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关键环节筹划再投资退税

掌握关键环节筹划再投资退税
车巧怡 来自: 移动端 2021-08-18 08:07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8-18 08:22最佳答案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以及外国投资者将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海南经济特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开发企业,可以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请问: (1)什么是“直接再投资”?再投资退税的情形有哪些? (2)再投资于“两类”企业如何确定期限? (3)如何计算再投资退税款? (4)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如何计算应缴回已退税款? (5)“再投资退税”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关于外国投资用税后利润直接再投资的税务处理,涉及的问题很多,现一并解答如下: (1)直接再投资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其从该企业取得的利润在提取前直接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在提取后直接用于投资举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者将分得的利润汇出国外,存入外国银行或用作贸易资金周转,其后再用于向中国的合资经营企业投资,不能按再投资退税规定办理。 第一,国税发[2001]086号文件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因关联企业交易税务审计而调增其税后利润,若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这部分利润用于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不得享受再投资退税的优惠待遇。 第二,国税发[2002]090号文件规定:“直接用于投资举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包括直接用于再投资新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且其再投资额构成新企业的注册资本,或者直接用于再投资增加已存在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外国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再投资购买其他投资者在已存在的企业的股权,未增加该企业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资金,不得享受再投资退税优惠。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董事会的决议,将其依照有关规定从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提取的公积金(或者发展基金、储备基金)转作再投资,相应增加本企业注册资本。对增加本企业注册资本的再投资中属于外国投资者的部分,可以依照税法规定,给予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 第三,国税发[1997]071号文件规定,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取的利润(股息)购买本企业股票(包括配股)或其他企业股票,不适用税法有关再投资退税的优惠规定。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8-18 08:31 梅金荣 客户经理

    2、再投资退税
    再投资退税是鼓励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中国境内企业的一项优惠措施。按其 投资方向分为两种优惠处理方法。
    (1)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 作为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 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
    (2)外国投资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申 请批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款。
  • 2021-08-18 08:28 黄真强 客户经理

    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百分之四十税款,国务院另有优惠规定的,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税法第十条所说的国务院另有优惠规定,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以及外国投资者将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海南经济特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开发企业,可以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154号)规定: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再投资退税的优惠规定,只适用于外国投资者。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人投资于其他企业,不属于外国投资者。《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投资业务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83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仅对由外国投资者持有100%股份、而且专门从事投资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视同外国投资者适用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再投资退税的优惠规定。