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贷款10万元,得怎么办?我是上海的
我想贷款10万元,得怎么办?我是上海的一名工薪族,看同学们都买车了,心里酸酸的,看好一车,不过还差10万块,我想办贷款得怎么办理?
赖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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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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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13最佳答案
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也叫汽车按揭。
简介
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也叫汽车按揭。
贷款对象:借款人必须是贷款行所在地常住户口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
贷款条件: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可认可资产作为抵、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
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
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贷款额度:贷款金额最高一般不超过所购汽车售价的80%。
贷款期限:汽车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
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还贷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和分期归还法(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
汽车金融或担保公司就是文中的——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作为偿还贷款
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
的保证人。
担保方式
①由保险公司提供履约保证保险方式办理汽车贷款;
②由专业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办理汽车贷款;
③由购车人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办理汽车贷款;
④由购车人提供本外币定期存单、国债、人民币理财产品质押办理汽车贷款;
⑤由借款人提供其它我行认可的担保方式(如汽车经销商保证)办理汽车贷款。
申请条件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 汽车贷款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
5.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资料
一个人借款申请书;
二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明;
三本人及配偶职业、职务及收入证明;
四结婚证(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明,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除外)及户口薄;
五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六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七已存入或已付首期款证明;
八担保所需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八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办理流程
免费评估----签署合同----办理抵押----当天放款
车贷风险
在分享车贷“蛋糕”喜悦的同时,不断攀升的车贷违约率向银行业敲响了警钟
车贷风险要比房贷来得快而高
汽车价格的不断下降,使车贷客户的还款心态越来越不平衡,把怨气无端地出在
了银行头上
车贷风险含量的释放使银行违约率得到显现
车贷坏账最终的受害者是银行本身
面对无情的车贷风险,银行无奈地承担了所有的坏账损失
车贷风险的大量冒出,使银行不同程度地提高了车贷门槛,严格了汽车贷款的审
批
基于履行中国加入WTO后对外开放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承诺,2003年10月,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布了《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11月又公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细
则》。上述颁文仅两
月后的12月29日,中国就批准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大众汽车金融
(中国)有限公司、
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三家汽车金融公司的建立。不到一年的时间,上
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
责任公司在上海宣布开业。
一个事实表明,汽车金融公司进入国内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开展业务,打破国内银
行业一统汽车信贷天
下的局面已成现实。
高速发展
20世纪90年代末,国内的一些银行开启了汽车信贷业务,新世纪初,经过初步尝
试汽车信贷后,国内
许多银行预感汽车信贷的获利机遇,纷纷开出了汽车信贷业务。在2002年,汽车
信贷业务得到了前所
未有的大发展,迎来了汽车信贷的春天。
这个发展高峰持续了两年多。期间,各家银行大显身手,重点营销汽车信贷业务
。开展车贷优惠月、
优惠季活动。申明,凡在此期间办理购车贷款的客户可降低利率等。有的银行索
性对购车贷款客户全
部实行利率下浮政策。在车贷业务营销上打起了价格战。有银行认为,为了夺取
客户,就得牺牲某些
利益。 价格战正酣,银行间又开时间战。电台、电视,报刊,杂志时时报道各
家银行办理车贷业务
时间,这边刚报道某银行办理车贷需五天时间,那边又称另一家银行三天就可。
接着,又有某银行夸
口一天就可搞定。抢夺时间使车贷业务走入了怪圈。似乎时间越快,车贷业务就
多;时间越短,利润
就越高。
汽车信贷这块在当时十分诱人的“蛋糕”,不仅遇到银行间的瓜分,且遭到保险
公司的加入。随着购
车人群的高峰迭起,保险公司亦涌入车贷市场,它们推出购车贷款的保证保险业
务,在为银行车贷提
供担保的同时,也为自己开辟了获利新径。
汽车信贷领域的另一位主角就是汽车经销商。他们借助银行、保险公司车贷业务
