应该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例)为30%左右,但由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们对社会保险的认知程度、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远远不够,再加上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的执行成本高,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的实际覆盖面(实际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例)仅为15%左右。如果从全部人口的角度来考察,当前我国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会更低。从制度执行状况看,国有企业执行得相对较好,其他所有制企业尤其是私营或“三资”企业则执行得很差,社会保险制度执行面(实际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占应该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的比例)很低。匡算基本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执行面为52%左右。
4.执行成本高。
制度的执行成本高表面的含义是执行制度的操作费用大,它可体现为两种情况:第一,制度在现有环境下很难完全执行,表现为执行度不高;第二,要达到一个较高的执行度,就要付出更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都可体现为成本费用)。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执行成本高,主要是指社会保障资金中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成本高。我国社会保障中的居民生活救济和部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收入,其资金的征收以强制力很强的“税”的形式由税务系统完成,应该说不存在成本高的问题。然而,用于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补助等社会保险项目的社会保障资金仍以“费”的形式征收,其强制力就不够,再加上群众基础薄,就很难取得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有力配合和支持。其结果,社会保险的执行面就上不去,提不高。此外,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由于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对象点多面广,还要进行多项内容的登记及监督检查,其工作量是很大的。受机构、人力、财力的约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保证社会保险的执行面的扩大,往往感到力不从心。若增加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的人力和经费,必然带来政府运行成本的扩大。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税务机关的同志感到不是自己的分内之事。在现有的制度规定下要使社会保险制度完全执行,就要付出高昂的制度执行成本。
5.社会保险基础薄,妨碍因素多。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虽说有区别,但在具体的保险活动过程中,在生活用语甚至书面用语中,人们说具体保险的时候往往不带“社会”或“商业”的限定词,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在一次调研中,有一位具备大专学历的职工问我:“如果保险公司破产,上交的社会保险费就算白交了吧?”这说明有一些同志对社会保险的认识还停留在商业保险的位置上。这是由于商业保险相对于政府组织实施的社会保险起步早,渗透面广,其活动早就深人到城市的大街小巷、办公楼、宿舍区、住户家里以及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把这类保险活动称作“拉保险”。由于一些人们听说或自己有过“上险容易索赔难”的经历,城乡有不少居民对这种“拉保险”活动有置之不理的思想。所以,至今在更多人们的头脑中,不管什么保险都是保险,保险可以投保,也可以不投保。这也正是许许多多私营个体老板及职工不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思想原因之一。有的基层职员还自愿放弃企业本可以为他们上的社会保险,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认为上社会保险是可以选择的,是可上可不上的;二是不想让老板从自己的工资中扣除要上保险的那部分钱;三是对保险有信任危机;四是预期自己会经常换工作单位,社会保险关系带不走。
另外,从当前的制度和操作上来看,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是否参加社会保险还不是员工个人的自主行为,而是由企事业单位领导决定的,与企事业单位领导的行为方式和单位经营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许多弱势职工(往往是单位的临时工或短期合同工),即使认识到自己应当有一份社会保险,但是工作单位没给他们上社会保险,他们也不敢对单位有关领导说什么,也不知道或有顾虑而不敢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此外,也有相当多的单位利用政策或制度的空当,虽然工作上需要某一员工,并长期使用,就是不与此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用为此职工上社会保险。也有不少国有企业的领导想按时为其正式职工上社会保险,但由于企业困难得连职工工资都发不了,自然也无能力为职工交社会保险费了。
社会保障制度的改进建议
世界银行建议的社会保障是一个多极体系,它包括:强制性的、公共管理税收维持的再分配极,强制性的、完全基金型私人管理的储蓄极,自愿参与的追加保护极。“十五”计划提出我国要构建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水平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针对我国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参考世界银行建议,结合我国国情,建议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进应以养老保障为突破口。
1.统一制度。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从保障对象、保障内容到征费(税)比例等方面的政策全国要尽快统一起来。如果一时有难度,至少应把全国的养老保障制度尽快统一起来。从政策制定到资金统筹再也不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己操作,更不能再下放到地市或县市操作。.地区性的社会保障,其社会化程度是不够的,不是现代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不能充分起到分散风险和财富再分配的作用,也很难顺利地操作下去。这不仅由于地区级社会保障的财富再分配能力弱,而且由于征费率的巨大差异会影响企业等经济组织在全国的公平竞争,进而影响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企业改革的向前推进,长期下去还会造成“马太效应”。
2.以税收确保基础保障,全国统收统支。