除此以外,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均不应享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再投资退税的优惠待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投资业务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83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由外国投资者持有100%股份的投资公司,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股息),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可视同外国投资者,并依照税法和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享受再投资退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还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90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154号)规定的“外国投资者持有100%股份,而且专门从事投资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专门从事投资业务以及与投资业务相关业务的企业。
  • 2021-08-18 08:25 车广东 客户经理

    我国税法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其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不汇回国内,而是再投资于本企业或新开办的其他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0%的税款。
    再投资退税必须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1、必须是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从其他企业取得的利润,不得享受退税待遇;
    2、必须是已经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用于再投资,而且还必须是直接再投资的利润。因此,计算退税时,外国投资者应当提供能够确认其用于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的证明;
    3、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应当提供审核确认部门出具的确认证明;
    4、再投资退税,必须自再投资实际投入之日起一年内,持载明其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的增资或出资证明,向原纳税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逾期不予退税。
    5、注册资金不到位的,应先行补足其未缴足的部分,对超出应弥补的部分,方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再投资退税优惠。
    6、再投资的经营期不得少于五年,不满五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起三年内没有达到产品出口标准的,或者没有被继续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应缴回已退税款的6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989号
  • 2021-08-18 08:19 黄皖生 客户经理

    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为了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企业的再投资退税是不作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
  • 2021-08-18 08:16 齐新玉 客户经理

    就是将税法中的优惠政策想办法使企业符合,如:到开发区注册企业,招募下岗职工,工资按工效挂钩制度算企业所得税 税收筹划思路是连接税收筹划理念与实务的桥梁,是连接税收筹划目标与方法、技术的纽带 (二)、税种筹划思路 税种筹划思路就是: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法。现行税制以商品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因此税收筹划的重点是商品税筹划和所得税筹划。税种筹划主要包括增值税筹划,消费税筹划,营业税筹划,关税筹划,法人所得税(包括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筹划,个人所得税筹划,税种综合筹划。 比如,增值税筹划。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在税收筹划时应予以高度重视。增值税筹划要从增值税的特点着手。第一,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纳税人在计算公式、发票权限和税收负担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要选择合适的纳税人类型。第二,增值税内销的税率有两档:17%和13%。因此,在税收筹划上,对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要选择适当的核算方式,最好能够分别核算。第三,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增值额,具体反映在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因此,在税收筹划上,可以通过产权重组等手段,实现抵免的最大化。第四,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即实行出口退(免)税制度,具体又有“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等政策。来料加工适用“出口免税不退税”政策,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进料加工适用“出口免税并退税”政策,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退税率往往低于征税率。因此,税收筹划上,要选择恰当的加工方式。 再比如,法人所得税筹划,也须从法人所得税的特点着手。第一,法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有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之别,其税收待遇不对等,外资企业的税负大约是内资企业的一半。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要选择最佳的纳税人身份。