的蓬勃兴起,推波助
澜,大大地获取了客户购车的高额利润。
两年多的时间里,银行汽车信贷业务得到超常规的发展,据某家银行统计,仅
2003年车贷余额就增加
30亿左右,平均每月增加2亿至3亿,最多的月增加达到6亿多。有关金融监管机
构统计,2003年底,
上海各家银行发放汽车贷款已达80多亿。
暗藏隐患
汽车信贷业务的超常规发展确实为银行带来了利润。在分享车贷“蛋糕”喜悦的
同时,不断攀升的车
贷违约率向银行业敲响了警钟。
对银行来说,车贷和房贷虽同属于个人贷款业务,但两者所发生风险的成因却大
相径庭,首先,汽车
相对房屋来说,具有固定与流动之分。住房有其固定的位置,而汽车则不然,它
具有很大的流动性。
汽车可以移动,可以在全中国移动。如果客户恶意逃债,他可以移动车辆逃走或
隐藏;其二,就当前
市场而言,房产是升值的,而汽车则是降价的。它的信贷风险比房贷要大。其三
,车贷相对于房贷而
言,贷款期限短,还款数额多,贷款收回快,具有短平快的特点。因此车贷风险
要比房贷来得快而高
。
汽车价格的不断下降,使车贷客户的还款心态越来越不平衡,把怨气无端地出在
了银行头上。有位在
银行办理了车贷购车的客户说,看着车价每况逾下,想想每月的银行车贷还款,
心里真是不舒服。
车贷本身所具有的许多不确定因素注明了银行车贷业务具有较高的风险含量
。车贷风险含量的释
放使银行违约率得到显现。据有关银行车贷统计,近年车贷的违约率大大升高,
已达到0.5%至0.9%,
有的已超过1%。更令人头疼的是,违约率还在不断升高。
车贷坏账最终的受害者是银行本身。在预感到车贷风险后,保险公司快速作出反
映,毅然于2003年关
闭了汽车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而银行车贷风险对汽车经销商而言却毫发无损。在
整个汽车信贷业务中
,汽车经销商借助银行汽车信贷的支撑获取了大额利润,汽车信贷的风险随着购
车人的汽车贷款而转
嫁到了银行身上,这个风险随着汽车经销商购车贷款数量的上升而增大,严重影
响到银行车贷业务的
质量和利润。面对无情的车贷风险,银行无奈地承担了所有的坏账损失。
其实,造成车贷风险
的原因是多方的,防范和处置也不止仅限于银行。 就目前中国社会而言,
诚信意识不强和征信
系统的不健全,道德观念的限制,直接影响到汽车信贷风险程度的高低。据调查
,法制环境较好,道
德、诚信意识及征信系统较完善的区域,汽车信贷的违约率较低,反之,则较高
。一位北方的朋友曾
似真似假地说,在我们那里,如果银行去讨债,需要牵上一条狼狗。 银行
通过司法诉讼可追讨
逾期欠款客户并收回剩余贷款,但漫长的诉讼期和执行难,使银行有时不得不另
辟新径。 车贷
风险的大量冒出,使银行不同程度地提高了车贷门槛,严格了汽车贷款的审批。
如,协作的汽车经销
商按照销售额向银行提供资金担保,联合汽车经销商共同防范车贷风险;增加汽
车贷款客户担保,将
贷款成数降低,缩短车贷期限;对车贷客户一般中选好,好中选优等。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防范汽车贷款风险,促进汽车贷款业务健康
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含二手车
)的贷款,包括个人
汽车贷款、经销商汽车贷款和机构汽车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其派出机构批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及获准经营汽车贷
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
机构。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自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
汽车;商用车是指借
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机动车注
册登记手续到规定报
废年限一年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
第五条 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计、结息办
法由借款人和贷款人
协商确定。
第六条 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
期限(含展期)不得
超过3年,经销商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七条 借贷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二章 个人汽车贷款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
车的贷款。 第九
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
一年)的港、澳、台
居民及外国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四)个人信用良好;
(五)能够支付本办法规定的首期付款;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 贷款人发放个人汽车贷款,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贷款金额、期限
、利率和还本付息方
式等贷款条件:
(一) 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资信评级情况;
(二) 贷款担保情况;
(三) 所购汽车的性能及用途;
(四) 汽车行业发展和汽车市场供求情况。
第十一条 贷款人应当建立借款人信贷档案。借款人信贷档案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 借款人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 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资信状况证明;
(三) 所购汽车的购车协议、汽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价格与购车用途;
(四) 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担保情况;
(五) 贷款催收记录;
(六) 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它资料。
第十二条 贷款人发放个人商用车贷款,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外,应在
借款人信贷档案中增
加商用车运营资格证年检情况、商用车折旧、保险情况等内容。
第三章 经销商汽车贷款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汽车经销商发放的用于采
购车辆和(或)零配
件的贷款。
第十四条 借款人申请经销商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年检证明;
(二)具有汽车生产商出具的代理销售汽车证明;
(三)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四)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合法资产;