社会保障资金在全国的统收统支是制度统一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基础养老等保障的统收统支,制度统一就难以实现。因为各地区的经济水平、财力状况、人口结构等方面存在着差异,若各地基础保障实行自收自支,必然要求各地制定相应的政策,才能保证当地保障的需要。要实现基础养老等保障的统收统支,应该建立一个强制性的、主要靠税收维持的再分配系统。首先,必须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国社会保障公共账户。社会保障公共账户是国家设立的属于全体国民并用于或可能用于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资金账户。其次,公共账户的资金来源要主要以税收做保证。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公共账户一个统筹地区有一个,且其资金仅用于或可能用于当地社会保险政策所覆盖的那部分公民,即便如此,多数地区社会保险公共账户的资金还不够用,挤占了个人账户上的资金,使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以税源保证公共账户资金的政策选择有两种:一种是开征社会保障税,为中央税,向一切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组织征收,税率由中央统一确定,税基可以是企业或组织一定时期内发放的工资总额,也可以是其营业收入或增加值。另一种方式是把现有的某税种如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征缴率提高一定幅度,把提高部分的税金专用作社会保障资金,存人国家社会保障公共账户。两种方式的实质是一样的,差别在于后一种方式不增加总的税种。据测算,若国家保证全国65岁及以上的老人都享有20%替代率的基础养老金,一年需要1732亿元的税收作保证,相当于2000年国家财政收入的12.9%,若以增值额为税基,设定6.5%的养老社会保障税率即可满足。若国家保证市镇65岁及以上的老人都享有20%替代率的基础养老金,乡村65岁及以上的老人都享有10%替代率的基础养老金,一年需要1129亿元的税收作保证,相当于2000年国家财政收入的8.4%,若以增值额为税基,设定4.2%的养老社会保障税率即可满足。
3.扩大覆盖面。
社会保障制度要做到以国家税收形式征缴的社会保障资金能惠及到全体公民,让全体公民现在或将来都能“享受”到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障。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进可把基本养老保障的改进作为突破口,采取“全面覆盖,城乡有别,低位替代,平稳过渡”的办法。也就是说每个公民当他足够老的时候都可以拿到国家发放的一份“基础养老金”。在起步阶段的具体操作上,农村允许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年龄可以比城市高5岁到10岁,“基础养老金”水平(替代率)可以比城市低5个到10个百分点。在过渡阶段,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水平(替代率)平均保持在20%的低位上,以后逐步过渡到30%的目标水平,再加上个人账户可能达到30%的社会平均目标水平,合计实现60%的替代率的社会平均养老水平。为了实现社会平稳,对由于政策原因而未建立个人账户并在特殊岗位(如公务员)工作过一定年限的人可以适当调高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水平。假设每人平均一生工作40年,对公务员采取的是低工资政策,国家统筹对非公务员基础养老金的目标水平为30%的替代率,国家统筹对公务员的基础养老金水平适当调高为40%的替代率,那么,平均每年公务员工龄可调高的基础养老金水平(替代率)为0.25个百分点。
4.切断单位与个人的社会保障联系,约束和激励公民建立个人社会保障账户。
任何单位除了依法上缴国家统一确定的社会保障税外,不再发生其他社会保障支出,任何单位上缴的社会保障税属于全体公民,不与职工个人发生社会保障上的直接联系,国家利用国家统筹的社会保障资金向公民个人提供基础养老等保障,这也意味着每个公民都自然参与到了国家统筹的社会保障中,当前社会保险中的扩面(扩大社会保险参加面)难题将迎刃而解。现行社会保险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国家与单位、单位与个人、国家与个人”的复杂交织关系变为“单位与国家、国家与个人”的简单关系。单位与个人之间产生社会保障纠纷的土壤从制度上被彻底清除掉了,每一个公民不受其自身状况、工作单位经济效益及领导人的行为方式的影响,至少可以享受到国家统筹的那部分社会保障。同时,国家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建立与自己身份证号码相一致的个人社会保障账户,凭个人账户享受国家统筹的基础养老等保障待遇。包括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在内的任何从业人员都要依法向其个人账户存人其工资的一定比例,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完全由职工个人的缴纳构成,不再与统筹基金发生联系。个人账户的本金和投资收益归个人所有,不交利息税,退休年龄到达前除非有特殊情况(如发现有不治之症),不得提前享用个人养老账户上的资金。但死亡后,个人养老账户上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为确保社会稳定,对国有部门(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员工可以采取老人老办法,即已退休人员享受原有的养老政策;中人中办法,即目前在职人员国家通过变现国有资产等方式筹资并根据个人以前已有工龄多少为其个人社会保障账户补充基金,以后由个人承担;新人新办法,即以后新加入的员工其个人社会保障账户完全由个人充实资金。
作者: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总队 杨玉民 来源:《经济研究参考》2002年第34期 -
2021-08-10 09:21 黄相明 客户经理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一、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功能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保障。并指出,发展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补充。其中,社会保险是核心,社会救助属于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优抚安置起着安定特定阶层的生活的功能。这是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而具体的阐述。
社会保障制度在现代社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被誉为社会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相应地。社会保障具有以下主要功能:保障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的公平。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特点及缺失
(一)社会保障费用的增长速度向低于经济发展速度转变
社会保障费用的增速度应低于经济的增长速度,两者保持一种适当的比例,这样才有利于经济持续增长与社会稳定。由于我国原有社会保障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社会保障费用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以超过经济增长的速度发展。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它应逐渐转为低于经济发展速度。
(二)社会保障水平地区发展不平衡