第二,法人所得税的税率相差悬殊,内资企业的实际税率有33%、27%、18%、15%等档次,外资企业的实际税率有30%+3%、30%、24%+3%、24%、15%+3%、15%、24%/2+3%、24%/2、10%+3%、10%、15%/2+3%、15%/2等档次。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要运用税率差异技术,尽量寻求税率最低化。第三,法人所得税的税基不是销售额或营业额,也不是收入总额,而是收入总额扣除法定项目后的净所得,即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要做到免税收入最大化和扣除最大化,尽量避免对纳税人不利的纳税调整。第四,内资企业有许多税收优惠,而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更是多如牛毛。因此,在税收筹划方法上,要充分利用,积极创造条件,享受税收优惠,实现合理节税。 还比如,税种综合筹划,也要从其特点着手。第一,商品税综合筹划。现行税制对第二产业主要征收增值税,而对第三产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并且税负存在差异。当纳税人一项业务同时涉及这两个税种的范围,则称为混合销售;当纳税人多项业务分别涉及这两个税种的范围,则称为兼营。混合销售按纳税人的经营主业征税,而兼营根据核算方式征税。因此,在税收筹划上,对于混合销售需要选择适当的主业,对于兼营需要选择妥当的核算方式。第二,所得税综合筹划。现行税制对不同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征收所得税的情况不同,对公司、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对其自然人股东分得股利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对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在税收筹划上,需要对生产经营组织形式进行合理安排。第三,商品税和所得税综合筹划。如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如果出租房屋用于营业,则营业税税率为5%,房产税税率为12%,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如果出租房屋用于居住,则营业税税率为3%,房产税税率为4%,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因此,在税收筹划上,出租住房应考虑其用途。 (三)、税收要素筹划思路 税收要素筹划的思路是:针对不同的税收要素,运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技术。税收要素筹划主要包括征税范围筹划,纳税人筹划,税率筹划,税基(收入、费用)筹划,税收优惠(减税、免税、退税、税额抵免)筹划,纳税环节筹划,纳税时间筹划,纳税地点筹划,纳税方式筹划,征税机关筹划。 比如,税基筹划,这是税收筹划的难点。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利润总额。根据税法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通常不等于根据会计制度计算出来的利润总额。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要实现税后利润的最大化,从长期来看,必须实现利润总额的最大化和应纳税所得额的最小化。而利润总额是会计收益减去会计费用和损失,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因此,必须实现会计收益的最大化和收入总额的最小化,必须实现会计费用、损失的最小化和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的最大化,即扣除项目最多化、扣除金额最大化、扣除时间最早化。关联企业还可适度运用转让定价手段,将收入、费用转移,实现合法避税。个人所得税筹划还可以运用收入分劈技术,将收入分月、分次、分人均摊。 再比如,税收优惠筹划,这是税收筹划的重头戏。税收优惠包括减税、免税、退税和税额抵免等。减免税筹划,应尽量使减免税最大化,尽量使减免税最长化。退税筹划,如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再投资退所得税,应尽量使退税项目最多化,尽量使退税额最大化。税额抵免筹划,如进项税额抵免、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境外所得税抵免、税收饶让抵免、境内投资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应尽量使抵免项目最多化,尽量使抵免金额最大化。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利用税收优惠有被动接受型、主动利用型和积极创造型三种。因此,在税收筹划上,使经济活动尽量符合政策导向,主动利用税收优惠;对暂不符合优惠条件的,还可积极创造条件,享受税收优惠。 还比如,纳税环节筹划,这是税收筹划的一匹黑马。增值税实行全环节纳税,前一个环节不纳税或少纳税,后一个环节就要多纳税,因此不会减少全环节税负。而消费税实行一次课征制,一般选择初始环节纳税,以后环节不再纳税。在税收筹划上,只要做到在该环节不纳税或少纳税,就可以减轻全环节税负。因此,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厂家,一般将其门市部实行独立核算,将其销售部门改组为销售公司,从而降低其应税环节的销售额,最终减少消费税。 (四)、经济活动筹划思路 不同的经济活动征免税不同,不同的经济活动缴纳的税种不同,不同的经济活动缴纳的税额不同。因此,经济活动筹划思路是:全面考虑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异,并对经济活动进行巧妙安排。税收筹划不仅要贯穿于所有经济活动,还要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始终。纳税人的经济活动,从企业成长阶段来看,可分为设立、扩张、收缩和清算等阶段;从企业财务循环来看,可分为筹资、投资和分配等环节;从企业经营流程来看,可分为采购、生产、销售和核算等过程。因此,经济活动筹划主要包括成长筹划(设立筹划、扩张筹划、收缩筹划、清算筹划);财务筹划(筹资筹划、投资筹划、分配筹划);经营筹划(采购筹划、生产筹划、销售筹划、核算筹划)。 (1).成长筹划。在设立阶段,不同的所有形式: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不同的责任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不同的注册地址和经营地点: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特区、保税区,不同的投资产业和从业人员:生产性企业、先进企业、出口企业、福利企业、劳服企业,不同的投资方式:货币资金投资、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不同的投资规模和期限,其税收待遇各不相同,纳税人因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立筹划。