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民间借贷如债务人拒绝偿还,我可以在我的...

债务人与我不在同一个城市
米增建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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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39最佳答案

民间借贷纠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的情况。

根据《民事诉讼法》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针对民事案件,在起诉的时候一般遵循的都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如果能确定 “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同履行地是原告所在地,则原告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在放贷的过程中,借款人所在地为货币接受地即合同履行地,在还贷的过程中贷款人所在地为货币接受地即合同履行地。

扩展资料: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注意事项

1、债务纠纷起诉,重视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此债权人要充分重视到这一点,否则时效一过,债权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

2、债务纠纷起诉,重视担保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期间内债权人不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还必须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

3、债务纠纷起诉,申请执行的期限。

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

4、债务纠纷起诉,搞好证据收集。

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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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7:50 龚富贵 客户经理

    民间借贷诉讼案件,是否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 2021-12-23 17:35 齐新玉 客户经理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如果能够确定 “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同履行地是原告所在地,则原告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在放贷的过程中,借款人所在地为货币接受地即合同履行地,在还贷的过程中贷款人所在地为货币接受地即合同履行地。本案系贷款人要求借款人还贷,合同履行地为贷款人即原告所在地。所以,在原告选择在其住所地诉讼的前提下,法院应依法受理。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 2021-12-23 17:23 齐春敏 客户经理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原告有择地诉讼选择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民间借贷”属于三级案由,置于二级案由“借款合同纠纷”中,因此,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
    对于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原告具有选择权,依照民诉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 2021-12-23 16:55 米塞林 客户经理

    一、欠债人已经失联,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在三年诉讼时效内,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债权诉讼。即使债务人不应诉,法院也会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若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招拍挂等形式将房屋或财产变卖,用以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起诉方法:

    1、若债权文书经过公证,并且具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是与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法院调解书、仲裁委员会仲裁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执行依据。

    起诉欠款人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2、对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其次,可以申请支付令。

    1、符合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2)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3)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2、递交申请书。

    递交申请书到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法院受理申请,发出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4、债务人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后,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

    拓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6:39 樊成钢 客户经理

    如果合同有管辖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可以向出借方(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中“接受货币一方”就是出借方,即出借人可以在其所在地起诉借款方当事人。
  • 2021-12-23 16:08 齐景娥 客户经理

    民间借贷,是否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需要分两种情况:

    1、如果原告住所地就是合同履行地,那么就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2、如果原告住所不是合同履行地,那就不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需要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如下: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扩展资料

    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借款协议或借条;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材料;

    3、借贷双方合理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材料;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5:51 黄生龙 客户经理

    借钱不还的,借款人拥有债权请求权,在债务人借款到期拒不还款的情形下,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但在起诉时,债权人需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扩展资料:

    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由出借人举证证明。

    出借人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凭证上没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时,一般可推定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载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过简单否认的形式,而必须采用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形式。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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