(五)经销商、经销商高级管理人员及经销商代为受理贷款申请的客户无重大违
约行为或信用不良记
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十五条 贷款人应为每个经销商借款人建立独立的信贷档案,并及时更新。经
销商信贷档案应载明
以下内容:
(一)经销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营业地址;
(二)各类营业证照复印件;
(三)经销商购买保险、商业信用及财务状况;
(四)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号);
(五)所购汽车及零部件的型号、价格及用途;
(六)贷款担保状况;
(七)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它资料。
第十六条 贷款人对经销商采购车辆和(或)零配件贷款的贷款金额应以经销商
一段期间的平均存货
为依据,具体期间应视经销商存货周转情况而定。
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通过定期清点经销商汽车和(或)零配件存货、分析经销商
财务报表等方式,定
期对经销商进行信用审查,并视审查结果调整经销商资信级别和清点存货的频率
。
第四章 机构汽车贷款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机构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对除经销商以外的法人、其它
经济组织(以下简称
机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 第十九条 借款人申请机构汽车
贷款,必须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等证明借款人
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定文件;
(二)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合法资产;
(三)能够支付本办法规定的首期付款;
(四)无重大违约行为或信用不良记录;
(五)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条 贷款人应参照本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为每个机构借款人建立独立的信
贷档案,加强信贷风
险跟踪监测。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对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机构发放机构商用车贷款,应监测借
款人对残值的估算方
式,防范残值估计过高给贷款人带来的风险。
第五章 风险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
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
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
所购汽车价格的50%。
前款所称汽车价格,对新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
等)与汽车生产商公
布的价格的较低者,对二手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
费等)与贷款人评估
价格的较低者。
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资信评级系统,审慎确定借款人的资信级别。
对个人借款人,应根
据其职业、收入状况、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因素确定资信级别;对经销商及机
构借款人,应根据其
信贷档案所反映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因素
确定资信级别。
第二十四条 贷款人发放汽车贷款,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所购汽车抵押或其它有效
担保。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应直接或委托指定经销商受理汽车贷款申请,完善审贷分离
制度,加强贷前审查
和贷后跟踪催收工作。
第二十六条 贷款人应建立二手车市场信息数据库和二手车残值估算体系。
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应根据贷款金额、贷款地区分布、借款人财务状况、汽车品
牌、抵押担保等因素
建立汽车贷款分类监控系统,对不同类别的汽车贷款风险进行定期检查、评估。
根据检查评估结果,
及时调整各类汽车贷款的风险级别。
第二十八条 贷款人应建立汽车贷款预警监测分析系统,制定预警标准;超过预
警标准后应采取重新
评价贷款审批制度等措施。
第二十九条 贷款人应建立不良贷款分类处理制度和审慎的贷款损失准备制度,
计提相应的风险准备
。
第三十条 贷款人发放抵押贷款,应审慎评估抵押物价值,充分考虑抵押物减值
风险,设定抵押率上
限。
第三十一条 贷款人应将汽车贷款的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并建
立与其他贷款人的信
息交流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在从事汽车贷款业务时有违反本办法规定之行为的,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对该贷
款人及其相关人员进
行处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建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
出机构对从事汽车贷
款业务的贷款人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贷款人对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推土机、
挖掘机、搅拌机、泵机等工程车辆的贷款,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
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颁布的《汽车
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简介
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也叫汽车按揭。
贷款对象:借款人必须是贷款行所在地常住户口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
贷款条件: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可认可资产作为抵、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
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
