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叁加南宁市城镇医保,生育二胎如何办理报销

我叁加南宁市城镇医保,生育二胎如何办理报销
符翩翩 来自: 移动端 2021-09-22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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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2 12:04最佳答案

南宁市参保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后,要求在怀孕前到生小孩后这段时间连续、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才能报销生育险。报销待遇有一次性医疗费用补贴(一胞一孩顺产1800元,难产2300元)和生育津贴(按生小孩当月所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人均月缴费基数为标准按月发给生育津贴,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历天数计发)。只需将医院单据交由公司或人事管理科专管人员,由工作人员到南宁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险报销即可。
用人单位应当在女职工或男职工的配偶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9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及材料:
1、填报《南宁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给付申请表》;
2、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发放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的《二孩生育证》,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难产、自然流产、因医学需要或因计划生育需要终止妊娠的,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和门诊病历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和门诊病历;
5、属男职工配偶享受待遇的,除本款第(二)项规定的证件及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配偶居住街道社区或村委会的证明。
用人单位不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本人可以在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南宁市医保中心地址:南宁市葛村路10号。
如有不清楚的,请于行政班时间(周二、周五下午除外)致电南宁市医保中心:5854299、584138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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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22 12:22 齐新玉 客户经理

    可以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具体的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扩展阅读:

  • 2021-09-22 12:19 米大丽 客户经理

    二胎生育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
    针对生育保险中的保障项目的不同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也不一样,报销项目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具体的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有以下五个方面: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期限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5、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6、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温馨提示】:在二胎生育之前必须要购买一整年的生育保险,这样才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带来的福利以及报销制度。
    二胎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生活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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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22 12:16 车广义 客户经理

    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第二胎也是可以享受有关生育保险待遇的。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
    生育保险报销手续及流程: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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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22 12:13 齐显峰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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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第二胎也是可以享受有关生育保险待遇的。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
    生育保险报销手续及流程: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 2021-09-22 12:10 龙巧仙 客户经理

    你好!只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就可以报销。不过现在很多城市还没有把生育纳入居民医保。如果你所在的城市居民医保有生育报销范围,符合规定就可报销。
  • 2021-09-22 12:07 连书纳 客户经理

    南宁市参保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后,要求在怀孕前到生小孩后这段时间连续、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才能报销生育险。报销待遇有一次性医疗费用补贴(一胞一孩顺产1800元,难产2300元)和生育津贴(按生小孩当月所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人均月缴费基数为标准按月发给生育津贴,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历天数计发)。只需将医院单据交由公司或人事管理科专管人员,由工作人员到南宁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险报销即可。
    用人单位应当在女职工或男职工的配偶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9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及材料:
    1、填报《南宁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给付申请表》;
    2、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发放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的《二孩生育证》,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难产、自然流产、因医学需要或因计划生育需要终止妊娠的,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和门诊病历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和门诊病历;
    5、属男职工配偶享受待遇的,除本款第(二)项规定的证件及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配偶居住街道社区或村委会的证明。
    用人单位不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本人可以在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南宁市医保中心地址:南宁市葛村路10号。
    如有不清楚的,请于行政班时间(周二、周五下午除外)致电南宁市医保中心:5854299、584138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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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22 12:01 窦连江 客户经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第2胎符合报销条件可以报销,报销70%左右。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宝宝报销流程:
    本人或家属携带准生证、结婚证、本人医疗证、身份证到社保局申报,在其医疗保险待遇有效期内,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范围内定点联网医院住院即可申报;
    如不在范围内住院,需经过审核是否符合县外住院条件,如符合即可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后,在社保局领取居民住院申报表,由所在社区签字盖章后,由社保局签字盖章生效。
    如在县内定点联网医疗机构住院,可实现即医即报,指出院即可在医院报销;
    如未在联网医院住院,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社保局手工报销:住院发票、申报表、出院证明(盖有医院宣章)、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本首页及缴费记录页的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准生证复印件、医学出生证明、住院费用总清单(盖章)住院全套病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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