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哪些人具有可...

简述我国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哪些人具有可保利益。
车庆云 来自: 网页 2021-10-05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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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5 09:07最佳答案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上面的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0-05 09:04 连丽萍 客户经理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其本质内容是要求投保人必须对投保的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投保人以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保险人可单方面宣布保险合同无效;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不属于保险利益限度内的额外利益。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对以下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此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在财产保险中,凡可使投保人产生经济利害关系的标的,都具有保险利益。
  • 2021-10-05 09:01 齐春敏 客户经理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投保人因保险标的的存在而享有利益,因保险标的的丧失或者损害而遭受损失。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即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那么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发生不仅不会使投保人受到损失,反而会因为保险赔偿而使其获取利益。因此,投保人不会积极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而是希望、促成甚至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投保人对保险标的要具有保险利益,目的就是防止发生为骗取保险金而做出不道德行为的情形。 在财产保险中,根据投保人对财产的所有、占有或者其他权利关系,能够比较容易地判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对于人身保险,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则不是很容易判断。
  • 2021-10-05 08:58 边华涛 客户经理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利益。

    保险合同的成立,以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为前提条件。财产上的保险利益为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对保险财产享有的经济利益。

    人身上的保险利益为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在血统、婚姻上的感情,或基于债务等关系而对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或安全有合法与实际的经济利益。人身保险利益于合同订立时必须具备,但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已消灭,通常也不影响投保人的权益,因人身保险兼有储蓄性质,此利益不应被剥夺。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这一原则可以防止道德危险发生,避免将保险变成贿赙性质,同时在保险利益价值确定的情况下,可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扩展资料: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被法律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与社会公共利益相一致。

    保险利益产生于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所承认的有效合同。具体而言,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维护标的安全责任等必须是依法或依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而合法取得、合法享有、合法承担的,凡是违法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产生的利益都是非法利益,不能作为保险利益。

    2、保险利益必需是确定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可实现的利益,而不是凭主观臆测、推断可能获得的利益,包括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

    已经拥有的利益或者利害关系为现有利益,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已经拥有的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等而享有的利益为现有利益。尚未拥有但可以确定的利益或利害关系为期待利益,这种利益必须建立在客观物质基础上,而不是主观臆断、凭空想象的利益。例如,预期的营业利润、预期的租金等属于合理的期待利益,可以作为保险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所谓经济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必须是可通过货币计量的利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保险利益

  • 2021-10-05 08:55 黄盛洁 客户经理

    保险利益,又叫“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受损以及因保险事故不发生而受益的损益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载明: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人的价值是无法确定的,因此,人身保险合同只要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具有利害关系,包括财产上和人身上的利害关系。如投保人对于配偶、子女、父母因人身上的利害关系而对之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利益,是指基于亲属关系,扶养义务,债务关系,财产或利益上的管理关系或经济上的利益关系而生的对特定人身体或生命的关切。投保人对其本人当然具有人身上的保险利益。人身上的保险利益是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必须存在人身上的保险利益,否则合同无效。
  • 2021-10-05 08:52 齐文瑞 客户经理

    保险法第31条是关于人身保险利益的规定: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本条是关于保险法律中非常重要的制度—保险利益的规定。由于在保险实践中,由于团体保险业务被保险人人数众多,要求每个被保险人书面签字同意雇主为其投保,难度很大。因此在法定保险利益部分增加了 “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解决了团体保险实践中法律难题。
    当然,类似协会等组织也可以为其成员购买团体保险,但是新保险法并没有将其列入法定保险利益范畴,导致相关业务拓展在法律上存在难点。
    关于我国保险利益原则,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不同的认识,有的人认为,我国就是采取利益主义原则,并认为31条第3款只是对第二款四项法定保险利益的补充。还有人认为,我国是采取利益主义与同意主义相结合原则,21条第2款是利益主义,第3款是同意主义。我认为,整体考察我国保险法相关内容,我国保险法是同意主义原则,相关问题的困挠已经阻碍我国人身保险业的发展。
    31条4款的规定与第12条有关内容相匹配,涉及到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生效时间点问题。相关规定对保险公司核保要求,如果因为保险公司疏忽,并承保相关业务,如果因此产生相关不利后果,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 2021-10-05 08:49 赵风萍 客户经理

    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律的主要原则之一,贯穿保险合同签订及理赔过程。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对保险利益的定义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时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2021-10-05 08:46 樊振清 客户经理

    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向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负责缴纳保险费的人。投保人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
    投保人必须具备三个资格条件:
    ①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当自然人充当投保人时,必须达到18周岁,或者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一、18周岁者,且智力正常,能够理智地进行活动。
    ②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即投保人需对被保险人的继续生存、死亡或残废具有经济利害关系。
    ③有缴纳保险费的能力。
    3.投保人可以为哪些人投保人身保险?
    投保人对下列人有可保利益,可以为其投保人身保险:
    ①本人。
    ②配偶、父母、子女。
    ③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如:有经济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有可保利益,可以投保;父母双亡,有经济能力的兄、姊对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义务,视为有可保利益,可以投保。
    ④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的其他人,如雇主为雇员等。
    投保人为其他人投保时,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另外,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智力不正常的人)投保以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但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者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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