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6岁因工伤,做了脾全切手术,能赔偿多少钱

我26岁因工伤,做了脾全切手术,能赔偿多少钱
边友康 来自: 网页 2021-09-13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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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 09:21最佳答案

1.根据所描述的伤情,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伤残等级大约在7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2.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7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级工伤为13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其他回答(共6条)

  • 2021-09-13 09:27 齐明杰 客户经理

    关于工伤赔偿,如果没有构成伤残的,可以要求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停工留薪工资;对于你的情况建议申请认定工伤后,进行伤残赔偿,具体赔偿数额跟你伤残等级有关。
  • 2021-09-13 09:24 龚小芹 客户经理

    工伤赔偿都是根据伤残等级来的;
    医疗期结束后,工伤科会安排指定医院给你做伤残鉴定——如果你们公司买了社保报了工伤,且认定该事件符合工伤!
  • 2021-09-13 09:18 齐显影 客户经理

    • 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7七级”“47)脾切除”之规定,应评定为七级伤残。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七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为13个月本人工资;


    •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 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


    •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2021-09-13 09:15 赖鹏博 客户经理

    脾切除属于工伤七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自行调整制定。所以各地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建议直接到所在地劳动局工伤保险赔偿窗口咨询工作人员,并领取工伤保险补助金申请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2021-09-13 09:12 齐晓娜 客户经理

    工伤致脾切除,应评定为七级伤残,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主要的补偿是: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
    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有所在单位支付。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7七级
    5.7.1定级原则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7.2七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7.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七级。
    47)脾切除;
  • 2021-09-13 09:09 黄盈椿 客户经理

    广东胡律师:
    你等伤势稳定后做了工伤伤残等级后按以下要求公司赔偿:
    (一)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伙食补助费 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 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第4款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第31条
    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第31条
    1、标准: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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