我国经济发展呈东、中、西梯度发展态势,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社会保障的地区发展亦极不平衡。发达地区人均全年离退休金比欠发达地区高161.5%。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差距也是前者远比后者高。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内在联系,说明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必须大力发展经济,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在短期内这种地区发展的极不平衡性还不会有很大的改变.而且还可能扩大,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高于西北、西南边远区仍然是大趋势。
(三)二元经济结构决定我国社会保障的二元化格局
我国近60%人口在农村,但农业所创造的国民收入仅占国民收入总额的30%。而近40%的城市人口却创造国民收人的70%。发达的城市经济与欠发达的农村经济同时并存,现代工业与传统农业同时并存。这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这种二元经济结构决定,我国过大的城乡差别制约着社会保障总体水平的提高。城乡社会保障发展水平的客观差距,具有深刻的经济和社会背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无法改变。因此,城乡社会保障的改革和建设还应从实际出发,分别发展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模式。在解决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使农业人口按照现代化的国家标志降到30%以下时,我国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才可能实现。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特别是在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日益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成为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以后,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中长期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管理体制不顺。主要是行政管理政出多门,社会保障项目之间协调困难。在养老保险制度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于长期分属国家劳动部、人事部管理,离退休人员待遇差别过大。因此要适时分步地建立起覆盖所有城镇职工的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管理透明执行。对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保险界定不清,发生按所有制性质分部门管理基本养老保险的现象要逐步理清,实现和谐、公正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社会保障部分项目改革滞后
社会保障的国家单一保障模式改革滞后。在这种情况下,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除改革原国家保障项目外,还必须建立企业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在社会保障中对于仍应完全由国家财政负担的社会救济等项目来说,基本不存在多层次保障的问题,而对养老、医疗保险则必须尽快建立多层次的保障制度。
(三)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全
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项目主要覆盖国有企业,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也仍然是在国有企业进行。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国有企业,医疗保险改革试点实际上也局限在国有企业,要提高非正规部门就业人口和灵活就业人口的参保比率,在制度上为他们增加参保的机会。因此实行拥有良好“便携性”和统筹水平较高的个人账户制度,既可以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消除企业、部门和地区之间的障碍,为建立全国范围的统一大市场开辟了道路,扩大养老保险参保率和覆盖面。
(四)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偏低,属地原则未能落实
完全由政府负担的保障项目和国家强制的社会保险项目,统筹的层次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强,而目前我国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都不同程度地偏低。基本养老保险以市县级统筹为主,保障的共济性受到制约。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一直是按属地进行管理的。属地管理问题突出表现在养老、医疗保险项目方面。从“企业自保”向社会保障转变的过程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行业统筹与地方统筹分割。易贫富不均,削弱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共济作用。因此,要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更好地保持社会长治久安,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必须坚持实行属地原则。
(五)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及管理尚不到位
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基金筹资困难。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劳动者和政府三方。其中。企业担负着筹资的大部分责任。然而,目前大部分企业尤其是在社会保险统筹中占主体地位的国有企业经营很不景气。在收缴比例相对较高的情况下,企业无法按时足额缴纳其所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出现了实缴率逐年下降而拒缴率或欠缴率逐年上升的现象。同时据审计和财政、劳动部检查的情况表明,挤占、挪用基金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投资房地产血本无归;有的超标准提取和滥支管理费挥霍浪费;有的对存入财政专户的基金截留利息;有的公款私存、化公为私,甚至失业保险基金也出现被挪用的现象。对此要加强保险缴费与未来给付之间的联系,以较高的透明度重塑和强化劳动的激励机制。设立专项保管账户。杜绝挤占挪用现象。
(六)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发展缓慢
在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职工与企业关系是一种劳动契约关系,企业与职工双向选择,通过劳动合同实现就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企业没有任何义务再承担他们与生产经营无关的生活事务。只有这样,国有企业才能从企业办社会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与其它经济类型的企业平等竞争。从总体上看,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面的社会化程度相比,社会保障事务管理的社会化进程更为缓慢。
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社会化管理服务各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拓展社区平台职能,为居民的参保登记、缴费、就医管理提供基础性服务。
