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太平洋保险公司如意安康的保单说明,可以...
龚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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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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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11:50最佳答案
你购买的“如意安康”是保障险种,你说5年10年二年区别其实就是在于保费豁免,在一个就是缴费压力,在重疾险往往只有这亮点。
保费豁免就是说越长时间越好,比如在缴费期间内如果发生重疾了,那么之后的保费不用再交了,这个就是保费豁免,比如小明买了如意安康,20年的,一旦在第6年发生重疾,那么之后14年的钱不用再交了,如果买5年的,在第6年发生重疾了,那么逗交完了,就别提什么保费豁免了。
在一个缴费压力,这个如果是有钱的客户就不在乎这个,也不在乎保费豁免,所以他们可以选择短时间缴费,而且越短保费越高,所以普通家庭建议是长时间缴费,这样同样的保额保费会低很多。
如意安康,这个险种比较便宜,保障也很高,定期可以解决养老问题,也是一款不错的险种。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详细咨询,或者消息 本人
我用我的专业回答你的问题,很乐意帮忙
太平洋人寿 大连分公司 业务主任 李阳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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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11:59 车庆云 客户经理
你们公司都不发投保单给你看么??就算不发自己去领啊,什么公司哦,不解 -
2021-09-07 11:57 齐景岳 客户经理
小康之家如意安康两全保险,是一款重大疾病的保险有保费豁免功能。也就是说在缴款期内万一有了保险合同里列明的重大疾病。以后的保费不用缴纳但保险公司视为已缴,满期保险金照样拿回,时间长点总保费高点但保障保费豁免功能时间长了,给你见意,买分红保险时间短点,买保障型保险时间长点好。 -
2021-09-07 11:56 齐晗希 客户经理
详细条款: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1.3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90天至60周岁。
1.4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根据“祝寿金给付表”和“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基础表”确定。
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2.3保险期间
(1)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为保至被保险人60、70或80周岁三种,由您与我们在投保时约定。保险期间以保险单所载为准。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我们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①您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约定向我们申请解除本合同,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的申请时;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
③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④本合同因条款所列的其他情况而终止。
2.4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生存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祝寿金给付表(本合同附表一)所载的相应金额给付祝寿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障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基础表(本合同附表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
我们根据“附加如意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附加险合同”)的约定,经审核同意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我们按以下约定豁免本合同的保险费:
首次豁免保险费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的下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获得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本合同仍然有效。
2.5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3.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除另有指定外,祝寿金、全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祝寿金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身故保险金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全残保险金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或者由双方认可的其它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各项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4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前述“损失”是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时期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宣告死亡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条件的,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后30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由双方依法确定。
3.6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保险费的支付
4.1 保险费的支付
本保险按份计算。保险费采用趸交(即一次性支付)或限期年交(即在约定的交费期间内每年支付一次保险费)的方式支付。本合同提供的交费期间有5年、10年和20年三种。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选择限期年交交费方式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4.2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5.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指本合同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现金价值见本合同相应栏目。
5.2 保单质押贷款
在本合同及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单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经您书面申请,我们审核同意后,可办理保单质押贷款(本合同保险单及附加险合同保险单必须一并质押)。贷款金额不超过贷款时本合同及附加险合同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
自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本合同及附加险合同保险单现金价值的当日24时,本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6.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6.1 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6.2 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我们与您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及相应利息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前述补交保险费的利息按我们参照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浮动后宣布的利率计算。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合同的,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7.合同解除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8.说明、告知与解除权限制
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8.2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本保险条款“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9.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9.1年龄错误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保险条款“8.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您。
9.2未还款项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或退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险费、保单质押贷款、其他未还款项及相应利息,我们会在扣除上述欠款后给付。
9.3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9.4 联系方式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9.5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争议处理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释义
10.1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指保险费交费期间内每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前一日。
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是指本合同生效日在合同生效后每年的对应日,不含合同生效日当日。如果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10.2周岁
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10.3有效身份证件
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户口簿等证件。
10.4全残
本合同所定义的全残是指至少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①);
(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②);
(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③);
(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④)。
全残的鉴定应在治疗结束之后,由二级以上医院或者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进行。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后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注:
①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有资格的眼科医生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②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③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活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④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10.5毒品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10.6酒后驾驶
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10.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10.8无有效行驶证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10.9机动车
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10.10情形复杂
指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或损失程度等在我们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5日内无法确定,需要进一步核实。
如有什么问题可与我联系981226736@qq.com -
2021-09-07 11:47 黎皇兴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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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连续八年入选世界500强企业,成立于1991年的它是保险行业的老大哥。评价太平洋保险公司怎么样,主要看三个问题:
1.太平洋保险推出的产品值得买吗?