在扩张阶段,设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扩建或者收购,其税收差别较大,需要进行扩张筹划。在重组阶段,分立时可能减少应税销售额、增加扣除或抵免、降低税率、享受优惠、改变税种;合并时产权支付方式有现金支付和证券支付,其税收待遇不同,需要进行分立筹划和合并筹划。在清算阶段,不同的清算方式,其税收负担也不相同,需要进行清算筹划。 (2).财务筹划。在筹资环节,短期筹资有商业信用,短期借款等方式;长期筹资有股票、债券、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不同的筹资结构和方式,其税负不同,需要进行筹资筹划。在投资环节,内部投资有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外部投资有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间接投资又有股权投资,债权(国债)投资。不同的投资结构和方式,其税负不同,需要进行投资筹划。在分配环节,不同的分配方式:现金股利、股票股利、产品股利,不同的分配对象:向自然人和法人分配,向国内投资者、外商或外籍人员分配,其税负不同,需要进行分配筹划。 (3)经营筹划。在采购过程中,购货规模与结构不同、购货单位不同、购货时间不同、结算方式不同、购货合同不同,其税负不同,需要进行采购筹划。在销售过程中,销售规模与结构不同、产品价格不同、销售收入实现时间不同、销售方式不同、销售地点不同,其税负不同,需要进行销售筹划。在核算过程中,分别核算与不分别核算、不同的坏账转销方法、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的债券溢折价摊销方法,其税负不同,需要进行核算筹划。 (五)、地域筹划思路 不同的地域,其税收负担往往存在差异。地域筹划思路是:充分利用国内不同地域、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负差别,统筹安排国内或跨国经济活动。地域筹划包括国内地域筹划和国际税收筹划。 1.国内地域筹划。目前,我国税收立法权基本集中于中央,税法统一。但不同地方的税收待遇差别是客观存在的,甚至相差很大。国内存在一些低税区,或称“国内避税地”,比如改革开放政策下的经济特区和沿海(甚至沿江)经济开放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政策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出口政策下的保税区,扶贫政策下的“老少边穷”地区,开发大西部政策下的西部地区,振兴东北政策下的东北地区。这些地区分别享有不同程度、不同类型的税收优惠。因此,纳税人应选择注册地点、经营地点、分公司或子公司设置地点,减轻税负。还可适度运用转让定价手段,合法避税。而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地方将拥有更大的税收权限,各地或可出台不同的税收政策,那时国内地域筹划将大有用武之地。 2.国际地域筹划。加入WTO后,我国对外经济交往不断扩大,更多的外商来华投资,以及更多的国内企业走向世界,跨国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因此,国际地域筹划的前景十分广阔。国际地域筹划的思路是充分利用不同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异,通盘安排跨国经济活动。国际税负差异往往大于国内税负差异,在国际上存在一些低税区,即国际避税地。有些国家和地区不征收任何所得税,比如巴哈马、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瑙鲁;有些国家和地区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比如瑞士、列支敦士登、泽西岛和根西岛;有些国家和地区所得税课征仅实行地域管辖权,比如香港、巴拿马、塞浦路斯;有些国家和地区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比如卢森堡、荷属安第列斯;有些国家和地区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大量税收协定,比如荷兰。这些国家和地区统称国际避税地。国际地域筹划往往要利用国际避税地,通过在国际避税地设置中介国际控股公司、中介国际金融公司、中介国际贸易公司、中介国际许可公司,并运用转让定价等手段,从而使跨国公司在全球经营中的总税负降到最低程度。
  • 2021-08-18 08:13 赵颖轶 客户经理

    就是将税法中的优惠政策想办法使企业符合,如:到开发区注册企业,招募下岗职工,工资按工效挂钩制度算企业所得税
    税收筹划思路是连接税收筹划理念与实务的桥梁,是连接税收筹划目标与方法、技术的纽带
    (二)、税种筹划思路
    税种筹划思路就是: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法。现行税制以商品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因此税收筹划的重点是商品税筹划和所得税筹划。税种筹划主要包括增值税筹划,消费税筹划,营业税筹划,关税筹划,法人所得税(包括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筹划,个人所得税筹划,税种综合筹划。
    比如,增值税筹划。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在税收筹划时应予以高度重视。增值税筹划要从增值税的特点着手。第一,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纳税人在计算公式、发票权限和税收负担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要选择合适的纳税人类型。第二,增值税内销的税率有两档:17%和13%。因此,在税收筹划上,对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要选择适当的核算方式,最好能够分别核算。第三,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增值额,具体反映在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因此,在税收筹划上,可以通过产权重组等手段,实现抵免的最大化。第四,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即实行出口退(免)税制度,具体又有“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等政策。来料加工适用“出口免税不退税”政策,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进料加工适用“出口免税并退税”政策,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退税率往往低于征税率。因此,税收筹划上,要选择恰当的加工方式。