(七)社会保障亟待加强立法
社会保障立法是关系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只有完善立法,才能使社会保障制度规范化,并覆盖到全社会。现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主要是靠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行政规章推行。我国近年来社会保障各项目标进展情况差异较大。有的比较成熟,有的尚在探索阶段。目前我国要进行总体社会保障立法还比较困难。因此。现在应当根据社会保障制度中各个具体项目的难易程度和实际进展情况先分别制定法规。在制定单项法规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完整的社会保障立法。
四、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
(一)改革和完善现行管理体制
首先,立足现状走社会化管理模式。社会保障应实行集中统一的社会化管理,由中央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部门统一制定社会保障基本制度,并由各级政府的社会
保障专管机构统一管理社会保障基金和社会保障对象。其次,打破部门分割,实现集中管理。由政府的职能机构对社会保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只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才能站在社会保障事业的全局乃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保证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有效地运行,发挥其“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保持社会稳定。
(二)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
要认清当前城乡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正确估量未来发展的战略前景,把握住改革大潮带来的新机遇,大胆探索,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要提高非正规部门就业人口和灵活就业人口的参保比率,在制度上为他们增加参保的机会,实行拥有良好“便携性”和统筹水平较高的个人账户制度,可以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消除企业、部门和地区之间的障碍,为建立全国范围的统一社会保障大市场开辟道路,扩大养老保险参保率和覆盖面。
(三)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
社会保险具有社会性、互济性、长久性和自我保障性的本质特征,要求社会保险基金必须是全社会统筹,不能条块分割.画地为牢,搞行业自我保险、部门自我保险或企业自我保险。在进行社会保险基金的社会化统筹时。也要依据生产力的发展水平,逐步实施。提高社会统筹的层次将有助于发挥社会保险的共济性,扩大社会保险的社会性,使社会保险更具长久性,降低社会保险自身的风险,提高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
(四)加强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要扩大社会保障资金的筹资渠道,建立稳定可靠的资金筹措机制。要继续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覆盖面和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率,相关的社会成员都必须
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以较高的透明度重塑和强化劳动的激励机制。设立专项保管账户,杜绝挤占挪用现象;提高社会保障费用在国家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提高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力度;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来补充社会保障基金,如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发行社会保障债券、发行福利彩票等等。
(五)发展社区化的社会保障服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把社会保险的服务功能从政府和企业分离出来,使其走向社区载体,真正实现社会保障以家庭为基础的社区化。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社会化管理服务各项基础性工作迸一步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拓展社区平台职能,为居民的参保登记、缴费、就医管理提供基础性服务。
(六)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应将社会保障立法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保障立法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在制定《社会保障法》的同时,注意配套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其他法律部门相结合,建立强有力的制约机制,保证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的有效实施。
(七)发挥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职能作用
要求政府提高决策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完善人才结构,提升业务透明度。充分尊重多数人的利益需求、吸纳群众意见和建议,实现听证制。依照《社会保障法》、《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社会保险基金的营运投资实施监督管理,以解决“外部性”、“信息不对称”、“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等市场失效问题,减少并消除行政非效率以及“腐败”、“寻租”行为,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运行. -
2021-08-10 09:18 龚宁静 客户经理
我国社会保障管理存在的问题:
1、社会保障体制不够完善,产生体制性障碍。 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尚处在建设过程,特别是受城乡二元结构分割的影响,还很不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也呈二元分割状态,社会保障各项目间在保障模式、管理体制及保障水平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这些差异不可避免地会带来诸多体制性障碍, 导致其结构严重失衡,功能严重扭曲,成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大桎梏,而且这些差异和障碍在短时间内难以消除。
2、社会保障体系不全,存在制度性缺陷。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时间短,是一个无到有、逐步完善的过程,许多制度还在探索过程中,还很不完善,不仅总体的制度 架构还不完善,而且许多项目的制度建设还很不足,尤其是各个项目之间的制度性协调性还不够。