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贷款额度:贷款金额最高一般不超过所购汽车售价的80%。
贷款期限:汽车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
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还贷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和分期归还法(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
汽车金融或担保公司就是文中的——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作为偿还贷款
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
的保证人。
担保方式
①由保险公司提供履约保证保险方式办理汽车贷款;
②由专业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办理汽车贷款;
③由购车人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办理汽车贷款;
④由购车人提供本外币定期存单、国债、人民币理财产品质押办理汽车贷款;
⑤由借款人提供其它我行认可的担保方式(如汽车经销商保证)办理汽车贷款。
申请条件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 汽车贷款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
5.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资料
一个人借款申请书;
二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明;
三本人及配偶职业、职务及收入证明;
四结婚证(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明,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除外)及户口薄;
五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六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七已存入或已付首期款证明;
八担保所需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八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办理流程
免费评估----签署合同----办理抵押----当天放款
车贷风险
在分享车贷“蛋糕”喜悦的同时,不断攀升的车贷违约率向银行业敲响了警钟
车贷风险要比房贷来得快而高
汽车价格的不断下降,使车贷客户的还款心态越来越不平衡,把怨气无端地出在
了银行头上
车贷风险含量的释放使银行违约率得到显现
车贷坏账最终的受害者是银行本身
面对无情的车贷风险,银行无奈地承担了所有的坏账损失
车贷风险的大量冒出,使银行不同程度地提高了车贷门槛,严格了汽车贷款的审
批
基于履行中国加入WTO后对外开放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承诺,2003年10月,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布了《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11月又公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细
则》。上述颁文仅两
月后的12月29日,中国就批准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大众汽车金融
(中国)有限公司、
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三家汽车金融公司的建立。不到一年的时间,上
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
责任公司在上海宣布开业。
一个事实表明,汽车金融公司进入国内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开展业务,打破国内银
行业一统汽车信贷天
下的局面已成现实。
高速发展
20世纪90年代末,国内的一些银行开启了汽车信贷业务,新世纪初,经过初步尝
试汽车信贷后,国内
许多银行预感汽车信贷的获利机遇,纷纷开出了汽车信贷业务。在2002年,汽车
信贷业务得到了前所
未有的大发展,迎来了汽车信贷的春天。
这个发展高峰持续了两年多。期间,各家银行大显身手,重点营销汽车信贷业务
。开展车贷优惠月、
优惠季活动。申明,凡在此期间办理购车贷款的客户可降低利率等。有的银行索
性对购车贷款客户全
部实行利率下浮政策。在车贷业务营销上打起了价格战。有银行认为,为了夺取
客户,就得牺牲某些
利益。 价格战正酣,银行间又开时间战。电台、电视,报刊,杂志时时报道各
家银行办理车贷业务
时间,这边刚报道某银行办理车贷需五天时间,那边又称另一家银行三天就可。
接着,又有某银行夸
口一天就可搞定。抢夺时间使车贷业务走入了怪圈。似乎时间越快,车贷业务就
多;时间越短,利润
就越高。
汽车信贷这块在当时十分诱人的“蛋糕”,不仅遇到银行间的瓜分,且遭到保险
公司的加入。随着购
车人群的高峰迭起,保险公司亦涌入车贷市场,它们推出购车贷款的保证保险业
务,在为银行车贷提
供担保的同时,也为自己开辟了获利新径。
汽车信贷领域的另一位主角就是汽车经销商。他们借助银行、保险公司车贷业务
的蓬勃兴起,推波助
澜,大大地获取了客户购车的高额利润。
两年多的时间里,银行汽车信贷业务得到超常规的发展,据某家银行统计,仅
2003年车贷余额就增加
30亿左右,平均每月增加2亿至3亿,最多的月增加达到6亿多。有关金融监管机
构统计,2003年底,
上海各家银行发放汽车贷款已达80多亿。
暗藏隐患
汽车信贷业务的超常规发展确实为银行带来了利润。在分享车贷“蛋糕”喜悦的
同时,不断攀升的车
贷违约率向银行业敲响了警钟。
对银行来说,车贷和房贷虽同属于个人贷款业务,但两者所发生风险的成因却大
相径庭,首先,汽车
相对房屋来说,具有固定与流动之分。住房有其固定的位置,而汽车则不然,它
具有很大的流动性。
汽车可以移动,可以在全中国移动。如果客户恶意逃债,他可以移动车辆逃走或
隐藏;其二,就当前
市场而言,房产是升值的,而汽车则是降价的。它的信贷风险比房贷要大。其三
,车贷相对于房贷而
言,贷款期限短,还款数额多,贷款收回快,具有短平快的特点。因此车贷风险
要比房贷来得快而高
。
汽车价格的不断下降,使车贷客户的还款心态越来越不平衡,把怨气无端地出在
了银行头上。有位在
银行办理了车贷购车的客户说,看着车价每况逾下,想想每月的银行车贷还款,
心里真是不舒服。
车贷本身所具有的许多不确定因素注明了银行车贷业务具有较高的风险含量
。车贷风险含量的释
放使银行违约率得到显现。据有关银行车贷统计,近年车贷的违约率大大升高,
已达到0.5%至0.9%,
有的已超过1%。更令人头疼的是,违约率还在不断升高。
车贷坏账最终的受害者是银行本身。在预感到车贷风险后,保险公司快速作出反
映,毅然于2003年关
闭了汽车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而银行车贷风险对汽车经销商而言却毫发无损。在
