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需提供哪些资料

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需提供哪些资料
赵风萍 来自: 网页 2021-09-29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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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9 10:55最佳答案

1、产前检查报销须提供的资料:

检查费发票原件和一一对应的检查报告单。(如查血的结果啊,B超单这些都可以。发票准备500元的就可以了,一定要准备那些现金支付的哈,医保卡支付的不算)

2、生育并发症备案提供的资料:

在确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医院填写《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备案表》。请留存备案表及相关检查治疗资料至报销生育医疗费时使用。

3、生育津贴需提供的资料:

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的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出院证明原件(就是上面写了破腹产还是顺产,还有医生写了出院后的注意事项的那张单子,每个医院都不一样)、住院费用清单(就是详细的那个清单,应该有几张,每种药写得很清楚的那个)、住院费用收据(就是费用总单,什么甲类多少钱,乙类多少钱那个)、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生育保险报销,必须是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的次月起才能享受保险待遇,应于当次生育医疗行为结束后90日内到所在区的社会保险局办理申领待遇手续,可以交给公司行政帮忙办理,具体可以咨询行政,另外若是自行前往社保局办理。 一般分三块:

第一块:产检报销500(刷医保卡是不能报销的,必须是自己的现金支付)。主要是指常规检查费,查血费和B超费这些,一般贵的如系统B超等是不在报销项目里面的,所以不是说给了500的现金就全部报销了或者给了3000元就可以报销500元,而是看你里面是否有这些报销项加起来大于等于500元,这一点要注意。

第二块是生产医疗费报销:(刷医保卡是不能报销的,必须是自己的现金支付哦),生孩子时,在医院就要跟医生说走生育保险,医院直接会扣除部分费(也就是报销的费用,例如一共花了8000可以报2000,医院就结算收6000)用再做结算,只有这个是需要自己在医院报销的。

第三块是生育津贴:也有人把它说成产假工资,小编查阅了相关政府资料,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29 11:13 龚小花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一次性申报,申报结束后不得再申报并发症费用。
    参保职工个人垫付的生育或终止妊娠医疗费,于分娩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参保单位填写《重庆市XX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三份盖公章,持以下证件和材料到社保局待遇审核科一次性申报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正规发票原件,身份证、准生证复印件(申报时提供原件审核),《生育就医证明》复印件(未办证的不交),病历,明细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证复印件,婴儿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急诊证明,难产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 2021-09-29 11:10 齐斯琴 客户经理

    1、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限额支付)
    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470元;妊娠13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750元;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1200元。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 ,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 ,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2、住院医疗费支付标准(定额支付)
    自然分娩的医疗费 ,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 ,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 ,三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3700元、一级医院3500元;剖宫产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 ,三级医院4000 元、二级医院3900元、一级医院3600元;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 ,可报销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加10%。
    按项目支付的范围是 ,根据《标准》 ,有以下8种疾病的:重度贫血(血红蛋白HGB小于6g/dl);重度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小于5万/mm3);产科出血(出血大于1000ml);心脏疾病伴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疾病伴先兆子痫、子痫;糖尿病需用胰岛素治疗;急性脂肪肝;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低的女职工分娩当次的医疗费用 ,均按项目付费。

    3、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 ,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 ,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一个婴儿 ,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 ,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 ,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4、计划生育手术支付标准(定额支付)
    符合政策实施人工流产手术:一级医院150;二级医院200;三级医院250
    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 ,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 ,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5、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定额支付)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6、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 ,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 ,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 ,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男女职工只要交够了一定年份的社保生育保险 ,在满足申请条件的情况之下都可以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很多男职工认为自己不生孩子用不上生育保险 ,其实不然生育保险对男职工也是起作用的 ,例如可以申请带薪的陪产假 ,这也是男职工的生育保险福利。

    办理流程
    1、已经完成生育分娩并已经办理出院的 ,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从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起 ,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计发。
    2、已经完成生育分娩尚未办理出院的 ,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暂行办法》规定计发。
    3、尚未完成生育分娩的 ,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之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暂行办法》规定计发。
    4、参保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 ,持《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居民身份证》及一寸近期免冠相片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就医证明 ,并由本人就近选定1家协议服务机构。其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一经确定 ,原则上不予变更。
  • 2021-09-29 11:07 赵马元 客户经理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2、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3、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资料来源:
  • 2021-09-29 11:04 黄益江 客户经理

