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里工作时出了工伤被认定为九级伤残,...
符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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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4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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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4 13:09最佳答案
1、如果公司已经注册成功,领取了营业执照,员工受伤符合工伤认定规定的应当申请认定为工伤。按规定,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需提交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病历、医生诊断证明书等。
没签订劳动合同,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有工资条或卡、厂牌、工作证、工作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同事证明、找单位要赔偿的录音等。
工伤认定后,做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据此享受工伤待遇。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全部工伤待遇都由公司支付。
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公司未注册登记成功,就是未领取营业执照,则按非法用工来处理,赔偿按《工伤保险条例》、《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来处理:
不用考虑是否签定了劳动合同,受到事故伤害不用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无证经营是非法用工,不存在用人单位,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直接由劳动部门监督进行一次性赔偿。
受伤员工要申请评定伤残等级(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说明是在非法用工单位),鉴定费以及鉴定期间发生的有关费用由单位支付。然后,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要一次性赔偿,或者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要一次性赔偿。如果发生争议,可向劳动部门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依据是: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职工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或者可以选择依据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索赔: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劳动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伤残职工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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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4 13:21 齐智善 客户经理
你好,具体的赔偿标准上面两位已经详细说了,我就不再多说了。既然已经被认定是工伤,就没有什么好忌讳的,直接跟公司的负责人说,说你要享受工伤待遇,也就是要求工伤赔偿就可以了。如果公司不愿赔偿,那么这种是建议你起诉公司要求赔偿就可以了,如果打官司,那么必须得找律师。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祝好运。 -
2021-09-14 13:18 辛国海 客户经理
工伤九级享有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2021-09-14 13:15 龙层花 客户经理
你是九级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如果你以后不想在公司工作了,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参见: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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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4 13:12 齐春怡 客户经理
那位大哥理解能力真是厉害,赔偿给受伤者,公司没有,我告诉你,九级工伤由社保工伤保险赔偿你伤残补助八个月你本人工资,正常工作,用人单位不赔偿你,如果你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那公司才能赔偿你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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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4 13:06 连丽艳 客户经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在为该公司工作中受伤,依法构成工伤事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该公司未给你办理工伤保险,该公司应负全部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对你进行赔偿。 -
2021-09-14 13:03 连保军 客户经理
你的关键是收集证据!发给你工资的工资条或者工资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工作一年之久已经构成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2021-09-14 13:00 辛国爱 客户经理
如果你是派遣工,受了工伤你应该要求派遣公司也就是你说的第三方承担责任。
如果不是派遣工,你可以要求你工作的公司赔偿。
9级工伤除了报销医疗费外,单位最少要赔偿你19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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