整个汽车信贷业务中
,汽车经销商借助银行汽车信贷的支撑获取了大额利润,汽车信贷的风险随着购
车人的汽车贷款而转
嫁到了银行身上,这个风险随着汽车经销商购车贷款数量的上升而增大,严重影
响到银行车贷业务的
质量和利润。面对无情的车贷风险,银行无奈地承担了所有的坏账损失。
其实,造成车贷风险
的原因是多方的,防范和处置也不止仅限于银行。 就目前中国社会而言,
诚信意识不强和征信
系统的不健全,道德观念的限制,直接影响到汽车信贷风险程度的高低。据调查
,法制环境较好,道
德、诚信意识及征信系统较完善的区域,汽车信贷的违约率较低,反之,则较高
。一位北方的朋友曾
似真似假地说,在我们那里,如果银行去讨债,需要牵上一条狼狗。 银行
通过司法诉讼可追讨
逾期欠款客户并收回剩余贷款,但漫长的诉讼期和执行难,使银行有时不得不另
辟新径。 车贷
风险的大量冒出,使银行不同程度地提高了车贷门槛,严格了汽车贷款的审批。
如,协作的汽车经销
商按照销售额向银行提供资金担保,联合汽车经销商共同防范车贷风险;增加汽
车贷款客户担保,将
贷款成数降低,缩短车贷期限;对车贷客户一般中选好,好中选优等。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防范汽车贷款风险,促进汽车贷款业务健康
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含二手车
)的贷款,包括个人
汽车贷款、经销商汽车贷款和机构汽车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其派出机构批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及获准经营汽车贷
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
机构。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自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
汽车;商用车是指借
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机动车注
册登记手续到规定报
废年限一年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
第五条 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计、结息办
法由借款人和贷款人
协商确定。
第六条 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
期限(含展期)不得
超过3年,经销商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七条 借贷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二章 个人汽车贷款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
车的贷款。 第九
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
一年)的港、澳、台
居民及外国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四)个人信用良好;
(五)能够支付本办法规定的首期付款;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 贷款人发放个人汽车贷款,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贷款金额、期限
、利率和还本付息方
式等贷款条件:
(一) 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资信评级情况;
(二) 贷款担保情况;
(三) 所购汽车的性能及用途;
(四) 汽车行业发展和汽车市场供求情况。
第十一条 贷款人应当建立借款人信贷档案。借款人信贷档案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 借款人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 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资信状况证明;
(三) 所购汽车的购车协议、汽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价格与购车用途;
(四) 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担保情况;
(五) 贷款催收记录;
(六) 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它资料。
第十二条 贷款人发放个人商用车贷款,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外,应在
借款人信贷档案中增
加商用车运营资格证年检情况、商用车折旧、保险情况等内容。
第三章 经销商汽车贷款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汽车经销商发放的用于采
购车辆和(或)零配
件的贷款。
第十四条 借款人申请经销商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年检证明;
(二)具有汽车生产商出具的代理销售汽车证明;
(三)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四)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合法资产;
(五)经销商、经销商高级管理人员及经销商代为受理贷款申请的客户无重大违
约行为或信用不良记
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十五条 贷款人应为每个经销商借款人建立独立的信贷档案,并及时更新。经
销商信贷档案应载明
以下内容:
(一)经销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营业地址;
(二)各类营业证照复印件;
(三)经销商购买保险、商业信用及财务状况;
(四)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号);
(五)所购汽车及零部件的型号、价格及用途;
(六)贷款担保状况;
(七)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它资料。
第十六条 贷款人对经销商采购车辆和(或)零配件贷款的贷款金额应以经销商
一段期间的平均存货
为依据,具体期间应视经销商存货周转情况而定。
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通过定期清点经销商汽车和(或)零配件存货、分析经销商
财务报表等方式,定
期对经销商进行信用审查,并视审查结果调整经销商资信级别和清点存货的频率
。
第四章 机构汽车贷款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机构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对除经销商以外的法人、其它
经济组织(以下简称