    再比如,法人所得税筹划,也须从法人所得税的特点着手。第一,法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有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之别,其税收待遇不对等,外资企业的税负大约是内资企业的一半。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要选择最佳的纳税人身份。第二,法人所得税的税率相差悬殊,内资企业的实际税率有33%、27%、18%、15%等档次,外资企业的实际税率有30%+3%、30%、24%+3%、24%、15%+3%、15%、24%/2+3%、24%/2、10%+3%、10%、15%/2+3%、15%/2等档次。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要运用税率差异技术,尽量寻求税率最低化。第三,法人所得税的税基不是销售额或营业额,也不是收入总额,而是收入总额扣除法定项目后的净所得,即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要做到免税收入最大化和扣除最大化,尽量避免对纳税人不利的纳税调整。第四,内资企业有许多税收优惠,而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更是多如牛毛。因此,在税收筹划方法上,要充分利用,积极创造条件,享受税收优惠,实现合理节税。
    还比如,税种综合筹划,也要从其特点着手。第一,商品税综合筹划。现行税制对第二产业主要征收增值税,而对第三产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并且税负存在差异。当纳税人一项业务同时涉及这两个税种的范围,则称为混合销售;当纳税人多项业务分别涉及这两个税种的范围,则称为兼营。混合销售按纳税人的经营主业征税,而兼营根据核算方式征税。因此,在税收筹划上,对于混合销售需要选择适当的主业,对于兼营需要选择妥当的核算方式。第二,所得税综合筹划。现行税制对不同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征收所得税的情况不同,对公司、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对其自然人股东分得股利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对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在税收筹划上,需要对生产经营组织形式进行合理安排。第三,商品税和所得税综合筹划。如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如果出租房屋用于营业,则营业税税率为5%,房产税税率为12%,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如果出租房屋用于居住,则营业税税率为3%,房产税税率为4%,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因此,在税收筹划上,出租住房应考虑其用途。
    (三)、税收要素筹划思路
    税收要素筹划的思路是:针对不同的税收要素,运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技术。税收要素筹划主要包括征税范围筹划,纳税人筹划,税率筹划,税基(收入、费用)筹划,税收优惠(减税、免税、退税、税额抵免)筹划,纳税环节筹划,纳税时间筹划,纳税地点筹划,纳税方式筹划,征税机关筹划。
    比如,税基筹划,这是税收筹划的难点。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利润总额。根据税法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通常不等于根据会计制度计算出来的利润总额。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要实现税后利润的最大化,从长期来看,必须实现利润总额的最大化和应纳税所得额的最小化。而利润总额是会计收益减去会计费用和损失,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因此,必须实现会计收益的最大化和收入总额的最小化,必须实现会计费用、损失的最小化和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的最大化,即扣除项目最多化、扣除金额最大化、扣除时间最早化。关联企业还可适度运用转让定价手段,将收入、费用转移,实现合法避税。个人所得税筹划还可以运用收入分劈技术,将收入分月、分次、分人均摊。
    再比如,税收优惠筹划,这是税收筹划的重头戏。税收优惠包括减税、免税、退税和税额抵免等。减免税筹划,应尽量使减免税最大化,尽量使减免税最长化。退税筹划,如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再投资退所得税,应尽量使退税项目最多化,尽量使退税额最大化。税额抵免筹划,如进项税额抵免、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境外所得税抵免、税收饶让抵免、境内投资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应尽量使抵免项目最多化,尽量使抵免金额最大化。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利用税收优惠有被动接受型、主动利用型和积极创造型三种。因此,在税收筹划上,使经济活动尽量符合政策导向,主动利用税收优惠;对暂不符合优惠条件的,还可积极创造条件,享受税收优惠。
    还比如,纳税环节筹划,这是税收筹划的一匹黑马。增值税实行全环节纳税,前一个环节不纳税或少纳税,后一个环节就要多纳税,因此不会减少全环节税负。而消费税实行一次课征制,一般选择初始环节纳税,以后环节不再纳税。在税收筹划上,只要做到在该环节不纳税或少纳税,就可以减轻全环节税负。因此,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厂家,一般将其门市部实行独立核算,将其销售部门改组为销售公司,从而降低其应税环节的销售额,最终减少消费税。
    (四)、经济活动筹划思路
    不同的经济活动征免税不同,不同的经济活动缴纳的税种不同,不同的经济活动缴纳的税额不同。因此,经济活动筹划思路是:全面考虑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异,并对经济活动进行巧妙安排。税收筹划不仅要贯穿于所有经济活动,还要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始终。纳税人的经济活动,从企业成长阶段来看,可分为设立、扩张、收缩和清算等阶段;从企业财务循环来看,可分为筹资、投资和分配等环节;从企业经营流程来看,可分为采购、生产、销售和核算等过程。因此,经济活动筹划主要包括成长筹划(设立筹划、扩张筹划、收缩筹划、清算筹划);财务筹划(筹资筹划、投资筹划、分配筹划);经营筹划(采购筹划、生产筹划、销售筹划、核算筹划)。
