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的社保缴费
黄相森
来自:
网页
2021-10-06 23:01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0-06 23:19最佳答案
2020年芜湖市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关于社保知识你知多少?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0-06 23:25 赵骥万 客户经理
个人到区社保局申请请,凭单据到地税局开户,仍然就按月缴费即可 -
2021-10-06 23:22 赵飞英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个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操作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操作规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操作指南。
二、办理条件
凡在我市已办理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以下简称个人缴存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均可申请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个人缴存者)。
(一)月缴存基数根据申请人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不得高于我市公布的当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限(省统一缴纳基数),也不得低于我市公布的当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下限。2016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为2849元、上限为4748元。
个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5%~12%。
月缴存额为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2倍。
(二)个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登记表》(四份)。
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提供身份证、《芜湖市职工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
3、自由职业者(含外地户口):提供身份证、《芜湖市职工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
4、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离职职工(贷款未还清):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个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流程:
1、个人缴存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携带所需资料到所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后,到指定的扬子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完成后,个人缴存者与汇缴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办理扬子银行借记卡或存折,汇缴银行采取代扣方式办理汇缴。
(四)个人缴存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注意事项:
1、每月25日为缴存业务承办银行办理个人缴存公积金扣款时间,请个人缴存者在每月25日前将款项存入汇缴银行借记卡或存折中以备扣款;
2、每年7月份,个人缴存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可根据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的变更作出相应调整;
3、个人缴存者的联系地址、电话、银行卡等信息若有变更,须及时到汇缴银行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4、个人缴存者在原单位已开设过公积金个人账户现已封存且账户内仍有余额的,则应在办理个人缴存账户设立手续后,携带由原单位出具的《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所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窗口办理转移手续;
5、个人缴存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除国家规定、政策调整和退休外,必须按贷款时确定的月缴存额继续缴存公积金,不得停缴或降低月缴存额。
6、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个人缴存者可以申请提高公积金月缴存额至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并办理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业务。
三、办理时间
每月正常工作日办理个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
四、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咨询电话:12329 -
2021-10-06 23:16 黄盛毅 客户经理
1号到15号之前,早上8点到下午4点。
1、首次申请办卡的员工到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拍摄数码照,并向照相馆索取《XX市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同时在回执上工整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方便办理。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但是遗失需要重新办理的员工不需要提交数码照回执。
2、已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制证。首先打印制证清单,将需制证员工数码照回执(遗失补办卡不需要此回执)按所打印的制证清单的人员顺序进行排列并且附于清单后,并提供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3、未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提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遗失补办卡不需要此回执),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需按参保报表的顺序排列,附于参保报表后。遗失社会保障卡需要重新办理的,可以直接填写《x市社会保障卡补办(挂失)申请表》。经缴费所属征收部门打印制证清单后,可以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4、在个人缴费窗口缴费的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相回执(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项)到所属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填表并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5、参保单位或个人缴费参保个人凭制卡回执在指定时间内到原制卡受理窗口取卡。
-
2021-10-06 23:13 齐春敏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首先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主要分为两个档次,即月缴费基数2197元,按20%缴费比例计算,月应缴费为439.40元;月缴费基数1318元,按20%缴费比例计算,月应缴费为263.60元。此外,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2197元执行,不需本人申报,缴费费率为5.5%,每月应缴费为120.80元;缴费费率为8.5%,每月应缴费为186.70元。按现行政策规定,个体参保人员每月另须缴纳医疗救助金10元。
个体参保人员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报,其中符合下列情况的不需申报,由社保经办机构予以调整:2008年度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848元)为基数每月缴纳369.60元,2009年度选择按2197元为基数每月缴纳439.40元的;2008年度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109元)为基数每月缴纳221.80元,2009年度选择按1318元为基数每月缴纳263.60元的。
另外,需要了解缴费指引,可致电芜湖市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
依据《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和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基数,按6.5%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 -
2021-10-06 23:10 齐敦益 客户经理
从芜湖市劳动保障局获悉,自7月1日起,芜湖市个人社保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个体参保人员请于6月20日前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缴纳)手续。
据悉,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后,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主要分为两个档次,即月缴费基数2197元,按20%缴费比例计算,月应缴费为439.40元;月缴费基数1318元,按20%缴费比例计算,月应缴费为263.60元。此外,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2197元执行,不需本人申报,缴费费率为5.5%,每月应缴费为120.80元;缴费费率为8.5%,每月应缴费为186.70元。按现行政策规定,个体参保人员每月另须缴纳医疗救助金10元。
个体参保人员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报,其中符合下列情况的不需申报,由社保经办机构予以调整:2008年度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848元)为基数每月缴纳369.60元,2009年度选择按2197元为基数每月缴纳439.40元的;2008年度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109元)为基数每月缴纳221.80元,2009年度选择按1318元为基数每月缴纳263.60元的。
此外,记者还从芜湖市地税局获悉,下月起参保个人将按新的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所有参保个人需于2009年6月20日前,携带《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卡》到交通银行、徽商银行、农业银行或工商银行的代收网点缴清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据了解,自2009年7月起,参保个人补缴以往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需凭各区劳动保障部门开具的《个体参保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通知单》(包含按规定加收的利息),到指定地点缴纳。除以现金和自助方式缴费外,个人还可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委托银行按月自动代扣代缴费款。另外,需要了解缴费指引,可致电芜湖市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 -
2021-10-06 23:07 连丽芳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芜湖市社会保险查询方法:
1、本地查询:
养老保险参保者可以到芜湖市的各区社保局养老保险经办处,提供相关证明,由办事处工作人员为您查询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明细。这种对于时间观念紧迫的人稍显有些浪费时间。
2、电话查询:
参保了基本养老保险的消费者可拨打12333,由语音提示来查询,不过需提供参保人的姓名、社保卡号、身份证号,电话还可以查询参保人的养老金明细等,此种方法较为方便。
3、上网查询:
可在百度芜湖市社保局的官网,选择个人查询,输入个人的身份证号、社保号及验证码,即可清楚的显示参保人的缴费明细等,此种方法极为方便、快捷。 -
2021-10-06 23:04 符腾丹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芜湖社保7月1日新缴费基数开始执行。
芜湖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一、2016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07元,2017年度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321元、下限为3064元。
参保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单位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计缴;低于下限的,按下限计缴。单位缴费基数总额不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二、个体参保人员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选择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107元)的,月应缴费为1021.40元;月缴费基数选择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64元)的,月应缴费为612.80元。
三、个体参保人员2017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64元)执行,缴费费率选择5.5%的,月应缴费为168.50元;缴费费率选择8.5%的,月应缴费为260.40元。
四、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涉及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5107元执行。
五、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申办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其累计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须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107元)为基数,按7.5%的比例一次性缴纳医疗补充金,月缴费标准为383元。
六、单位职工、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时间统一从2017年7月1日执行。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汇丰人寿保... 目前设立的分支机构在北京和上...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2日,总部位于北京。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