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集资诈骗吗

民间借贷是集资诈骗吗
赵飞船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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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26最佳答案

民间借贷只有单纯的债权与债务关系,非法集资却有一个所谓的“投资标的项目”!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6:07 齐晓怡 客户经理

    您好,
    第一、民间借贷是向特定对象借款,对象较少,没有任何的中介和宣扬,往往没有高利率;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对象较多,要有欺诈的方式,往往有中介和宣扬,往往有高利率的诱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象也是不特定的,对象较多,没有欺诈方式。
    第二、集资诈骗罪的立案起点为个人100000元,单位为500000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起点为个人200000元、单位为1000000元,或者个人吸收公众存款户30户、单位吸收公众存款户150户,或者造成损失100000元和500000元。
    第三、集资诈骗罪的最高刑为无期徒刑,个人集资100000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个人集资300000元至1000000元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集资1000000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个人非法吸收200000元至1000000元的处三年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个人非法吸收1000000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的数额按上述标准的5倍计)
  • 2021-12-23 15:57 黄盈椿 客户经理

    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同时,《解释》还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在“四个169817条件”基础上,最高法还列举了10种具体的非法集资形式,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假直接投资项目。比如,在房产界中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以代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例如,之前,营口东华集团以发展养殖蚂蚁为名,承诺高额回报,非法集资近30亿元。

    第二类是假间接投资。比如,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第三类,就是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所以,民间借贷古已有之,向亲戚、朋友借款再多,也只是民间借贷,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金融活动,不需要央行的批准,也就没“非法集资”一说。但是,一旦通过现代媒体广而告之,个人吸收存款的对象超过30人以上,就可视为非法吸收存款。我国刑法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前者的最高刑为10年,后者的最高刑是死刑。二者区别在于,后者不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且是以非法占有(包括卷款潜逃、个人挥霍)集资款为目的。

    名称不同,但是一个有明确愿意,一个是必须。

  • 2021-12-23 15:49 赵风莉 客户经理

    如果在民间借贷过程中,使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较大数额的资金,则涉嫌诈骗。
    反之,如果没有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即使借款不能按期归还,也不属于诈骗。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银行等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借贷的行为。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攀枝花债权债务经济案件李明华律师解答
  • 2021-12-23 15:37 黄盛昌 客户经理

    所谓集资诈骗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的欺骗方法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在实践中,犯罪分子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主要是利用公众缺乏投资知识、盲目进行投资的心理,钻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纷繁复杂、投资法制不健全的空子进行的。如有的行为人谎称其集资得到政府领导和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有时甚至伪造有关批文,以骗取社会公众信任;有的大肆登载虚假广告,引起社会公众产生投资盈利心理;有的打着举办集体企业或发展高科技的幌子,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优厚的红利为诱饵;有的虚构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企业或企业计划。只要行为人采用了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方法进行集资的,均属于使用欺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所谓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表现为:(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金钱出借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民事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利率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 2021-12-23 15:21 窦连池 客户经理

    二者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使用了诈骗的方法。
    在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时,可以根据以下情形判断:(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凡具有这些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此外,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在民间借贷活动 中,一些人借款人根本没有还款的能力,也没有还款的主观意愿,但是为了达到非法占有集资款项的目的,虚构一些事实,以借贷的形式,向不特定多数人借入款项,然后将借入的款项非法转移或者挥霍,这种行为就是集资诈骗罪。
    通过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集资,有时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时候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区分二者的关键是行为人是否使用了诈骗方法以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使用了虚构事实等诈骗方法,则构成集资诈骗罪;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也没有使用虚构事实等诈骗方法,而是到期后要还本付息,那么就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2021-12-23 15:09 赵风莲 客户经理

    民间借贷是简单的,不是涉众的借贷。非法集资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最大的特征是人数多且存在不特定关系(就是有的人是不认识的,通过中间人介绍的),集资诈骗最大特征是虚构了借贷目的(有的是用于其他投资,有的用于个人消费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只是涉众(也必须存在中间人介绍)借贷。诈骗嘛,就简单了,主观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为目的,客观上达到了诈骗的后果,且在金额上达到立案标准就构成诈骗。
    以上犯罪的立案标准可参照刑诉法,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 2021-12-23 14:58 龙安顺 客户经理

    在我们的生活中,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到我国法律承认与保护的,但是集资诈骗是触犯了法律,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而对于有的人难以区分民间借贷和集资诈骗。那么,民间借贷是集资诈骗吗?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如果当事人以民间借贷为手段,实施集资诈骗行为的,可能会构成集资诈骗罪。
    我国法律体系没有民间借贷的概念,它是相对正规金融机构而言,所谓正规金融机构就是经国家批形式准的机构和业务,民间借贷就是在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金融业务之外的借贷行为。为了保障存款人的权益,监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但是企业和个人的资形式金需求是多方面的。比如个人得了大重病以后,他需要医疗费,从这方面来看,得到正规的金融是很困难的,所以就通过民间借贷来解决资金需求。
    非形式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法律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上吸收资金的一种行为,主要有四个特征要件: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社会性就是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形式收资金,民间借贷是有特定对象的,非法集资罪是不特定的;利诱性,公开承诺给你回报多少;公开性,就是对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宣传。从概念上可以看到,民间借贷形式现在法律上没有禁止,非法集资罪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
    民间借贷是可能演变为非法集资罪形式的,比如一个小微企业主在初创的时候为了解决资本金的需要,会通过地缘、人缘、血缘关系来筹集资金,这个最初可能是民间借贷,就是几个非常熟的人、亲朋好形式友筹集一部分资金。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资金需求的扩张,在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他通过正规金融得到资金无法满足需求的时候,就会寻求其他渠道形式来募集资金,甚至铤而走险搞非法集资罪。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罪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罪风险自担。
    对形式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罪界限的把握上,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集资罪犯罪过程中一直是非常慎重。在正确区分两者界限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准确定性以后,构成非法集形式资犯罪的才实施打击,对正当的民间借贷活动,国家法律是不禁止的。在打击非法集资罪犯罪过程中,公安机关也始终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发展并重的原则,落实宽严形式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坚决打击处理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而且在惩治非法集资罪犯罪过程中,除了要让非法集资罪犯罪嫌疑人不在经济上占到便宜之外,对其他利形式益受损人的权利要全力加以保护。实际上让非法集资罪犯罪嫌疑人把他非法获得的高利吐出来,就是对广大参与集资者利益的一种保护。
    华律小编提醒您,应对非法集资罪和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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