    (1).成长筹划。在设立阶段,不同的所有形式: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不同的责任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不同的注册地址和经营地点: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特区、保税区,不同的投资产业和从业人员:生产性企业、先进企业、出口企业、福利企业、劳服企业,不同的投资方式:货币资金投资、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不同的投资规模和期限,其税收待遇各不相同,纳税人因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立筹划。在扩张阶段,设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扩建或者收购,其税收差别较大,需要进行扩张筹划。在重组阶段,分立时可能减少应税销售额、增加扣除或抵免、降低税率、享受优惠、改变税种;合并时产权支付方式有现金支付和证券支付,其税收待遇不同,需要进行分立筹划和合并筹划。在清算阶段,不同的清算方式,其税收负担也不相同,需要进行清算筹划。
    (2).财务筹划。在筹资环节,短期筹资有商业信用,短期借款等方式;长期筹资有股票、债券、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不同的筹资结构和方式,其税负不同,需要进行筹资筹划。在投资环节,内部投资有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外部投资有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间接投资又有股权投资,债权(国债)投资。不同的投资结构和方式,其税负不同,需要进行投资筹划。在分配环节,不同的分配方式:现金股利、股票股利、产品股利,不同的分配对象:向自然人和法人分配,向国内投资者、外商或外籍人员分配,其税负不同,需要进行分配筹划。
    (3)经营筹划。在采购过程中,购货规模与结构不同、购货单位不同、购货时间不同、结算方式不同、购货合同不同,其税负不同,需要进行采购筹划。在销售过程中,销售规模与结构不同、产品价格不同、销售收入实现时间不同、销售方式不同、销售地点不同,其税负不同,需要进行销售筹划。在核算过程中,分别核算与不分别核算、不同的坏账转销方法、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的债券溢折价摊销方法,其税负不同,需要进行核算筹划。
    (五)、地域筹划思路
    不同的地域,其税收负担往往存在差异。地域筹划思路是:充分利用国内不同地域、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负差别,统筹安排国内或跨国经济活动。地域筹划包括国内地域筹划和国际税收筹划。
    1.国内地域筹划。目前,我国税收立法权基本集中于中央,税法统一。但不同地方的税收待遇差别是客观存在的,甚至相差很大。国内存在一些低税区,或称“国内避税地”,比如改革开放政策下的经济特区和沿海(甚至沿江)经济开放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政策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出口政策下的保税区,扶贫政策下的“老少边穷”地区,开发大西部政策下的西部地区,振兴东北政策下的东北地区。这些地区分别享有不同程度、不同类型的税收优惠。因此,纳税人应选择注册地点、经营地点、分公司或子公司设置地点,减轻税负。还可适度运用转让定价手段,合法避税。而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地方将拥有更大的税收权限,各地或可出台不同的税收政策,那时国内地域筹划将大有用武之地。
    2.国际地域筹划。加入WTO后,我国对外经济交往不断扩大,更多的外商来华投资,以及更多的国内企业走向世界,跨国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因此,国际地域筹划的前景十分广阔。国际地域筹划的思路是充分利用不同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异,通盘安排跨国经济活动。国际税负差异往往大于国内税负差异,在国际上存在一些低税区,即国际避税地。有些国家和地区不征收任何所得税,比如巴哈马、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瑙鲁;有些国家和地区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比如瑞士、列支敦士登、泽西岛和根西岛;有些国家和地区所得税课征仅实行地域管辖权,比如香港、巴拿马、塞浦路斯;有些国家和地区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比如卢森堡、荷属安第列斯;有些国家和地区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大量税收协定,比如荷兰。这些国家和地区统称国际避税地。国际地域筹划往往要利用国际避税地,通过在国际避税地设置中介国际控股公司、中介国际金融公司、中介国际贸易公司、中介国际许可公司,并运用转让定价等手段,从而使跨国公司在全球经营中的总税负降到最低程度。
  • 2021-08-18 08:10 连传杰 客户经理

    何合理避税?
    1、换成“洋”企业。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
    2、注册到“宝地”。
    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
    3、进入特殊行业。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
    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
    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
    4、做管理费用文章。
    企业可提高坏帐准备的提取比率,坏帐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
    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
    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
    5、用而不“费”。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家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是否列入产品成本。
    6、合理提高职工福利。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