3、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不顺,致使机制不灵活。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现状是管理分散、政出多门,未能完全形成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
4、责任职责不清,造成投入力度不够。 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不够问题,社会保障改革中所遇到的资金不足问题,国有企业破产、改制后的社会保障遗留问题难以解决的问题,中央、地方、企业在社会保障投入利益上存在搏弈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 ,但是责任不清、职责模糊特别是基金投入的财政主体责任不明是其最主要因素。
我国社会保障管理存在的问题改善的方法:
1、优化社会保障模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优化社会保障模式,关键是要增强政府财政责任,提高社会保障能力。要建立健全科学的社会保障投入分担机制和转轨成本偿还机制,在充分考虑市县财力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在社会保障投入上的责任。在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费的基础上,中央和省财政应对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承担更多责任和义务。
2、完善社会保障法律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国家要加强社会保障制度顶层设计,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进程,完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在督促检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同时,应抓紧研究制定与《社会保险法》相适应的涉及社会保障各个项目上的相应法规制 度建设,妥善解决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碎片化”问题,实现制度的衔接统一。
3、优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专业化水平低,管理层级过多,部门分割比较明显,基层管理水平和效率较低。
1)、应该建立和发展专业性的管理机构。
2)、要按照效能政府建设的要求,理顺关系,整合机构归并职能,明确和强化相关部门职责,推动建立自下而上、统一高效、规范有序的社会保障综合性管理体系,如可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合并运行,建立城乡统筹的医疗运行机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要调整职能,优化工作流程,减少社会保障在登记、征收、核实等重点环节的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3)、在专业化和综合性的基础上,减少管理层级。
4、强化基金监督管理,提高管理运用效率。 要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和效益提高。 -
2021-08-10 09:12 龚安静 客户经理
摘 要 近年来,随着世界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养老保障成为各国十分重视的一大问题。养老保险这一现代社会保障的重要支柱,对于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深入改革和老龄化现象的现实越来越严重,我国当前的社会养老保险就需要改革、需要创新服务社会,文章对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探索了健康发展的几种方向与模式,从一个独特角度和视角探索了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上进一步完善的目标。
关键词 养老保险 老龄化 保值增值 劳动就业
中图分类号:D920.4;C979 文献标识码:A
0前言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中最主要的险种,也是事关全体国民养老的大事,特别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益提高,健全养老保险制度成为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重中之重。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养老保险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预计:2016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87,437万人,未来五年(2016-2020)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86%,2020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94,137万人。
1我国的养老保险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根据我国统计局13年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数量已接近13.7%,其中65岁以上人口接近9.1%。这一切都显示我国已开始步入老年型国家。所以为 -
2021-08-10 09:09 连保健 客户经理
内容来自用户:ruijuan_818
摘要: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的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如何完善当今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措施。
关键词:社会保障存在问题完善措施所谓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建设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保障事业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是值得我们认真思索和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1、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现状新中国成立后50年来,实现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权利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目前在我国,社会保障的功能和作用已经逐渐深入人心,新型的社会保障的整体框架基本形成,主要表现为:初步完成了从传统社会保障制度到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确立了以养老、医疗与失业保险制度为骨干的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创立了力求把公平与效率结合起来,把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结合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如今,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人口老龄化高峰对社会保障造成巨大压力,养老保险基金不能满足人口老龄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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