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买生育保险后四个月就怀孕了,10个月后...
黄瞩信
来自:
移动端
2021-08-23 10:06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8-23 10:21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6条)
-
2021-08-23 10:24 齐景宪 客户经理
各地关于生育时要求的参保缴费时长并不一致,要求6个月、9个月、10个月的地方都有,因此具体要看你们当地社保机构具体文件。
建议你向你们当地社保机构具体咨询也可以向单位经办人具体咨询当地政策。 -
2021-08-23 10:18 齐敬磊 客户经理
每个月的12号办理当月的新增,,,如果你老婆是1.12前办理的话,算当月生育保险已经缴纳了。。。如果是1.12以后的话。。则生育保险就是从2月份开始的了。。
具体你老板如果10月底生孩子,到底给布给保险。。你要打当地的12333咨询了 -
2021-08-23 10:15 黄盛润 客户经理
可以,以惠州市为例。
根据2011年实施的《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第十六条规定,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在本年度内参保缴费的,从参保缴费次月起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只要您的生育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有在惠州社保局做生育备案的,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惠州医保基金将按规定给予支付的。
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参保职工连续缴纳医保费不满1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终止妊娠或分娩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为50%;连续缴纳医保费满1年后(含1年),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为100%。
如果在先前没有购买医保的话,只视为新参保人能按50%支付,如果中途因工作转换断保的话,而又在三个月时间内的,请尽快办理补缴手续,超过三个月的视为新参保。只有链续缴费满一年,才能获得100%的生育医疗费用支付。
扩展资料:
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二十二条、参保人连续缴纳医保费满1年(含1年)后,因患门诊特定病种疾病(以下简称“特定门诊”)的,可申请办理特定门诊。参保人就医的相关资料经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后。
符合规定条件的凭社保经办机构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根据参保人的参保方式和缴费标准,享受以下不同的特定门诊待遇:
(一)由医保基金支付一定额度的特定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特定病种目录及医保基金支付基本医疗费用年度限额,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二)参保职工年度内特定门诊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
(三)参保居民年度内特定门诊医疗费和住院费用的医保基金支付额累计计算,超过当年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保基金不再支付当年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十三、参保人一个年度内因病住院,个人自付比例部分费用(含住院起付标准,但不含特定门诊费用)累计达到15000元以上的,可申请医保补助,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超出15000元部分,由医保补助基金支付50%。
二十四、参保人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建立个人账户。
(一)个人账户由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和依据不同年龄段按规定比例划入的单位缴费部分及存款利息组成。单位缴纳部分具体划入个人帐户标准为: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划入;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含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3%划入。
45周岁以上至退休前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划入;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工资(一次性趸缴的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4.5%划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全部划入本人的个人账户。
(二)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或子女所发生的下列费用:
1、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
2、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疫苗费用(按规定免费的除外)。
(三)参保职工死亡或异地转移时,其个人账户余额可提取现金,并终结医疗保险关系。参保职工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个人账户每年以现金形式划入本人金融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8-23 10:12 米国超 客户经理
生育保险的具体待遇(发放标准):
注:享受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
一定要满一年。才可以享受报销。 -
2021-08-23 10:09 齐敦禹 客户经理
一定要满足社保缴费时间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险是当月缴费,下月生效的。就是说,1月缴费,2月才生效。
BB出生前10个月,一定要连续缴纳生育险,生育时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你可以咨询清楚,连续缴纳10个月,是享受生育保险的100%还是30%。因每个地区都有区别的。 -
2021-08-23 10:08 米增奇 客户经理
只要有交社保,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法律没有规定要交满一年才能享受。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