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去社保中心领取产假期间的补贴需要...

您好,请问去社保中心领取产假期间的补贴需要带哪些证件谢谢您的帮助
黄相森 来自: 移动端 2021-08-24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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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4 09:12最佳答案

生育津贴领取,需要单位经办人带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销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都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报销人的社保卡,单位公章,报销人医院证明,报销人孩子的出生证明。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8-24 09:30 齐智娟 客户经理

    一、关于产假
    (一)生育产假
    1、正常生产或怀孕28 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 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 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 天;
    4、晚育(女性员工24 岁后初育)增加30天晚育奖励假;
    5、以上各项假期,符合其中任意一项或多项,对应增加的产假可累加计算。
    (二)流产假
    1、女职工妊娠不满12 周(含)流产:产假15 天;
    2、12 周以上16 周(含)以内流产:产假30 天;
    3、16 周以上28 周(含)以内流产:产假42 天。
    (三)配偶生育的男员工,可以享受3 个工作日的陪产假,陪产假应一次休完;
    (四)女员工自子女出生日起一年内,每日可享受1 小时哺乳假。
    二、
    提交生育报销所需资料:
    生育津贴: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一份
    流产津贴: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一份
    生育医疗费: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1、《结婚证》复印件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3、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5、医疗蓝本复印件
    6、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特殊情况说明:
    1、外埠员工在北京的定点医疗机构做产检可报,在外地医院做产检不报。
    2、 外埠员工在北京的定点医疗机构(需开具《全额垫付证明》)、外地医院(限二级/县级以上)住院分娩均可报销。
    关于《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提交材料:
    1、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印制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本人社保卡(未发放社保卡可持《医疗保险手册》或领卡证明);
    3、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证明须一年内有效)(一年内有效的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
    4、夫妻双方单位开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证明须一年内有效)(已上生育险证明);
    5、夫妻双方身份证;
    6、夫妻双方结婚证;
    7、在本辖区居住的证明(暂住证);如果本人居住在外省市,工作注册地在在本辖区要出具工作注册地在本辖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地点:
    参保职工在本市的居住地或本人单位在本市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四、办理时限:
    提交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 2021-08-24 09:27 齐显影 客户经理

    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对于少数社保代理的个人或者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的,需提前报备代理公司,并提交相应资料给代理公司由其协同申报,对于好易保这样的网上社保服务平台,便可网上直接上传资料、网上申领。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关系到广大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内容:

    (一)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二)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8-24 09:24 樊振清 客户经理

    申领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有: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的待遇

    一、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二、、假期天数:

    1、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三、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四、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五、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参考资料:



  • 2021-08-24 09:21 连亚玉 客户经理

    一、生育保险的定义: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三、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5、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6、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五、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材料(申领者提供):
    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 2021-08-24 09:18 赵骥万 客户经理

    生育保险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生育保险是不能转移的。同时不能转移的保险还包括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但是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医疗保险可以转划,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转移账户全部余额。

    2、生育津贴就是以前所说的产假工资,为了与国际术语保持一致,后来才改为生育津贴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资。

    3、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并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故未婚先育不符合有关合法婚姻的规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8-24 09:15 黄益汉 客户经理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到社保局办理产检报销需要的证件和手续: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 2021-08-24 09:09 黄盈椿 客户经理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领取手续:
    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公司帮助完成。
    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二、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三、对于少数社保代理的个人或者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的,需提前报备代理公司,并提交相应资料给代理公司由其协同申报,对于好易保这样的网上社保服务平台,便可网上直接上传资料、网上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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