    重庆市2016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标准及流程

    产前检查报销须提供的资料

    检查费发票原件和一一对应的检查报告单。(如查血的结果啊,B超单这些都可以。发票准备500元的就可以了,一定要准备那些现金支付的哈,医保卡支付的不算)

    生育并发症备案提供的资料

    在确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医院填写《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备案表》。请留存备案表及相关检查治疗资料至报销生育医疗费时使用。

    附:

    生育并发症包括: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妊娠胆淤、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母婴血型不合、妊娠糖尿病、急性脂肪肝、妊娠剧吐、轮廓胎盘、血管前置、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宫颈及yin道裂伤、子宫内翻、产科休克、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羊膜腔感染综合症、产褥期感染、产后尿潴留、ru 腺炎、晚期产后出血、产娠中暑、产娠期精神异常,共二十八种。

    生育津贴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2、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3、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4、出院证明原件(就是上面写了破腹产还是顺产,还有医生写了出院后的注意事项的那张单子,每个医院都不一样);

    5、住院费用清单(就是详细的那个清单,应该有几张,每种药写得很清楚的那个);

    6、住院费用收据(就是费用总单,什么甲类多少钱,乙类多少钱那个);

    7、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附: 

     1、生育保险享受条件

    参保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生育保险支付的范围

    (一)产前检查费;

    (二)生育医疗费;

    (三)生育津贴;

    (四)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

    3、生育保险支付方式与支付标准

    领取时间及支付方式

    一、应于当次生育医疗行为结束后90日内到所在区的社会保险局办理申领待遇手续,资料齐全即可受理,无需本人亲自办理。二、支付方式有两种:

    1、愿意由参保单位代领的,提供本人签署的委托书,须清楚表达由何单位(单位全称)代领生育待遇,生育待遇相关款项转账到单位账户。

    2、要求本人直接领取的,提供重庆市内开户的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生育待遇将转账到本人的银行卡中。

  • 2021-09-29 11:01 赵驻军 客户经理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结婚证》;

    2、《生育服务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

    4、《医疗蓝本》;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7、《生育报销审批表》;

    8、《生育报销汇总表》。

    报销生育险的流程如下:

    1、已经完成生育分娩并已经办理出院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从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起,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计发。

    2、已经完成生育分娩尚未办理出院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暂行办法》规定计发。

    3、尚未完成生育分娩的,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暂行办法》规定计发。

    4、参保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持《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居民身份证》及一寸近期免冠相片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就医证明,并由本人就近选定1家协议服务机构。其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

  • 2021-09-29 10:58 米增建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重庆市生育险报销,规定要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的,逾期不能再报销。
    参保人员在妊娠3个月后,持《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居民身份证》及一寸近期免冠相片(如委托他人代办,还应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就医证明,并由本人就近选定1家协议服务机构。其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
    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2005﹞181号)规定,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根据渝人社发〔2015〕55号文件规定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但未办理《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可凭参保人在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材料,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文件没有此项规定,但经办机构按此执行)
    (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2005﹞181号令)第十四条规定,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 2021-09-29 10:52 米增强 客户经理

    生育保险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持本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工资花名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经办机构申报
    2.填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申报表 ,确定参保人员
    3.申报单位持经办机构开具的缴费单到地税统一缴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怀孕后所办理的流程如下:
    一、参保女职工生育各项费用申请:
    第一步
    参保女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申请办理就医保险证明 ,所需资料:
    1、《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
    4、选定1家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
    第二步
    参保女职工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申请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 ,所需资料:
    1、填制《重庆市生育保险个人费用结算表》;(一式三份)
    2、生育保险就医证明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包括产前检查费及生育医疗费)。
    6、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或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原件。
    7、代为申领的 ,填写生育保险委托书并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保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申请:
    所需资料:
    1、填制《重庆市生育保险计划生育费用结算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代为申领的 ,填写生育保险委托书并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
    三、参保女职工发生生育并发症需要办理的手续:
    参保女职工生育发生并发症 ,须在确诊结论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 ,所需资料:
    1、生育保险就医证明原件;
    2、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
    3、填制《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备案表》;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交书面委托书;
    备注:参保职工必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向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完上年度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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