少儿超能宝3.0、金佑人生、爱守护、吉祥人生、鑫满意等是太平洋保险的热销产品,我花了一个星期研究太平洋保险的产品,整理了一份《七款太平洋保险最值得买的产品名单》。建议你点开看看。
2.太平洋保险的服务怎么样?
银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投诉率、业务办理速度等指标进行评级,最高等级是AAA级,最低是D级,目的是让消费者有个标准。
我们来看看太平洋人寿的服务评级如何:
太平洋人寿的等级为AA,达到最佳还有一段距离。不过这个等级还算优秀。
3.太平洋保险靠谱吗?
有人担心太平洋保险不靠谱,大概就是担心买了保险以后不理赔等问题。这个好办,排名越靠前的公司肯定越靠谱。。先前我整理了一份:排名前十的保险公司大盘点!你就能看到排在太平洋保险前面的是哪些公司。
以上就是我对"太平洋的如意安康重大疾病保险"的全部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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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11:44 黄益波 客户经理
何为保险到期了?
是交费期满了吧!
非但不退还要再再一份其他的保险,因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的长泰安康(b)已经开始照顾你的后半生了,可是只在被保险人身故和发生重大疾病时才能生效,小病和意外之类的保险公司一概不管,所以有条件再做一份保单才能更好的为你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
2021-09-07 11:44 龚小英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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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比其他公司,太平洋保险的产品值得买吗?
太平洋保险的热销产品有金福人生、金佑人生、金诺人生、少儿超能宝3.0、福佑安康等,这些产品的测评分析我都整理在这篇文章里了:《太平洋保险七大值得买的产品》。热衷太平洋这家公司的朋友可以看看。
2.太平样保险的服务在同行业里算什么水平?
银保监大大会根据大数据,按照理赔服务时效、获赔率、投诉率、保全时效等标准为保险公司评出10个等级,其中AAA是最佳。
太平洋保险的服务评级如下:
太平洋人寿的评级为AA级,表现不错。不过评级每年都会变的,明年的情况又会不同。
3.太平洋保险靠谱吗?
会关心保险公司靠不靠谱的粉丝,担心的还是买了保险以后的理赔问题。这个好办,排名越靠前的公司,在同行业里肯定越靠谱。我熬夜分析了各家公司,整理出一份:排名前十的保险公司有哪些。你可以看到超越太平洋保险的有哪些公司。
以上就是我对"太平洋如意安康险"的全部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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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11:41 齐旭明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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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比别的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的产品值得入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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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太平样保险的服务在同行业里算什么水平?
银保监大大会根据大数据,按照理赔服务时效、获赔率、投诉率、保全时效等标准为保险公司评出10个等级,其中AAA是最佳。
太平洋保险的服务评级如下:
AAA级的公司暂时还没有,太平洋人寿的评级为AA,表现可见一斑。评级每年都在变,仅供参考。
3.太平洋保险靠谱吗?
越靠谱的公司,在保险行业激烈的竞争中,排名肯定越靠前。之前我呕血整理了一份:最新版排名前十保险公司榜单!你可以看看哪些公司超越了太平洋。
以上就是我对"谁有太平洋保险公司如意安康的保单说明,可以给我一份谢谢了"的全部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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