    7、从销售下手。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延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例如某汽车销售公司,当月卖掉100台汽车,收入2000万左右,按17%的销项税,要交300多万的税款,但该企业马上将下月进货税票提至本月抵扣。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延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效果。
    合理避税最关键的问题是财会人员的执业水平,这是避税筹划成功的保证,也是财会人员自身价值的体现。执业水平包括税收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两个方面。
    一般来说,避税筹划的空间由以下构成:
    1、 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安排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2、 利用可选择性的会计方法,
    3、 从中选取对纳税最有利的方法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4、 利用税收法规、政策中存在的缺陷、漏洞、不足,
    5、 达到一定时期减轻税负的目的。
    可见,成功的避税筹划方案是“斗智斗勇的结果”,因此财会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税收政策水平,具有对
    税收政策深层加工的能力,才能保证避税筹划方案的合法性。
    良好的业务水平是避税筹划成功的另一基本要件。良好的业务水平需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
    践经验来支持。扎实的理论知识要求执业人员除了对法律、税收政策和会计相当精通外,还应通晓工商、金融、保险、贸易等方面的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要求执业人员能在极短时间内掌握客户的基本情况,涉税事项,如涉税环节、筹划意图等,在获取真实、可靠、完整的筹划资料的基础上,选准策划切入点,制定正确的筹划步骤,针对不同的客观情况设计有效的操作方案。
    财会人员应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从而将我国税收筹划由浅层次引向深层次、由初级阶段推向高级阶段。
    合法性是避税筹划的前提条件。但在会计实线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有的公司老总对某些涉税事项、涉税环节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界限,往往会提出一些影响避税筹划合法性的要求;有的公司老总希望将背离税收立法宗旨的避税行为通过筹划方案合法化;还有的公司老总要求将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纳入筹划方案。面对以上各种情况,财会人员必须态度鲜明地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决不能为了公司的利益和保住自己的饭碗而放弃原则,迁就公司,更不能受某些利益驱动,屈从于公司老总的压力。 坚持合法原则,将良好的职业道德贯穿于避税筹划的全过程。只要有税收,避税的存在就不可避免,这不是一个国家才有的现象,而是常常带有国际性质的现象。但是,作为纳税人开展避税活动,必须以不违反税法为前提,绝不能把避税变成了偷税或漏税。只有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才能实现成功的合理避税、合法纳税。
    一、纳税人合理避税的首要条件
    ⑴、纳税人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够了解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并划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在总体上保证自身的经济活动和有关行为的合法性。
    ⑵、纳税人应该对税法和政府征收税款的具体方法是有深刻的了解和研究,知晓税收管理中固有的缺陷和漏洞。
    ⑶、纳税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收入规模,值得为有效的避税行为花费代价。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合理避税应该请有关专门人员进行纳税筹划,这是需要支付代价的。
    二、纳税人合理避税的基本条件
    1、掌握和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
    在进行避税筹划时,须要了解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有:
    ①、企业的组织形式。
    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其税务待遇不同,了解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对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避税筹划方案。
    ②、财务情况。
    企业避税筹划是要合理和合法地节减税收,只有全面和详细地了解企业的真实财务情况,才能制定出合理和合法的企业避税计划。
    ③、投资意向。
    投资有时可享受税收优惠,不同规模的投资额有时又会有不同的税收优惠;投资额往往与企业的规模——注册资本、销售收入、利润总额有很大关系,不同规模企业的税收待遇和优惠政策有时往往悬殊很大,对企业避税筹划的影响至关重要。
    ④、对风险的态度。
    不同风格的企业领导对避税风险的态度是不同的,开拓型领导人往往愿意冒更大的风险去节减最多税额,稳健型领导人则往往希望在最小风险的情况下节减税额。了解不同企业对风险的态度,就可以制定出更符合企业要求的避税计划。
    ⑤、企业纳税情况。
    了解企业以前和目前的有关纳税情况,尤其是纳税申报和交纳税款,对制定企业将来的避税计划会有很大
    帮助。
    2、了解企业法人代表的情况。
    在进行避税筹划时,须要了解的企业法人代表的基本情况主要有:
    ①、年龄情况, ②、婚姻状况, ③、子女及其他赡养人员情况,
    ④、财务收支情况, ⑤、个人资产及其投资情况。
    3、搜集和准备有关资料
    无论是外部避税筹划人还是内部避税筹划人,都必须准备相关资料,以备参考。这些资料可以:
    ①、通过税务机关获取免费的税收法规资料,
    ②、通过图书馆查询政府机关有关政策,
    ③、通过电子网站搜集和查询相关资料,
    ④、通过订阅和购买相关机构发行的专业刊物及出版物,
    ⑤、通过与中介机构、税务机关等的合作取得必要的内部资料。
    4、避税计划的制定
    避税筹划人在制定避税计划时,必须指明避税的具体步骤、方法、注意事项和其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在避税计划上一一列出,同时还必须将影响避税的正反两方面因素、将来可能会发生变化的因素附在避税计划上。
