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计提利息时...
龚富贵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5:17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6:08最佳答案
如果是长期借款理想一次还本付息,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等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如果是分期付息时,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等
贷:应付利息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7:50 米大丽 客户经理
一次还本付息:
1、取得借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计提每期利息费用,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到期,借:长期借款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分次付息:
1、取得借款,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每次付息,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3、到期还本及最后一期利息,借:长期借款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希望对你能有点帮助。 -
2021-12-23 17:35 符翩翩 客户经理
上面回答高赞的都做反了
如果是到期还本分次付息
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一应计利息 -
2021-12-23 17:23 龙安顺 客户经理
长期借款利息可以分期支付,也可在借款到期还本时一起偿付,具体应视贷款合同的规定。会计上,对应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利息,一般在年末和资产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时计提入账;如果年内分期支付利息,也可按付息期进行账务处理。
长期借款分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两种情况:
1.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借款,期末计提利息时,按借款的用途不同: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的)
在建工程(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部分)
财务费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部分)
贷:应付利息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期末计提利息时: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的)
在建工程(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符合资本条件的部分)
财务费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部分)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扩展资料
长期借款按实际取得的货币资金与其使用期间形成的利息之和计价。相应地,长期借款的本息一同在“长期借款”科目中核算,这与短期借款不同。
“长期借款”是负债类科目,该科目的贷方反映借入的本金及应计利息;借方反映归还借款的本息;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额。该科目应按贷款单位和借款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6:55 齐晓娣 客户经理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在计息时应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中。
(一)长期借款的定义: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的各项借款。
(二)长期借款分类
按照付息方式与本金的偿还方式可将长期借款分为:
(1)分期付息到期还本长期借款;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长期借款;
(3)分期偿还本息长期借款。
(三)长期根据筹集长期借款的不同用途,将借款的利息费用分别计账:
(1)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所建造的固定资产价值;
(2)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并办理了竣工决算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无关的,如为例行生产而筹集的长期借款筹资成本,作为财务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为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5)在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除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外),计入开办费;
(6)在清算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计入清算损益;
(7)长期外币借款所发生的外币折合差价,按照外币业务核算的有关办法,按期计算汇兑损益,计入在建工程或当期损益。
(四)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1)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借入长期借款时:
借:在建工程
贷:长期借款-本金
(2)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提利息费用时: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方式下: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利息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下:
借:在建工程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3)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计提利息费用时: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方式下: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下: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4)到期偿还借款时: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方式下:
借:长期借款-本金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下:
借:长期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
2021-12-23 16:38 龚家逵 客户经理
1、借入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本金
2、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3、到期还本付息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
2021-12-23 15:51 黄真敏 客户经理
一、长期借款利息核算方式有两种:
1、分期计提并支付利息,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分期支付利息的时候: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到期支付本金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到期支付利息和本金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二、分期付息情况下,计提利息通过“应付利息”核算;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情况下,计提利息通过“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核算。
三、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对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
单利就是只按本金计算利息,其所生成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计算公式为:借款本利和=本金+本金×利率×期数
复利是指不仅按本金计算利息,对尚未支付的利息也要计算应付利息,俗称“利滚利”。在西方国家,长期借款利息一般按复利计算。在中国,国内企业的长期借款利息一贯采用单利;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营企业的长期借款利息则一般按复利计算。 -
2021-12-23 15:39 齐晓影 客户经理
正确答案:错 解析: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计提利息时不增加长期借款的账面价值,企业计提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增加借款的账面价值。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五招应对保... 五招应对保险纠纷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资产”)成立于2012年12月4日,公司的业务范围是: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