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城镇职工社保关系转移和接续管理办法gt...

lt城镇职工社保关系转移和接续管理办法gt到哪里可以下载到此办法
辛在柱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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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4:04最佳答案

转移规则
1.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域内转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只需转移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2.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区域转移,转出地的区县经办机构将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转入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城镇居民在享受养老金待遇期间户籍迁入本市其他区县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部分全部转移,并由新户籍所在区县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待遇。
4.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户籍迁入外省市的,个人账户由经办机构暂管,待国家出台转移办法后办理转移手续,也可将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不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5.参保人员转移到尚未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其养老保险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
办理材料
企业参保人员转出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
转入:
(一)基本养老保险一般账户转入:
1、申请人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等申请资料。
2、业务岗位审核后予以受理,并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在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确认基金到账后,办理接续手续。
(二)临时缴费账户转入:申请人向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转出:
(一)基本养老保险一般账户转出:在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申请人应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持《参保缴费凭证》和《信息表》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二)临时缴费账户转出:
1、申请人向转出地社保机构(业务岗位)提交《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申请书》等申请资料。
2、业务岗位审核后予以受理,并向转入地社保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
3、在收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后,办理接续手续。
注:职工转出时申请人首先应与哈市现在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养老保险封存手续。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4:07 连书耀 客户经理

    办理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申请资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扩展资料

    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地问题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十二条执行: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3:55 龚小莲 客户经理

    为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的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就业时养老保险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在跨省流动就业时,按本办法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在省内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办法并备案施行。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跨省异地定居的,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二、基本原则。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参保人员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参保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除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外,不得提前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三、资金转移。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具体计算为,1998年1月1日之前个人缴费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同时按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转移养老保险资金。实际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资金。
    四、关系接续。对跨省流动就业以及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参保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转移接续手续。对其中已满50周岁的男性和已满40周岁的女性,且就业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原则上应在流动就业之前的参保地继续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就业地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按新就业地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后再流动就业或在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所在地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将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转移归集到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或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地。
    五、退休地的确定。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实际缴费满10年(含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年限,下同)的,在该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养老保险待遇;实际缴费不满10年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的原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没有满10年以上原参保地的,转回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六、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时,以本人在各参保地的各年度缴费工资和最后办理退休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
    七、转移接续关系的经办。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应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本人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由两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的转移接续手续。
  • 2021-12-23 13:47 辛培剐 客户经理

    步骤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扩展资料:

    社保转移手续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3:38 赖鹏博 客户经理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扩展阅读:

  • 2021-12-23 13:29 黄益汉 客户经理

    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 2021-12-23 13:20 龚峻梅 客户经理

    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详细条款见附件。该办法对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终止、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作出了更为明确和详细的规定,特别是简化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办理流程,确定了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资金的计算方法。
    由于该办法的相关规定与珠海市目前执行的有关标准存在差异,所以具体实施细则有待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作出进一步的规定,公司也将继续跟进相关事宜,待有关实施细则确定后,将邀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举办专场沟通会同大家进行面对面沟通。
    根据办法的第三条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所以,2010年1月1日后,即使是市外农村户口的员工也不能办理退保手续。但是,养老保险政策作为保障劳动者年老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的一项基本国策,一定会充分保证参保人的利益。就该办法中与参保人密切相关的规定摘要如下:
    1、 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满10年,同时满足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条件的,参保人可在非户口所在地申请养老保险待遇。如我公司员工在珠海参加社会保险达10年,先后在福建、浙江的城镇就业,参保缴费各5年。当他达到国家法定待遇领取年龄时,由于累计缴费年限满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在珠海市领取基本养老金。这有效的解决了农民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问题。公司也期望大家能长期服务公司,在为珠海市为公司作出贡献的同时,能充分的享受珠海市相关待遇。
    2、 确保农民工也能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
    3、 对于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4、 对于农民工返乡后不再返回城镇就业,充分保证其在城镇参保缴费的权益。如果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以上,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同城镇职工一样计发基本养老金;如果没有满足规定条件,也可以把城镇参保的相关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2021-12-23 13:15 龙川凤 客户经理

    没有必要转回老家,按2010年实施的《社保关系转移和接续管理办法》规定,你在甲地离职的时候可以要求单位给你办理当地的社保关系转移单,取回自己的《养老保险手册》然后到了新单位以后(包括异地的新单位),使用《社保关系转移单》和《养老保险手册》就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到新单位的手续,延续社保关系,所以,现在没有必要将社保关系转回老家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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