    5、避税计划的选择与实施
    一项税务事件的避税方案可能不只一个,因此在方案制定出来以后,就要对避税筹划方案进行筛选,选出最优方案。筛选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①、选择节俭税收更多或可得到更大财务利益的避税计划;
    ②、选择避税成本更低的避税计划;
    ③、选择执行更便利的避税计划。
    筛选出了最优的避税计划以后,就可从付诸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要及时地注意信息反馈,以便能够加以控制和修订。
    三、合法合理避税
    纳税人在投资时如何合法合理避税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选择不同2、 行业进行投资而3、 减少税负。
    税法中对于不同行业的税负是区别对待的,有的没有任何税收优惠条件,有的行业却有大量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所以投资者在投资决策时就可以避重就轻,选择税负轻的行业来避税。
    4、 选择不同5、 性质的企业进行投资以减少税负。
    在我国的税法及具体执行中,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是不一致的,普通企业和股份公司的税收负担也一致,一般股份公司与上市公司的税收负担又有所区别。通常,外商企业有着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上市公司比非上市公司、股份公司比普通企业具有税收减免政策。
    6、 选择不同7、 地点投资来减少税收负担。
    在我国的税法规定中,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就比内地企业享有众多的税收优惠,所以其税收负担要轻得多。
    合理避税实操技巧及特例分析
    讲座简介:纳税筹划旨在帮助纳税人(法人或自然人)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在我国加入WTO的新环境下,在新的税收征管法的实施背景下,我国纳税人的纳税筹划观念日益加强,但到目前为止,还未形成一套可供参考的理论提示。为此,博天人才市场培训中心特邀请资深税务专家,以实例入手,讲解新形势下的纳税筹划实操技巧,提高企业合理避税的能力。
    案例分析:
    应税项目定价的避税案例
    ● A企业向B企业出售旧设备一批,并进行专有技术转让,合同价2000万元款,其中:设备1500万元,专有技术 费500万元
    ● 应纳税额=500×5%=25万元
    ● 纳税筹划:在合同中多计设备费,少计专有技术转让费,可节省此项营业税
    资产评估增值避税案例
    ● 某房产账面净值500万元,评估后增值50%,评估价值为750万元,按10年计提折旧
    ● 每年可多提折旧=250÷10=25万元
    ● 每年可少纳所得税=25×33%=8.25万元
    所得税减免筹划案例
    ● 某科技公司2002年7月开业,当年实现利润应纳税5万元,2003年预计可实现利润200万元
    ● 选择当年为免税期,则当年不交所得税5万元,第二年应交税66万元
    ● 选择第二年为免税期,则可节税61万元
    外资企业所得税避税筹划案例
    ● 再投资源共享退税避税案例
    ● 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的做法
    ● 二免三减的避税筹划
    亏损弥补筹划案例
    A公司年度所得额资料为:97年-2,98年1,99年-10,2000年-5,2001年-8万元,2002年25万元
    ● 2002年应纳税所得额=25-2+1-10-5-8=1万元
    ● 2002年应纳税额=1×18%=1800元
    ● 本年度利润小天前5年的亏损时,继续补亏损不纳税.如2001年23万元,则尚有1万元留底
    ● 本年度继续亏损,则当年不纳税,和前4年的亏损一起留下年抵扣.如2002年亏损3万元
    ● 可留抵的亏损额=10+5+8+3=26万元
    ● 97年亏损未抵扣已超过五年,不能抵扣.
    内资企业所得税避税筹划案例
    ● 资产评估增值避税案例
    ● 亏损弥补筹划案例
    ● 所得税减免筹划案例
    再投资退税避税案例
    ● 某合资企业,外方将2002年投资所得的税后利润150万元,于2003年8月再投资于该企业,预计经营期为助 15年,适用税率为30%,地方税率为3%
    ● 可退税额=150÷(1-30%+3%)×30%=67.16万元
    ● 如果举办产品出口企业或技术先进的企业,则可享受退税100%的优惠
    ● 可退税额=150÷(1-30%+3%)×30%=67.16万元.
    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的做法
    对企业来说,判断是否是居民纳各人的标准是:总部的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在大陆,即为居民纳税人,必须将来源于境内外的收入全额纳税
    避税做法
    ● 将总机构设在避税地或税负低的地区
    ● 尽可能斩断某些收入与总机构的联系
    个人所得税避税筹划案例
    ● 分产供销申报避税案例
    ● 工资化福利的避税案例
    ● 工资化劳务报酬的避税案例
    再投资纳税筹划方法
    在设立外资企业或再投资时认定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这样其可退所得税税额如下:
    ● 可退税额=150÷(1-30%+3%)×30%=67.16(万元)
    ●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再投资退税后,税务机关进行再投资退税的管理免二减三优惠的避税策略
    ● 推迟获利年度
    ● 开业当年获利的,如果实际获利月份不超过6个,则可向税务申请将获利年度推迟一年
    ● 从获年度开始后三年,尽可能利用会计权责发生制、推迟折旧等方法将减半税收后三年的利润提前到免 税期内实现.兼营和混合销售的筹划案例
    公司8月份销售空调1000台,不含税销售万元,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40万元;同时为客户提供上门安装业务,收取安装费劲23.4万元.
    ● 不分别核算应纳税额=「250+23.4÷(1+17%)」×17%-40=5.9万元
    ● 分别核算应纳税额=250×17%-40+23.4×3=2.5+0.7=3.2万元
    ● 二者相比可节税=5.9-3.2=2.7万元

相关百科精选

  • 法国再保险... 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以...

  • 华夏人寿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保险),于2006年12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总部设在北京,是一家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