机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 第十九条 借款人申请机构汽车
贷款,必须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等证明借款人
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定文件;
(二)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合法资产;
(三)能够支付本办法规定的首期付款;
(四)无重大违约行为或信用不良记录;
(五)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条 贷款人应参照本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为每个机构借款人建立独立的信
贷档案,加强信贷风
险跟踪监测。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对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机构发放机构商用车贷款,应监测借
款人对残值的估算方
式,防范残值估计过高给贷款人带来的风险。
第五章 风险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
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
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
所购汽车价格的50%。
前款所称汽车价格,对新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
等)与汽车生产商公
布的价格的较低者,对二手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
费等)与贷款人评估
价格的较低者。
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资信评级系统,审慎确定借款人的资信级别。
对个人借款人,应根
据其职业、收入状况、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因素确定资信级别;对经销商及机
构借款人,应根据其
信贷档案所反映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因素
确定资信级别。
第二十四条 贷款人发放汽车贷款,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所购汽车抵押或其它有效
担保。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应直接或委托指定经销商受理汽车贷款申请,完善审贷分离
制度,加强贷前审查
和贷后跟踪催收工作。
第二十六条 贷款人应建立二手车市场信息数据库和二手车残值估算体系。
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应根据贷款金额、贷款地区分布、借款人财务状况、汽车品
牌、抵押担保等因素
建立汽车贷款分类监控系统,对不同类别的汽车贷款风险进行定期检查、评估。
根据检查评估结果,
及时调整各类汽车贷款的风险级别。
第二十八条 贷款人应建立汽车贷款预警监测分析系统,制定预警标准;超过预
警标准后应采取重新
评价贷款审批制度等措施。
第二十九条 贷款人应建立不良贷款分类处理制度和审慎的贷款损失准备制度,
计提相应的风险准备
。
第三十条 贷款人发放抵押贷款,应审慎评估抵押物价值,充分考虑抵押物减值
风险,设定抵押率上
限。
第三十一条 贷款人应将汽车贷款的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并建
立与其他贷款人的信
息交流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在从事汽车贷款业务时有违反本办法规定之行为的,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对该贷
款人及其相关人员进
行处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建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
出机构对从事汽车贷
款业务的贷款人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贷款人对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推土机、
挖掘机、搅拌机、泵机等工程车辆的贷款,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
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颁布的《汽车
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7:25 齐智国 客户经理
工作证明,财产证明找银行办理,或是找在门的代理贷款公司,找二手房中介也可以,前提是有房产 -
2021-12-23 17:18 齐智善 客户经理
没有房产、汽车之类的 抵押,是没有正规银行 能贷给你钱的!!
你只能到 不正规的 贷款公司去贷,这种通常是高利贷。 -
2021-12-23 17:01 辛培军 客户经理
1.是的
2.一笔贷款的审批和发放,不论金额大小都同样要走调查、审查、流程、审批、结卷以及发放等环节
3.贷款也要计算成本,国有银行一般不收取手续费用,这就无形增加成本。
4.一般低于10万银行工作人员很少愿意做。 -
2021-12-23 16:46 连东英 客户经理
招商银行有开展闪电贷业务,目前仅能通过手机银行申请,或查看是否获得申请资格。
若持有招行储蓄卡,可登录手机银行,在 我的→全部→我的贷款→我的闪电贷 进入申请页面。
最高贷款金额为30万元,最低为1000元;您的具体额度将根据您在招行的业务情况进行核定,申请成功即可查看。 -
2021-12-23 16:13 齐晓平 客户经理
上海的可以找我 -
2021-12-23 15:56 龚家跃 客户经理
您好,若通过招行申请贷款,各贷款品种的申请要求及条件均不相同,首先看您的贷款用途是什么【我行贷款是针对明确的贷款用途发放的(比如买房、买车、经营、留学等)】,且在申请贷款时,须根据“贷款用途”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注:我行贷款贷不出现金,一般最低贷款金额为5万元)。由于各分行开展的贷款品种不同,建议您先联系“在线客服”:ttps://forumNaN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提供一卡通开户城市及贷款用途后,为您查询下当地分行是否有您需要的贷款种类、申请条件及需要提供的材料。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2021-12-23 15:29 龚家逵 客户经理
如果您目前还是学生的话,没有工作没有抵押物,想贷款10万的可能性比较低。如果是找民间渠道,利息会很高,并且会增加您的生活压力。建议您好好考虑,不要轻易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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